戴超武: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的破裂(1954-1962)

发布时间:2020-05-26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关键词]核武器;
中苏关系;
外交史

  [摘要]近年来中国发展核武器的问题在中苏关系的演进中,特别是在中苏关系破裂中的作用引起学术界的重视。作者根据陆续出版和解密的中国和苏联方面的相关文献档案,对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基本战略考虑、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演进的互动关系、苏联政策的变化的动因以及此种变化对中苏关系破裂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认为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的破裂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中国发展核武器在当时背景下,只能争取苏联的援助,苏联向中国提供发展核武器的技术,有其特殊历史背景。1958年下半年后,随着两国在意识形态、对时代和国际形势以及核武器的态度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这些事件直接或间接促使苏联停止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这成为中苏关系破裂的重要标志,也成为日后中苏论战的一个重要论题。

  

  (上)

  

  50年代中苏同盟关系的破裂,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历史事件,长期以来引起学者的持久探讨。随着苏联档案的解密和中国相关史料的不断出版,学术界对中苏分裂的缘起和进程的研究不断深入,不仅从宏观的视野论及中苏分裂,而且还关注于其中个案的分析。在相关的研究中,学者们所强调和关注的因素有所不同。西方学者强调中国国内政治的变化对中苏分裂的影响,强调毛泽东对国内政治问题优先考虑的根本变化,是导致中苏关系破裂的最重要的原因。①「典型的论点,参见Steven M.Goldstein ,"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ism:Sino2Soviet Relations",in Thomas W.Robinson ,David Shambaugh ,eds.,ChineseForeign Policy:Theory and Practice (Oxford:Clarendon Press ,1994),pp.224-265.」学者们还试图解释毛泽东和赫鲁晓夫的个性在中苏分裂进程中的作用。②「中国学者的论点,主要参见中国中俄关系史研究会编:《战后中苏关系走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
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西方学者的论点,主要参见William Taubman ,"Khrushchev vs.Mao :A Preliminary Sketch ofthe Role of Personality in the Sino2Soviet Split",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Project Bulletin,Issue 829,Winter 1996P1997(Washington DC :Woodrow Wilson Inter2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同时一些学者指出赫鲁晓夫时期苏联外交政策变化及其同中国在重大国际问题上的战略分歧,导致中苏从同盟走向敌对。③「根据新近解密档案研究这一时期苏联外交、特别是赫鲁晓夫外交政策以及中苏关系的论著,主要参见James G.Richter ,Khrushchev′s Double Bind :International Pressures and Domestic CoalitionPolitics(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4)。James M.Goldgeier,Leadership Style and Soviet Foreign Policy :Stalin,Khrush2chev,Brezhnev,Gorbachev(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4)。Vladislav Zubok,ConstaintinePle2shakov ,Inside The Kremlin′s Cold War:From Stalin to Khrushchev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6)。Odd Arne Westad,ed.,Brothers in Arms:TheRise and Fall of the Sino2Soviet Alliance ,194521963(Stanford Univer2sity PressPWoodrowWilson Center Press ,1998)。中国学者的有关研究,主要参见陈之骅:《苏联史纲,1953-1964》,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研究中(不论是早期的研究还是依据苏联新近解密的档案写成的论著),都涉及中国发展核武器的问题在中苏关系的演进中,特别是在中苏关系破裂中的相当重要的作用。④「参见Robert S.Norris,Andrew S.Burrows,Richard W.Fieldhouse ,Nuclear Weapons Databook,Vol.5:Brit2ish ,French,andChinese Nuclear Weapons (Boulder ,CO:Westview Press,1994)。John W.Lewis,Xue Litai ,China ′s Strategic Seapower:The Politics of Force Modernization inthe Nuclear Age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西方早前研究这一课题的较有影响的论著,主要参见约翰·刘易斯、薛理泰:《中国原子弹的制造》,中国原子能出版社1991年版。」近年来陆续出版和解密的中国和苏联方面的相关文献档案,对重新认识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基本战略考虑,对重新解释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演进的互动关系,特别是对重新解释苏联政策变化的动因以及此种变化对中苏关系破裂的影响,都提供了可资深入研究的史料基础,并由此研究认识到国家利益在中苏关系破裂过程中的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基本战略考虑

  

  美国现已解密的档案文献清楚地显示,在危机和战争中考虑对中国使用核武器,是美国外交和军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⑤「有关朝鲜战争和第一次台湾海峡危机期间美国对中国进行核打击与核威慑的情况,参见戴超武:《论朝鲜战争时期美国对中国核打击的政策》,《青岛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
戴超武:《第一次台湾海峡危机与中美关系,1954-1955年》,博士后出站报告,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1999年。」在整个50年代,中国曾经三次面临美国直接的和赤裸裸的核威胁。当年毛泽东决心与苏联结盟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担心新中国将面临美国等帝国主义国家的威胁。5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领导人认为,美国的主要进攻方向,在西线是德国,在东线是从海上来,就是中国。[1]对此中国领导人清楚地意识到,面对美国海空军先进的技术兵器和战术核武器攻击的威胁,中国依靠自己的军事力量是难以防御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需要苏联在维护安全方面承担义务,尽管中国有可能要为此付出较高的代价。同时,根据当时的条件,中国要迅速取得和发展先进武器和军事技术,最佳的乃至惟一的途径,就是争取得到苏联的援助。中苏关系发展的事实表明,正是中国发展原子弹、导弹以及核潜艇等先进武器的问题,以及在这些问题上同苏联关系的演进,成为导致中苏关系紧张直至破裂的重要起因之一。

  在朝鲜战争和第一次台湾海峡危机之后,中国开始高度重视核武器的发展,并将发展核武器界定为中国重大的国家利益。在此背景下,中国对国家军事战略做了相当大的调整,确立了积极防御的战略思想,而建立有限的核打击力量则成为积极防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中国发展自己的核战略力量,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是中国国家安全的需要,毛泽东曾经说:中国"不但要有更多的飞机大炮,而且还要有原子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家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3]其次是未来中国的国际地位。毛泽东认为帝国主义"看不起我们,是因为我们没有原子弹,只有手榴弹",因此中国"应该有原子弹,并尽快发展氢弹".[4]毛泽东1958年6月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原子弹就是这么大的东西,没有那东西,人家就说你不算数。那么好吧,我们就搞一点吧。搞一点原子弹、氢弹和洲际导弹,我看有十年功夫完全可以。"[5]

  从上述中国发展核武器的战略考虑,大致可以看出中国对待核战争和核武器的基本立场,那就是中国不怕核战争,但同时必须拥有核武器,这个政策立场一直贯穿中国发展核武器的进程之中。对此,周恩来在1958年4月指出,现在世界上是东风压倒西风,我们要把社会主义阵营中的社会主义因素扩大起来。人民不仅要赢得战争,而且要赢得和平。中国人民历经战争的磨难,但没有产生对战争的不健康心理。"认为原子战争可以毁灭一切的看法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帝国主义自己也毁灭,那它就不敢发动战争,帝国主义没有很大把握不敢冒险。社会主义要加强力量,加强建设,力量愈大,帝国主义愈不敢发动战争".[1](P ,451-452)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要冷战,用原子弹吓人。"我们则动员人民反对冷战,反对原子威胁,同时不怕冷战,不怕原子威胁。要用斗争的方式动员人民,争取同盟者,甚至英、法等间接同盟者。要用更多的核武器来禁止核武器的试验、生产和使用".[1](P ,529)中国领导人还特别强调:帝国主义所坚持的就是实力地位,跟帝国主义接壤的国家更应增强武装力量,特别是科学发达的国家更应该加强现代化的武装力量。"只有三个国家拥有核武器来保证世界和平是不可靠的。如果社会主义阵营大家都有核武器,保卫和平的可能性就更大,而且禁止核武器的可能性也就增长".[1](P ,540-541)因此对中国来说,"现在进行国防工业建设,重要的是把最新的武器,如导弹、氢弹、无线电操作等搞起来,一旦战争发生可以解决些问题".[1](P ,406)所以尖端要有,有了导弹、核武器,才能防止使用导弹、核武器;
"如果我们没有导弹,帝国主义就会使用导弹"."要抓紧尖端武器的工业,丝毫不容懈怠".[1](P ,556)

  因此,5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领导人高度重视以发展核武器为核心的原子能的研究和利用,特别强调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对巩固国防的重要作用,认为"科学技术新发展中的最高峰是原子能的利用,原子能给人类提供了无比强大的新的动力资源,给科学的各个部门开辟了革新的远大前景……只有掌握了最先进的科学,我们才能有巩固的国防,才能有强大的先进的经济力量,才能有充分的条件同苏联和其它人民民主国家在一起,无论在和平的竞赛中或者在敌人发动的侵略战争中,战胜帝国主义国家。"[1](P ,377)195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听取了钱三强、李四光有关发展核工业的汇报。毛泽东当时说:"过去几年,其它事情很多,还来不及抓这件事,这件事总是要抓的。现在到时候了,该抓了。……现在苏联对我们援助,我们一定要搞好。"会上决定从各方面努力把这一工作开展起来。[6]2月18日,彭德怀就1954年的军事工作向毛泽东呈送的书面报告中,提出了"要逐步研究和争取生产核子武器".[2](P ,562)

  为了尽快开展原子能的研究,尽早掌握核武器,中国首先成立中央一级的领导机构,并设立相应的科研部门,以统筹、指导和规划中国的核工业。1956年4月11日,周恩来致函毛泽东并中共中央:"为了能够统一和有计划地领导利用原子能的工业和发展航空工业,拟分别成立原子能委员和航空工业委员会。"和平利用原子能委员会直属国务院,主任为陈云,副主任郭沫若、李富春、李四光、宋任穷。航空工业委员会直属国防部,主任聂荣臻,副主任黄克诚、赵尔陆。这个建议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批准。[1](P ,384-385)5月26日,周恩来出席中共中央军委会议,代表中共中央宣布发展导弹武器的决定;
他指出:导弹研究工业应当采取突破一点的办法,不能等待一切条件都具备了才开始研究和生产,要动员更多的人来帮助和支持导弹的研制工作。会议决定成立导弹管理机构(国防部五局)和研究机构(国防部第五研究所)。(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其变化的动因是同以下重要因素分不开的。首先,在中国发展核武器的问题上苏联领导层面临的事实是,不论有没有苏联的援助,中国都将决心发展自己的核武器。因此赫鲁晓夫并不能在中国自己拥有核武器,或者中国依靠苏联的核威慑之间作出选择,而只能在中国在没有苏联援助的情况下发展核武器,或者在中国在苏联的援助下研制核武器之间作出选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后一种选择,苏联通过对中国的援助,可以随时了解和掌握中国核武器发展的进程,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影响这一进程。

  其次,苏联政策的变化,是赫鲁晓夫对中国在苏联党内斗争中对其大力支持,以及对中国在加强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影响方面所作努力的一个回报。按照中方的有关资料,苏联帮助中国制造原子弹一事,是1957年夏天苏联"主动"提出的。1957年6月赫鲁晓夫通过苏联驻华大使告知周恩来说,他同阿尔希波夫和苏联在华原子能专家等人,曾谈到过中国原子能工业建设的问题,设想由苏联援助在北京建立一个原子能科学研究中心。苏联驻华使馆希望同中国负责同志谈谈,以了解中国在这方面的远景规划。[10]当时,苏共领导层正进行激烈的权力斗争。赫鲁晓夫在处理马林科夫、莫洛托夫"反党"集团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军队的权力太大,将军们的作用太重要,因此促使他下决心扳倒朱可夫元帅。与此同时已经临近苏联40周年国庆和世界各国共产党及工人党代表会议召开的前夕,鉴于中国前一时期在国际问题特别是苏东关系上的影响和作用以及对苏联的支持,赫鲁晓夫自然要考虑中共的态度和反应。因此,在1957年10月中苏就苏联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的谈判期间,赫鲁晓夫向聂荣臻提出,中国如果需要发展原子武器,苏联可以提供制造原子弹的技术资料,而且还愿意提供一个原子弹样品,让中国利用苏联的技术自己制造。他同时询问毛泽东是否亲自出席11月召开的莫斯科会议。毛泽东当时已经决定出席莫斯科会议,但直到10月15日中苏协定签订后,他才将出席的决定通知苏联方面。[11]同时,苏联同意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协定是在1957年莫斯科会议之前签订的,苏联希望会议能够发表一个宣言,旨在加强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进一步巩固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领导地位。但当时显而易见的是,中国同苏联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分歧,而中国已经表明要坚持自己的立场。赫鲁晓夫显然希望通过此举来获取中国对苏联的支持。

  第三,从1957年开始,为了同这一时期苏联外交政策的变化相适应,苏联希望通过签订核禁试条约,寻求缓和同西方特别是美国的紧张关系,而苏联的这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得到中国公开的积极支持。但在中国看来,如果苏联拒绝为中国核武器的发展提供援助,那么苏联同西方进行核禁试条约谈判的动机就非常值得怀疑了。在这种情况下,赫鲁晓夫认为,获得中国支持苏联这一努力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保证向中国提供发展核武器的技术援助。①「有关分析还可参见Lincoln P.Bloomfield ,Walter C.Clemons ,Jr.,FranklinGriffiths ,Khrushchev and the Arm Race :Soviet Interests in Arm Control and Disarmament,1954-1964(Cambridge :The M.I.T.Press,1966)。」现有的史料已经证明,当1959年苏联以同西方国家进行核禁试谈判为由停止向中国提供援助时,中国领导人的反应是强烈的,因为起码在中国领导人看来,中苏关系的破裂已经是不可避免了。

  最后,从军事上看,赫鲁晓夫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建议,在苏共中央内部,特别是在苏联军方内部,始终是一个引起重大争议的话题,反对的阻力很大。[12]为了减轻苏联军方在这个问题上的阻力,赫鲁晓夫可能希望通过向中国提供核技术,换取中国同意在军事领域与苏联进行苏联军方当时所需要的密切合作。后来苏联向中国所提议的"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则可能是赫鲁晓夫以及苏联军方这一意图的具体表现。

  基于上述考虑,苏联同意向中国提供制造核武器的相关技术,而中共中央则认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原子弹不可以没有,也不可以多搞,因为中国还是一个穷大国。既然苏联愿意提供帮助,中国就接受他们的帮助,制造少量的原子弹。[10](P ,206)1957年9月7日,聂荣臻率中国政府工业代表团乘专机离开北京赴莫斯科进行谈判;
在机场上受到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主席别尔乌辛及科涅夫元帅、安东诺夫大将、费德林等人的热烈欢迎。次日上午,聂荣臻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全体成员拜会苏联政府代表团团长别尔乌辛,并商谈谈判的准备事宜。

  别尔乌辛说,苏方代表团接受苏共中央交付的任务,任务很重要并且艰巨,但苏方将尽量对中国给予帮助。下午,苏共中央委员、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米高扬在同聂荣臻会谈时说,中国必须掌握原子和导弹武器,否则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大国。苏联将尽量给予中国帮助。[7](P ,619)

  从9月10日开始,以聂荣臻为首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和以别尔乌辛为首的苏联政府代表团正式开始谈判。为了便于谈判,双方各组成了军事、原子、导弹、飞机和无线电等5个小组。

  中方分别以陈赓、宋任穷、钱学森、张连奎、王诤为组长,苏方分别以科涅夫元帅(国防部副部长)、斯拉夫斯基(中型机械工业部部长)、道玛尔切夫(国防工业部副部长)、别良斯基(航空工业部副部长)、晓金(无线电工业部副部长)为组长。根据当时中方发回国内的电报,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苏联基本上满足了中国的要求。[7](P ,619-620)

  9月15日,中国代表团收到了别尔乌辛交来的苏方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工业的协议(草案)》(以下简称协议草案)。别尔乌辛对聂荣臻说,这种协议在苏联外交史上还是第一次,因为中国是最可靠、最可信托的朋友,希望中国政府能早日定案。聂荣臻说,感谢苏联人民和苏联政府对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最大信赖以及准备对中国政府提供的慷慨援助,中国将对协议草案内容认真研究并向国内汇报请示。在随后召开的讨论协议草案的会议上,聂荣臻说:"苏联政府这次确很热情、诚恳、极慷慨。我们得到这些援助后,在经过我们自己的建设和研究上的努力,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末我国国防的物质基础将跃进到一个新的科学技术水平,对我国在国防上、工业上均是很大提高。"[7](P ,620)代表团决定派雷英夫回国向中共中央汇报谈判情况。

  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此次谈判。在研究雷英夫的汇报后,9月20日,周恩来就谈判问题致电聂荣臻,电报称,此次苏联同意提供的援助,对中国国防的巩固和工业水平的提高都很有好处,但是,"苏方目前提出的还只是些大的项目,究竟需要多少钱,需要哪些原材料,怎样培养干部,怎样建立研究和设计机构,各工业部门如何组织协作等细节问题还没有谈过。

  所以,目前对苏方的方案提出全面的答复是有困难的".为此中央建议,可在原则上同意苏方提出的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商谈,尽可能摸清以下几个相互联系的问题:"一,我国现有机械、航空、无线电、火药等企业的技术水平能否逐步生产苏联方案中所说的那些产品,如果不能,还需要相应地增加哪些企业车间和靶场;
二,同培养干部、建立研究机构和设计机构苏联援助等有关的各项细节;
三,需要原料的品种和数量,哪些国内可以解决,哪些要进口;
四,全部投资和外汇约需多少,新产品的试制制造过程和相应企业建设的规模和进度大致怎样等。

  "因此,在大致解决上述问题后,"才能提请中央对你们即将送回的苏方草案做出最后决定",请聂荣臻在原则上同意苏方提出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商谈。[7](P ,621)

  与此同时,中国军方受周恩来委托,也对协议草案进行了讨论。彭德怀、叶剑英、粟裕、黄克诚等一致认为,苏联提出的援助项目都是中国国防所需要的,同意搞,并按照苏联提出的协议签字。与会者主要考虑的是投资问题,建议可以把完成的期限拖长一些,从而有经济力量建成这些项目。[7](P ,622)10月5日,周恩来致函刘晓并告聂荣臻,中央同意由聂荣臻代表政府同苏联签订苏方建议的协议。[1](P ,429)

  经过中苏双方进一步的谈判,10月15日,聂荣臻和别尔乌辛分别作为中苏两国的全权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工业的协定》(简称"10月15日协定"或"国防新技术协定")上签字。协议共5章22条,在协定中,苏联政府答应在建立综合性的原子工业、生产与研究原子武器、火箭武器、作战飞机、雷达无线电设备以及试验火箭武器的靶场等方面对中国政府进行技术援助。[7](P ,623)

  "国防新技术协定"签订后,中国还利用参加苏联十月革命40周年庆典,进一步与苏方商谈把中苏军事合作的某些主要问题落实下来,特别是关于加强中国海、空军建设,以便加速中国的国防现代化,这其中特别包括建立中国的原子能工业、生产原子武器、原子武器运载工具、建立军事航空工业以及潜艇建造等。为此,中国除派出由毛泽东率领的党政代表团外,还有彭德怀率领的中国军事友好访苏代表团。赫鲁晓夫在同彭德怀的谈话中基本上同意中方的上述要求。关于确保中国军事安全的具体问题,赫鲁晓夫与彭德怀商定,由双方有关军事部门协商解决,原则上决定苏联在远东的海军、空军将同中方进行合作。[13]

  同年12月11日,中苏两国科学院院长在莫斯科签署了两国科学院合作协议。另外,为了有利于中国实现科技发展远景规划,1958年1月18日中苏两国政府又在莫斯科签订了《关于共同进行和苏联帮助中国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协议》。协议规定:在中国执行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8-1962年),中苏共同进行和苏联帮助中国进行122项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其中包括一些高、新技术的研究。中国方面对这一协议期望很高。

  

  [参考文献]

  [1]周恩来军事活动编写组。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1918-1975):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556.

  [2]王焰。彭德怀传[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1535-538.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86.

  [4]Tracy D.Strong.Helene keyssovr.Anna Louise Strong:Three Interviewswith Chairman Mao Zedong [J ].China Quarterly ,1985,(103):503.

  [5]周均伦。聂荣臻年谱: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644.

  [6]科学时报。请历史记住他们——中国科学家与"两弹一星"[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9.57-58.

  [7]周均伦。聂荣臻年谱: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575.

  [8]东方鹤。张爱萍传: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726-727.

  [9]师哲。在历史巨人身边[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572-573.

  [10]吴冷西。十年论战——1956-1966中苏关系回忆录:上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205.

  [11]聂荣臻。聂荣臻回忆录:下册[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2.803-804.

  [12]约翰·刘易斯,薛理泰1中国原子弹的制造[M].北京:原子能出版社,1991.59-61.

  [13]刘晓。出使苏联八年[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60.

  

  (下)

  

  国防新技术协定签订不久,苏联即开始履行协定,向中国提供导弹设备和派遣专家。第23770次列车60个车皮载运P22型地对地导弹及地面设备在1957年12月18-19日期间到达满洲里车站。同时为教会中方对这些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苏联还派103名专家随同前来,教学期为3个月。[1]中国极为重视苏联的这次援助,聂荣臻召集陈赓、钱三强等人开会时强调说,首先要集中力量研究、消化P22地对地导弹的资料和样品,在此基础上进行仿制。只有对P22导弹研究、仿制获得一定成就,(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供应两种新型导弹,以及为研究和制造导弹的全套技术;
二、派遣必要数量的苏联专家来华,在试制这两种导弹方面提供技术援助;
三、按材料清单成套供应试制这两种导弹用的全套组件和原材料,以及试制所需要的专用设备。[2](P ,702-703)1960年1月4日,聂荣臻同陈毅联名致函刘晓大使,请他就1959年2月7日,中苏两国政府协议规定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一个"航空及火箭科学研究院"的换文问题,向苏联政府提出催询,希望苏方能在今年1月间能提出换文草案,并尽快派遣选址专家小组来华。[2](P ,705)1月20日,聂荣臻再次致函刘晓,请他代表中国政府向苏联方面提出请求,延长25名在中国导弹试验靶场工作的苏联专家的工作期限,同时为导弹试验靶场再增聘8名有关专业的专家。2月8日,刘晓大使依据电报内容向苏联外交部提出照会。[2](P ,708)

  对于中方的上述要求和建议,苏共中央经过研究后,苏联国防部指示苏联在中国国防部的专家组组长巴托夫大将致函聂荣臻,提出了缩短延聘期限和减少增聘人数的建议。对此,聂荣臻在3月28日致信巴托夫大将,原则上同意苏方的建议,但同时强调:"鉴于我国仿制苏联的几种导弹,将在今年年底和1961年初陆续出厂,因此希望苏联国防部在我们进行靶场试验的时候,能临时派遣专家组来华,以便帮助我们组织试验、分析试验成果和在靶场组织某些必要的科学研究工作。[2](P ,715)随后,聂荣臻打电报给苏联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元帅,再次申述了中国方面的请求。电报中称:中国导弹靶场第一期试验工程将在今年6月间完工并交付使用。

  为了检验靶场建筑和测量设备,使靶场人员获得实际发射的经验,我们拟在5-6月间,用苏联供应的两枚8ж38火箭进行一次实弹射击。为了使这次射击能够顺利进行并获得预期的效果,我们请苏联国防部给予帮助:供应两枚8ж38火箭和进行点火所需的液氧等燃料;
派遣9名专家来我国帮助训练操作人员和进行实弹设计的技术指导工作。[2](P ,715)

  在同一时期,宋任穷到苏联同斯拉夫斯基进行谈判,要求苏联方面按照中苏两国政府1957年10月15日协议,继续履行合同援助中国建设原子能工业。对中国方面的上述各种请求,苏联的反应非常冷淡。

  然而,这种有限的合作并没有维持太长的时间。1959年赫鲁晓夫访华时,他在天安门城楼上对毛泽东说:"关于生产原子弹的事,我们决定把专家们撤回去。"毛泽东回答说:"需要是需要,也没有什么大关系。技术上能帮助我们一下更好。不能帮就由你们考虑决定。"[18]随后,情况到1960年开始发生根本的变化。1960年7月16日,苏联向中国递交了关于撤走在华专家、停止原定设备材料的供应的照会。到8月23日,在中国核工业系统工作的200多名苏联专家全部撤走。①「有关苏联在中国核工业领域内的专家及其撤走情况,参见Chen Jian ,"A Crucial Step toward the Sino2Soviet Schism :the Withdrawal ofSoviet Experts from China ,July 1960",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 Bulletin,Is2sue 829,Winter 1996P1997.罗时叙:《从蜜月到反目——苏联专家在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对苏联的这一行为,中国认为,不论从法律上、道义上和政治上讲,都是无法辩解的;
它不仅不符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精神,而且还破坏了两国政府在1953-1959年期间签订的一系列重要协定,苏联的行为在一般国际关系中是罕见的。[7](P ,235-236)

  苏联照会的第三天,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说,自己动手,从头做起,准备用8年时间,拿出自己的原子弹。他强调说:"要下决心搞尖端技术,赫鲁晓夫不给我们尖端技术,极好!如果给了,这个账是很难还的。"[19]苏联的决定,更促使中国下决心要拥有自己的核武器。

  毛泽东后来强调指出:"敌人有的,我们要有,敌人没有的,我们也要有,原子弹要有,氢弹也要快。管他什么国,管他什么弹,原子弹、氢弹我们都要超过。"[20]

  更为重要的是,苏联的行动使得中国领导人相信,苏联是把两党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领域,更加加深了对赫鲁晓夫以及苏共领导人的反感。毛泽东说,赫鲁晓夫是一个资产阶级式的政治家,而且是一个不甚高明的资产阶级式的政治家,"他和我们签订了原子技术协定,他突然单方面撕毁了。也就是说,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讲条约、协议,是很难信赖的人".同时中国领导人还认为,苏联的行为实质上是对控制中国的企图失败后对中国的打击报复。

  毛泽东强调指出:"他们提出要搞中苏共同舰队,要在中国搞长波电台,要派空军驻在我们国家里,这些我们都抵抗了。就是说,他们想要控制我们,我们不受控制,他就不高兴,就打击我们,就要整我们。实质上就是这么一个问题。他们要把他们的意见强加给我们,要把我们管得死死的,要搞大国沙文主义??大国沙文主义非抵抗不可,没有谈判、妥协的余地。"[17](P ,350)1960年9月,邓小平率领中共中央代表团在莫斯科同苏共中央进行会谈时,就苏联停止向中国提供正在援建中的核导弹核潜艇技术资料与设备的问题,表明了中方的政策立场。①「1960年9月17-20日苏共代表团同中共代表团的会谈纪要。」

  但与此同时中国领导人也认为,"由于苏联力量强大,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中国就没有这样的主动权。苏联撤走专家的行动,对苏联本身损害不大,受损害大的是中国".[7](P ,236)因此,苏联撤走专家将在许多方面对中国产生影响,这些方面是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科技合作、特种国防技术、和平利用原子能、东欧数国合作的技术、留学生、宣传品、各种国际会议、对外交往、对外贸易等。[14](P ,533)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不得不考虑调整发展核武器的战略。为此,聂荣臻在1960年7月3日就立足国内发展科学技术等问题向中共中央并毛泽东写报告。报告说:"在中苏关系的新形势下,有关科学技术上的若干问题,应有新的方针和做法……很明显,在中苏政治思想上的分歧没有取得一致以前,休想在这方面取得援助。"因此聂荣臻建议:一、苏方在重要技术关键上卡我们,实在令人气愤。但是气愤是没有用的,我们一定要争一口气,有可能这样一逼,反而成为发展我们科学技术的动力,更加坚决地在科学技术上力争独立自主,依靠自己,而不是指望外援。只有这样,我们在国防和经济建设上才能完全主动,而不至于受制于人。二、今后与苏方的科学技术来往,应采取新的做法。凡是协定上定了的援助,我们到时候就要询问,仍然要。但是如果对方不给,我们绝不再催,记上一笔账就成了。协定以外的新要求,现在也不要提了。三、独立自主,立足国内,绝不意味着自己封锁自己。对苏联,能学的东西还是尽量地学;
要大力开辟对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技术情报工作。[2](P ,727-728)

  另外,更为重要的是,在苏联停止技术援助、撤走专家后,中共中央决策层在发展原子弹的问题上出现了"下马派"和"上马派".下马派认为,当时中国国民经济处于困难时期,核工业的重点工程和试验基地,都处在最艰苦的地区,不仅建设物资供应困难,就连人们正常的生活供应也难以保证。有几位负责经济建设的中央领导主张原子弹的研制工作暂时停止,等经济好转再进行。而军方则坚持继续发展核工业。问题最后提到了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会上,主张下马的一派列举许多现实问题,认为原子弹继续搞下去,对已经十分困难的国民经济就等于雪上加霜;
等经济好转再搞,也能有希望成功。陈毅、聂荣臻、贺龙、叶剑英等坚决主张继续搞下去。当时主持会议的刘少奇发表意见说:先不要确定上马还是下马,应先去调查了解一下,把原子弹工业的基本情况搞清楚了再确定也不迟。毛泽东赞成这个意见。于是陈毅、聂荣臻提议派张爱萍(当时张爱萍还担任国防科委副主任)组织调查。[19](P ,744-745)

  张爱萍经过一个多月的多方面的调查,于1960年11月向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呈送了《关于原子能工业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报告的结论是:按照中国目前核工业的基础,在1964年试爆原子弹是可能的,其威力相当于苏联和美国1950年的水平。[19](P ,747-748)而在此之前,1960年1月,根据中央军委新的战略方针和新的建军方针的指导思想,为了加速建立现代化的独立的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达到三年突破尖端、五年基本建成、八年独立完整的目的,中国国防工业三年(1960-1962年)建设计划的任务是:大力突破尖端技术,加速基本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大力培养人才。[14](P ,517)

  在反复论证和权衡的基础上,中国对发展核武器的计划作了重大的调整。首先,调整任务和重新部署力量。1961年8月20日,聂荣臻给毛泽东写了题为《关于导弹、原子弹应坚持攻关的报告》。报告说,调整的方针是:导弹方面以地地型号为重点,争取3年左右突破中程的,5年或更长一些时间突破远程的。在此前提下,适当发展地空导弹,推迟发展飞航式导弹。在原子能方面,争取4年左右建成一套核燃料生产基地,设计试制出初级的原子弹,5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建成更先进的一套生产基地,设计试制出能装在导弹上的比较高级的原子弹。聂荣臻强调,可以预期,调整以后,战线缩短,重点突出,力量得到加强,各种保证条件也将得到改善,对国防尖端技术的发展肯定是有利的。1962年11月17日,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原子能事业领导的决定,正式成立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的中央专门委员会,由周恩来为主任。专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中国原子能工业建设和加速核武器研制、试制工作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

  其次,争取从西方获取相关技术资料和设备。中央在1960年年中决定,为了加速国防科学研究部门的建设,可以向资本主义国家订些货,以解决各科学研究部门建设之急需。1961年初,中国了解到,可以从英国和加拿大买到4万千瓦-6万千瓦的原子能电站的全套设备。从西方获取相关技术资料和设备,成为苏联停止向中国提供援助后中国发展核武器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三,依然没有完全放弃获取苏联的援助。1962年4月,中国决定从军事工程学院原子工程系选派3名教师去苏联联合原子核研究所进修。同时,中国还就国防新技术项目的有关问题同苏联进行谈判。有关谈判的情况,根据谈判后中方的报告,苏方是想给一点次要东西,来摆脱对协定所承担的义务;
关于两种新型导弹,1957年10月15协定没有提供样品,现在苏方提出只提供资料;
关于空气动力研究院的建设,可以同意苏方先在五院现有的基础上增添几个风洞的意见。为了落实空气动力研究院的建设问题,1962年6月中国有关专家组赴莫斯科,与苏方进行了6次谈判。苏方在谈判中始终态度冷淡傲慢,最后片面宣布结束谈判,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向中方提出了设备方案。但苏方所提方案,主要存在不配套,不合理,援助方式不落实等问题。[2](P ,870-871)

  这样,到1962年,中国不再指望可以从苏联得到任何援助,开始走上了自己发展核武器的道路。

  

  四、结论

  

  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的破裂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从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基本战略考虑看,中国领导人毫无疑问地把拥有核武器界定为中国重大的国家利益,而在当时的背景下,中国发展和获取核武器的最佳乃至惟一的途径,是争取得到苏联的援助。苏联向中国提供发展核武器的技术,虽然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但在1958年以前,苏联基本上按照国防新技术协定,向中国提供了发展核武器所需的技术和相关材料。1958年下半年以后,随着两国在意识形态、对时代和国际形势的认识以及对核战争和核武器的态度等问题上所存在的重大战略分歧日益扩大,中苏关系因"联合舰队"问题、第二次台湾海峡危机以及"导弹风波"等问题也不断恶化,这些事件直接或间接地促使苏联决定停止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而苏联的行为不仅被中国判定为是"一般国际关系中罕见的",是苏联"同西方主要是美国站在一起反对中国"的新方针,更为重要的是,苏联的行动使得中国领导人相信,苏联是把两党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领域,实质上是对控制中国的企图失败后对中国的打击报复,(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同时还更加加深了中国领导人对赫鲁晓夫以及苏共领导的反感。因此,苏联停止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是中苏关系破裂的重要标志,由此也成为日后中苏论战的一个重要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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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3期、第5期

  [作者简介]戴超武(1963-),男,籍贯安徽涡阳,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关系系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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