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霄:政治体制改革:十三大报告与十七大报告的比较

发布时间:2020-06-06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于1987年10月召开的十三大和于2007年10月召开的十七大,是中国共产党进入新时期后两次重要的大会。前者“第一次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提出了党在这个阶段的基本路线,并依据这个理论和路线制定了全面改革的基本方针和行动纲领”。(语见当时《人民日报》社论:《在十三大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开拓前进》);
后者则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为主题(语见十七大报告)。这两次大会的重要性的另一个标志,是均以专门的篇幅系统论述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意义、目标,并对其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从政改的角度看,这两次大会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顺便说一句,邓小平是特别看重十三大报告的,即便其后不久发生了八九年的事件,他仍然说:十三大政治报告一个字都不能动,十三大制定的路线不能改变,谁改变谁垮台。

  这两次大会相隔了整整20年。20年正是一代人。当年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党的领袖和高级领导人们,基本已经辞世,而实际地鼓吹和推动这一改革的许多不同身份的中青年人,现在要么垂垂老矣,要么在各个岗位行将退休。几番风雨消歇后,华发又见窗外梅。作为亲历者回顾政改这20年的曲折发展,自然是百感交集。

  出于一种历史感,笔者再次认真拜读了当年的十三大报告,并将其中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与十七大报告进行了比较,从中观察它们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并思索与之相关的某些问题。这样一种分析比较,我想对于那些真正愿意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人来说,是必要的。

  

  一、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意义

  

  十三大报告:

  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愈益紧迫的要求。发展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不进行政治体  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党中央认为,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  全党日程的时机已经成熟。邓小平同志一九八○年八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  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   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  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就是说,我们最终要在  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这些国家更高更切实的民主,  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要用这些要求来检验改革的成效。我国  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但在具体的领导制度、  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上,存在着一些重大缺陷,主要表现为权力过分集中,官僚  主义严重,封建主义影响远未肃清。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十七大报告: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  斗目标。……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  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  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  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   展。

  分析:

  在论述政治体制改革的意义时,十三大报告主要是从配合经济体制改革的角度去展开的,认为“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这是一个极富远见的认识,中国其后的改革实践证明了这一提法的正确。如果我们总结近三十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的话,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与政治体制改革未能及时全面展开、深入进行有直接的关系(当然,正如十七大报告所说,在这一时期,政治体制改革也并没有完全停步。不过对照十三大报告的要求,它显然是落后了。这一点下面还要进行分析)。这一点已经是大多数人的共识。甚至,政治体制改革未能及时展开造成的后果,已经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不能正确深入,而且造成了极大的社会矛盾与冲突。

  所以,十七大报告中在阐述政治体制改革意义的时候,就不再侧重从配合经济体制改革的角度,而是从“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角度去进行。这种表述,显然比十三大更加先进和全面。但我们也要看到,得出这种认识的一个来源,正是因为上述的政治体制改革未能及时全面展开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中国共产党从实践中清醒地看到,政治体制改革滞后造成的各种社会矛盾,其实也在危及自己统治的合法性。也可以说,我们是从反面的教训中看到了政改的更多、更大的意义。

  正因为如此,十七大对于人民民主的意义有一些新的阐释,如它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虽然这种提法并非首创,它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中找到不少的版本,也可以从毛泽东许多新民主主义时期的著作中觅到源头,但仍然给我们耳目一新的振奋。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正式宣示中前所未有的。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到一种共产党人理性与信仰的回归,从而表明了政治作为一种“公共人格”,可以而且应当有自己的道德要求和尊严,表明了中国政治可以而且应当遵守某些人类当代文明的普适价值与规则。从这点说,它是一种文明的归位。在肯定这一点时,我们不应该忘记那些在中国倡导“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先驱们,从陈独秀到谢韬。我们可以欣慰地说,他们的努力得到了收获。

  当然,在肯定这种进步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强调了政改最大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一点,在十三大报告和十七大报告中都有明确的表述。这是对的。它适合中国国情。中国不能乱,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前提和保证,这不但符合执政者的利益,也符合中国各个阶层人民的利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有其界限,也有其准则,就是这个党是代表人民利益并能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领导模式并善于逐步与人民共享国家政治权力的。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看到了在1989年后一个时期中国的情况:虽然共产党强化了自己的领导,但它却削弱了这种领导的合法性。这可以从那之后越来越多的群体事件、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普遍的社会抱怨、愈益严重的腐败以及加速破坏的生态环境等等现象中看出。作为共产党人,我们不能指望当老百姓把我们党类同于当年的国民党甚至比国民党还坏时(七八年前我多次听到不同身份的人在讲这种话),这个党还能长久地“坚持领导”。稳定并不能压倒一切,压倒一切的是中国社会必须进步。如果不是这样,稳定又从何而得呢?

  当年提出和部署政改的党的领袖们,其思想基础大概有三点:一是共产党人强国富民的伟大理想,二是执政后一系列重大失误特别是文革的惨痛教训,三是对外开放的深刻触动。今天重提政改的党的领袖们,其思想基础除了上述三点外,我想第四点就是改革开放某些失误造成的教训给他们以更深切更明确的认识。其实自2005年开始的全社会的改革大讨论或者叫反思,对党中央形成正确的认识与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因此,继续深入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的决策就不仅是党的领袖的英明,也是集合了全党与全民的智慧。在前一阶段改革大讨论中,大体有以下几种政治力量:一是要求回到毛泽东路线的左派,以一些老干部、学者和相当多的草根人士为代表;
二是坚持认为改革开放路线政策没有错误的“正确派”,认为各种问题的存在是由于改革还不到位,无需反思,多以官员和部分官方学者以及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为代表,后者是这些年经济改革方案的重要设计者;
三是提出民主社会主义的民主派,多以社会各届学者和相当多的基层人民为代表。我觉得上述三种人,只要他们的观点不是出于维护私利或少数人的利益,就有积极的意义,都为党中央的决策作出了贡献。正是在这种不同观点的辩论中,在这种思想的激荡中,我们才可以完善并提高认识。

  说到这里,我特别要赞扬中国共产党现在的领导人。卢梭在论述一个好的政府的时候,说这样的政府会“适合于形成一个最有德、最开明、最睿智并且从而是最美好的民族”(《社会契约论》前言)。其实,形成这样优秀的民族与人民的国家领导人,其本身就是有德、开明、睿智从而是美好的。具体到中国共产党现在的领袖,他们的伟大当然包括了有德(他们坚守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睿智(他们具有高明的政治智慧,有所为有所不为),但我认为,他们最美好的优点是是开明,即把民本思想发展到民主建设。如果不是这样,不是构造一种制度环境,把基于社会公平正义而向人民提供公共产品作为政府必须的职责,同时必须廉洁和高效,而仅仅是出于亲民、爱民的道德情怀去关注民生,那么,这种“善政”既不可能持久(它会因领导人的变化而中止),也不可能达到应有的程度和水平(如它不可能制止政府在为人民提供某些公共产品的同时为自己谋利,如“三公消费”)。如果在中国共产党现在的领袖手里真能开拓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几步,那他们的历史地位将牢牢树立。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十三大报告:

  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  主义政治体制。这是需要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

  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  领导体制。

  十七大报告: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  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  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政府提供基本公共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分析:

  显然,十七大的论述更为完整和准确。

  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政改目标是“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这使笔者感慨良多。活力、效率、积极性也是十三大报告中反复出现的字眼,是当时邓小平等领导人特别提出的。既要“增强党和国家活力”,又要“调动人民积极性”,但这二者在其后的历史进程中,呈现了一种复杂的状况。试问:今天党和国家的活力(包括公共管理机构的效率),人民的积极性,较之改革开放初期,是提高了呢,还是下降了呢?也许有的方面提高了,有的方面下降了。有的方面,如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曾经下降了,后来在国家扶持政策下,又提高了。

  一个国家和社会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个国家和社会能较充分地发挥每个公民的创造性和能力,也就是积极性,由此造成国家的活力。而这需要良好的制度来保障。十三大和十七大抓住人民的积极性和党和国家的活力这个根本,显示了中共领袖的一种战略眼光。中国政改、经改的终极意义,都在于此。

  从这个意义上说,调动人民积极性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一个我们始终绕不开的重大关系。可见,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一个原则,也是一个相当长时期内的目标。如十三大报告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是我们的特点和优势,决不能丢掉这些特点和优势,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十七大报告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但是我们要看到,所谓政治体制改革,其实质,正是要对这种一党的绝对领导体制进行改革。用十三大的话说,就是现实政治体制的弊病首先在于“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国共产党,或者按照邓小平的说法,这是中国现行政治体制的“总病根”。这样我们遇到的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是:怎么样既能完成党所规定的各项政改任务,又不摇动这种绝对的领导。或者说,我们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框架内,去进行政改的。但是,人类现代文明所有的理论与实践,都没有说明和证明在一党专政的体制下,向这种专政体制挑战的改革是否可行,会否成功。实践证明,按照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列宁主义理论建立起来的这种国家政治体制(马克思特别是恩格斯晚年对这种体制已有所反省),在运行中遇到了种种问题,其结果,大概有三种,一种是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一种是朝鲜、古巴等国的固守,一种是中国、越南这样的改革开放。(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如果我们站在更高的历史角度看,那么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会认为国家和政党都会消亡。到了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只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按照这个理论,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阶段,国家与政党的作用应当是逐步地缩小,社会的作用会逐步扩大,以最终为国家和政党的消亡创造条件。即便马克思主义的这个结论带有空想色彩,但我们看到的一个不容怀疑的事实是,在任何现代社会与现代国家,社会的力量、公民的力量都是在壮大的。对这种政治趋势做出的制度安排,就是政治民主化。可以说,在中国等少数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以及对其进行的改革与完善,是世界政治文明进程中的特例。

  特例当然是可以存在的,它有其合理性。世界文明的全部进程,都表现了各种各样的特例与普遍模式的并存,比如中国传统的“亚细亚生产方式”。

  但如前所述,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共产党领导的这种面向自身领导地位的改革,命运将会如何?

  这里的关键在于,共产党自身的利益与全社会的利益如何协调,使之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

  回顾十三大以来中国政治的发展进程,我们已经看到这绝不是一个空洞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历来宣称它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它代表的是全体人民的利益。但是按照现代组织理论,任何一个组织,如果没有自身独有的利益,它便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它有可能代表的是执政集团和强势集团的利益。用十三大报告的话讲,就是党在执政后容易脱离人民群众。

  联系前苏联形成明显的社会特权阶层的状况,我们看到中国改革开放在打破这种社会结构上固有的弊病、焕发出社会的极大创造力和积极性后,由于各种原因,却在这20年中再度出现了如孙立平教授所说的社会的断层。以官僚集团为主体的社会特权阶层的再度出现也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所有现代民主政治理论和在这种理论指导下设计的政治制度,其要义都是对执政者利益的限制与规范。当然,现代政治制度并不否定和排斥任何集团与阶层的合法利益,它所要做的不过是强调主权在民,由人民来判定是非及决定重大事项,以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并提供一种制度化的框架来使不同利益集团进行合法的博弈,以求得不同利益的妥协,从而保证社会的平稳进步。这样逻辑推导下来,我们发现问题的焦点是:如何用一种制度来制约和规范共产党自身的利益,并使它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与人民的利益一致起来。或者用卢梭的话说,任何现代政治规则所要解决的,都是使“权利所许可的和利益所要求的结合在一起,以便使正义与功利二者不致有所分歧。”(《社会契约论》第一卷)

  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党的领袖和所有执政集团成员的政治道德。即便他们是道德高尚的人,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会诱使他们腐败。或者,当领袖更替后,他们的路线和政策也会人亡政息。中国过去数千年专制制度的“周期率”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我们毫不怀疑当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合理性。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政改才会有序而有效地进行,经济才会持续地发展,中国社会才不会出现动乱。任何急躁与冒进,只会导致适得其反。从历史上看,孙中山虽然以革命缔造共和,但国民党更是创造了党国一体的先例。中国共产党虽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高举民主旗帜,但在取得政权后,却毫不迟疑地延续了它当年所痛斥的党国一体的体制。中国现代史的一切悲喜剧是否证明了康梁当年所鼓吹的君主立宪制更加适合中国国情呢?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当做一个玩笑,但从民国到新中国的历史,起码证明了一点:在中国,真正民主的条件并不完全具备。仅从国民素质讲,民主意识(主要是权利和责任意识)和民主技能还是低下的,需要培养与训练。台湾的民主实验证明了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一个强有力的政治集团的统治,是理性的选择。

  也许我们可以希望,当中国进步到更高的阶段时,会创造实现完全民主的条件。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这种进步的必要条件。如果中国共产党部署的现有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能够更多地制约执政集团的利益,并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同时一步步创造中国实现完全民主的条件,再加上其他的条件,从而使政党和国家逐步地消亡,以真正实现马克思所说的理想社会,或者,能实现完全的民主,那么,在现阶段坚持党的领导,就有了充分的根据。

  在这方面,十七大所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并看到,它所提出的政改的各项具体任务,也是很好的。不过与十三大提出的政改任务相比较,仍然会使我们产生一些联想。

  

  三、当前政改的任务

  

  十三大报告规定了七个方面,加上“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部分中提到的党的改革,实际是八个方面。它们是:(一)实行党政分开;
(二)进一步下放权力;
(三)改革政府工作机构;
(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五)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
(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
(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八)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

  十七大报告中规定了六个方面,加上专门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部分提到的党内民主建设一段,实际上是七个方面。它们是:(一)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二)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五)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六)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七)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

  分析:

  对两个报告部署的政改任务进行具体分析,内容将十分庞杂,不是我这篇文章所能胜任的。我想通过一个角度,来进行关联分析。这个角度,就是十三大报告特别提出而十七大报告只字不提的“实行党政分开”。

  “实行党政分开”是十三大报告中列为第一的政改任务,它具体包括党与国家政权(包括人大、政府、司法机关)职能分开、党与社会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理顺、党的中央领导机关与地方党组织的职权划分,以及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的调整,等等。将党政分开列为政改的第一项任务,正是出于前述的当时党中央领导人认为权力过分集中于党、集中于一把手是政治体制最大的弊端的认识。

  虽然十三大提出了党政分开的改革任务,并在政企分开、党的组织关系属地管理、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今天我们看到,党政不分、政事不分的情况是更加严重了。党更加权力化、行政化,一些事业单位如大学更加行政化,党的干部管辖权、司法领导权,行政监察权,社会组织管理权,城市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行政主导权等都在加强,一些已经改革的又收回了。十三大提出的党只管重要干部、政府部门撤销党组、纪检委只管党纪党风、司法机关独立办案,都没有实现。现在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文件是越来越多了。

  这样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在中国当前特有的国情下,党政分开是否有必要?

  这个问题又与两个问题有关:一是党是否能够放权?二是如果放权,那么政府的权力由谁来监控?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要求一个执政党不是出于外来压力迫不得已而是出于自身理性而自动放弃权力,客观地讲是非常难的。虽然十三大报告要求“全党同志都应该自觉地、积极地、高高兴兴地投入这场改革,实现这一历史性的转变”,但全党同志特别是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同志是很难“自觉、积极、高高兴兴”的。这是出于利益的考虑。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特别是通过暴力手段、付出了生命与鲜血代价而取得政权的政治集团,“打江山,坐江山”的意识是非常自然的。而在领受了“有权的幸福”后,也就更恐惧“无权的痛苦”。按照传统的列宁主义理论及苏联模式,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共产党专政是绝不容忍其他“非我族类”分享的。这也正是1957年帮助共产党的整风遽变为反右的根本原因所在。只是在饱尝了一党专政的痛苦甚至是生死磨难之后,特别是毛泽东将这种专制竟然发展到把自己的战友也大多送入地狱之后,那些刼后余生、痛定思痛的老共产党人,才出现了态度和立场的巨大变化,这其中既有像李锐、李慎之等这样“两头真”的真诚呼唤民主改革的老共产党员,也有像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这样立志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开明领袖。但是,当形势发生变化时,许多主张党政分开的党的领袖马上改变了自己的态度。八九年之后党重新加强对权力的控制,说明了在利益面前,仅靠领袖的开明是很难做到持久的。

  这个困境也并不仅仅是出现在执政党身上。就拿十三大报告和十七大报告中都提到的政府机构改革来说,其难点也在于权力的放弃。政府改革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后进行了多次,就拿十三大之后这20年来说,较大动作的改革就有好几次,包括朱镕基总理大刀阔斧的改革。但效果如何?朱镕基总理就职时“哪怕粉身碎骨,也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的豪言壮语,也终于化作他卸职前的无限感叹与歉意。其实我们不能责怪朱总理,他一人怎么能与一个集团作对?今天我们看到的,是越来越多的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部门之间打架也多是为了权力及利益。

  从这点说,十三大时的党的领导人对于党政分开的事情想得是有点简单了。让我再重复一遍:党作为一个执政集团,是有自己利益的。令人不安的不是党的合法或合理的利益,而是十三大后愈益明显的权力可以交换金钱或者权力可以获取特权如三公消费的利益,这样这个集团的大多数成员就更不愿意放弃权力。

  从第二个问题看,即便党愿意放弃一些权力,那么,合乎逻辑地接手这个权力的就是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但权力的拥有者在发生转变时,又由谁对新的权力行使者进行监督和控制呢?在党政分开后的一段时间,权力运行出现了监管不力因而问题很大的状况。这也是主政者始料不及的。从道理上讲,此后应当主要靠人大也就是公民监督、靠舆论监督、靠社会组织监督,同时延续党的某些适当的监督。但是前三者在当时根本做不到。人大建设、开放舆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也是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甚至有很多今天看来也是不过时的,如差额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完善候选人的介绍办法,不硬性规定候选人的结构比例,人大委员的专职化,基层民主生活的制度化,抓紧制定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等法律,建立人民申诉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等等,这些建设本来应当是与党政分开同时进行的,但其后除了少数制度如差额选举还在执行外,其他都没有取得实质的进步,甚至有些还有倒退。比如,从人大的监督方面,我至今还记得当时的人大代表就宝钢建设严厉质询冶金部长唐克(李瑞环是质询的人大代表之一),我也记得当时的《人民日报》可以自行登载一名普通职工来信公开批评当时的商业部长去丰泽园饭庄吃饭不给钱,揭露石油部在渤海二号沉船事件中把“丧事当作喜事办”,前者导致了商业部长的党纪处分,后者导致一个副总理被处分和石油部长被解职。但是在党政分开后的那段时间里,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都没有跟上,真正是出现了权力监管的混乱与极大的疏漏,而这造成了更加严重的腐败。

  也许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共同的作用,八九年之后中国共产党改变了党政分开的做法,重新强调党的领导并收回大部分的权力,党的一元化领导甚至比以前更强化。这引发了社会普遍的质疑。但我认为,这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从党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和避免放权后的治理混乱两个方面,这种强化都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对这一点的肯定,不应当超出一定限度,特别是当权力执掌者出于利益考量不愿放权时。除了在现实中已经发生的更加严重的腐败和特权外,从长远看,这会导致其他极其严重的后果。比如执政集团由于不愿意放弃权力也就是利益,从而决定了他们本能地反对一切改革或使改革变味,个人自觉地甘当上级的驯服工具。而这种情况必然导致中国数千年专制历史多次重复上演的悲剧。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垮台最根本的原因也是由于这一点。正如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中国共产党终于认识到这个党有丧失领导权的危险。

  于是,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必然加入党的改革的任务。这种任务,概括地说就是加强党内民主。用十六大报告的话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个认识不可谓不高。十三大报告和十七大报告都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种种要求。仔细对照,这些要求相差不多,比如十三大报告提出的“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
适当增加中央全会每年开会的次数,(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使中央委员会更好地发挥集体决策作用”的制度,在十七大报告中仍然重申,当然明确了一些做法,如就重大问题进行票决。

  “进步不大”,是我对这20年来党内民主建设的看法。但这并不仅意味着今天仅仅重申20年前制定的任务就行了,更重要的,是党内民主建设需要真正破局之举。我认为,党内民主建设最重要的,一是真正发挥广大党员的决策主体作用,二是建构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分设体制。

  从第一点看,我们过去最习惯讲的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的四句话:“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很不完整的。全党服从中央,还是中央服从全党?在不同情况下,应当有不同的适用。在日常组织管理中,全党服从中央是不错的,但在重大决策上,应当中央服从全党。如何真正地建立起一个以党员为主体而不是党的领导机构为主体、特别不能是以党的领袖为主体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也就是实现毛泽东当年提出的“党的国会”的机制?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构想,还需要具体在制度层面落实。十三大报告的教训告诉我们,关键不在于提出任务,而在于落实。

  从第二点看,当前党的议行监合一的体制,极其不适应现代政党的要求,更不符合中国共产党行政化、权力化的特性(党的纪检委其实也是服从于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的改造。辛宇先生提出构建党的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体制(见《炎黄春秋》2007年第11期),虽然会加大已经十分庞大的党的机构和人员,加剧目前中国政体中叠床架屋的程度,但我认为是利大于弊的。

  在论述了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时,十三大报告和十七大报告都提出党内民主是带动社会民主极好的切入点,这说得不错。但我认为,在肯定这一点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党内民主有它天然的局限性。

  这主要表现在,从目前的现状看,党内民主实质性的进展可能表现在党代表大会的任期制,和党的全委会的地位作用的提升。考虑到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及党委会委员的身份的同质性很强(大多是各级官员和领导),因此他们的利益差异性不足,会在决策时出现一边倒的情况。同时,由于中国的权力结构特点,这些代表与委员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会公开表达,他们不能也不敢与决定自己前途命运的领导作对。当年在党的九大上表决开除刘少奇党籍时,只有一个代表不同意(陈少敏,让我们向这位老大姐致敬)。今天,我们能公开看到的,是党代表大会的争议、争论和党代表个人的议案、建议案、质询案几乎没有,这与人大、政协的会议完全不同(虽然人大橡皮图章的色彩、政协花瓶的揶揄还不时入眼入耳)。只要共产党还是一个持续专政的权力化的政治组织,我们就永远不要指望它会改造为一个完全民主的现代化的政党。

  由此人们必然将希望寄托在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真正的实现上。只有人民主权的落实才能真正约束党的利益越界,也才能促进党内民主。就人民当家作主而言,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从不隐讳的政改目标,也被十七大报告认为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所在,并被规定为政改的首要任务。

  但是,在人民主权落实的改革中,我们真正能够在近期寄与希望的是基层的民主建设。十七大报告特意将它列为当前政改的第二项任务,并说要“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在最基层的农村与城市社区的自治已经进行了20多年和50多年后(中国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即居委会自1954年就被明确为居民自治组织),我们有理由要求这种自治向乡镇一级发展。据中组部副部长欧阳淞向记者透露,截止2005年10月,全国一共有13个省的217个乡镇开展了“公推直选”的试点(见2006年3月1日《中国新闻网》)。但是,乡镇直选的试点没有得到国家的明确支持,反而由全国人大出面强调应按照现行法律进行乡镇长的间接选举(见《中国新闻网》,2006年8月30日:《人大副委员长盛华仁:直选乡长镇长不符法律规定》)。我希望在十七大之后,乡镇的直选能够在全国铺开。至于邓小平和彭真等老领导人曾经热切期望的县一级直选,我以为大概起码得等到10年以后了。

  在十三大报告和十七大报告中列举的近期政改任务中,我还对一件事特别感兴趣,这就是言论自由度的提高,用十三大的话说,叫做“必须抓紧制定新闻出版”等法律,“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用十七大的话说,叫做保障人民群众的“表达权”。言论自由是民主的前提与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胡温新政在诸多方面都赢得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拥护和叫好,极大地提升了党的威望,但是在两个方面人民还有点意见,一是舆论控制趋紧,二是住房解决得不够好。我特别希望意识形态和舆论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要求,在公民表达权的落实上能有进步。

  与之相关的,是十三大报告中特别提出的一个政改的目标:创造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我们最终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这些国家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要用这些要求来检验改革的成效。”人才问题关系到国家的盛衰兴亡。在党和国家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今天,培养和造就创新型人才就成为中国各方面进步和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后来居上的关键因素。因此,我希望党在保障大学的独立性方面,能有较大的改观,以真正使大学成为“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的学术教育机构,而不成为衙门和意识形态的工具,为我们民族保留和培育理性、信仰与道德的火种,并成为以追求真理和科学至上为宗旨的一方净土,以避免使中华民族沦为物欲横流并创造力低下的劣质民族,真正培养出世界一流的各类人才。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学的状况如何,决定了中国的未来。中国共产党在任何其他领域保持绝对领导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在大学,由于它的特点和使命,绝不能接受任何政治干预。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干预的结果就是数十年我们培养不出世界一流人才,而且大学本身成为社会腐败的一个重灾区。

  中国正处于由传统政治国家向现代政治国家的转变过程中。传统政治国家的本质特征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暴力决定一切。中国历代的权力之柄在于军队。因此,邓小平可以不当党的主席,但必须要当党的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可以卸任党的总书记,但还要担任军委主席两年多。这没什么不对。除了枪杆子之外,另外一个就是意识形态的掌控,或者说是笔杆子和舆论。关于传统政治的奥妙,枪杆子与笔杆子的作用,我们党的领袖早都说得清清楚楚了。但现代政治国家的本质特征是主权在民,公权民授。在从传统政治国家向现代政治国家的过渡中,除了理论的指引、制度的构建、文化的改造外,它还包括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中产阶级的形成、教育的普及、信仰的重建等等。在这些因素没有达到相应的程度时,民主政治就是长远的目标。从这点说,我再次说,十七大报告写得很好。我们正前进在正确的道路上,我们正在从一些可以做的事情做起。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我们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特别是避免重大的政治动荡,如八九年的事件。那样一种民族的悲剧,其结果之一就是延宕政治体制改革,甚至使它倒退。党国英先生一篇文章的题目很好,我用来作为这篇冗长的文章的结尾:立足民族特色,拥抱普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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