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资政策促进技术进步的有效性分析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内容提要
  本文在梳理中国外资政策促进技术进步基本状况的基础上,从吸引外资技术的政策环境、企业需求与引入技术的契合度、企业的技术学习和吸收能力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四个方面分析了中国外资政策促进技术进步的影响因素,全面剖析了中国外资政策促进技术进步的效果,在鼓励交流合作、加强自主创新、优化区域结构、完善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 外资政策 技术进步 有效性
  一、中国外资政策促进技术进步的基本状况
  (一)中国外资政策促进技术进步的发展阶段
  1.初创阶段——1979—1986年。
  1979—1986年是中国外资技术政策的初创阶段。1979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颁布,这是中国的第一部外资法。此后,中国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中逐渐重视产业技术要求,并采取鼓励措施尽量引入国外先进技术。这一阶段中国在技术引入的外资政策上有如下特点:
  一是对技术引入的鼓励在外资政策中逐步显现。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提出具有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合营企业开始获利的头二至三年可申请减免所得税。1983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中外合营期限可以在三十年以上。该规定在1986年修订为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关键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或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十年。1986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鼓励外商投资先进技术。
  二是对技术引入的要求在外资政策中逐渐加强。根据不同的技术需求,中国对外商直接投资鼓励、限制和禁止项目做了一般性规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关于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的四项规定中,有三项涉及技术性要求,包括: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培训技术人员。1985年,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提高中国科学技术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在该阶段,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提高技术水平的项目数量不多,规模较小。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有关外资的立法并不完善,在吸收外资和引入技术方面经验不足,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投资环境较差,再加上不完善的技术投资程序和服务使外商进入中国市场受到限制,外商对在华技术投资还有很多顾虑,基本采取试探性的态度。这一阶段外资技术政策比较粗略、缺乏可操作性,对国外技术流入形成限制,且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外资技术政策体系。
  2.发展阶段——1987—1993年。
  该阶段中国外资技术政策体系逐渐完整,外资技术鼓励政策起到了很好效果,技术引入速度明显加快。主要政策是积极采用财政激励措施引入国外先进技术,兴办各类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对外商技术投资领域进一步放宽,在地区优惠政策由沿海和经济特区延伸至内陆地区的同时,更加注重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引导。这一阶段中国在技术引入的外资政策上有如下特点:
  一是外资政策对技术发展的指向性从传统产业领域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此期间,中国发布了多项关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外资政策,其政策导向已经突破了传统产业的技术范畴。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扩大对外商技术研发和技术扩散的优惠政策。相比上一阶段,该阶段大力促进中国高新技术发展,实行了部分政策放宽,通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思想明确,有关法律、法规把技术引进放在了突出位置,如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给予税收减免、财政扶持、进出口便利、定价自由等多项优惠政策。
  该阶段虽然把高新技术引入放在一个突出位置,但在华外资企业的技术含量并不是很高。相比上一阶段而言,中国明确了积极引资发展先进技术的观念,取消了很多限制性政策,鼓励和优惠的政策特点明显,并从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迅速延展,外资政策的技术导向性比上一阶段更强。
  3.完善阶段——1994—2001年。国际经济合作2012年第3期
  该阶段外资政策从不同行业的具体特点出发,综合考虑生产技术、质量标准以及设备先进程度等方面的差异,采取相应措施,细化相应规定,进一步增强外资政策的技术导向性,这一阶段中国在技术引入的外资政策上有如下特点:
  一是中国外资技术政策的结构化特征明显。此前,中国对外商技术投入的产业准入只规定了较大的行业范围,不够清晰具体;针对不同行业的技术要求也很缺乏。为进一步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技术结构,使外商直接投资更加符合中国的技术发展需求,中国在1995年颁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同时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简称《指导目录》),进一步加强产业技术政策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引导作用。《暂行规定》把技术引入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指导目录》则对不同行业所使用的技术和设备提出了细化要求。1997年对《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扩大了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范围,更加有利于引入国外先进技术。
  二是鼓励外商对中国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对外商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三资”企业的技术开发等实行不同形式的所得税、关税和增值税减免。
  总体来说,该阶段中国外资政策在技术引入方面的结构化加强,既突出技术优惠政策,又强调国民待遇原则。此外,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特区也制定了大量涉及外商技术投资的地方性法规,中国外资技术政策在整体上得到完善。
  4.新的调整阶——2002年至今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了WTO,国际国内政策环境发生变化,中国吸收外资引人先进技术进入全新的调整阶段。中国认真履行加入WTO的承诺,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政策体系和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外商技术投资显现出新的活力。这一阶段中国在技术引入的外资政策上有如下特点:一是外商先进技术进入的领域更广泛;二是外资的技术水平再上新台阶;三是中国更加强调通过学习外商先进技术进行自主研发,掌握世界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2009年颁布了《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强调广泛开展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强化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限制盲目重复引进。此外,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鼓励国内企业采用直接投资、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组建研发联盟,利用境外优势科技力量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该阶段的调整促使中国产业技术水平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
  (二)不同发展阶段中国外资

相关热词搜索:中国 技术进步 外资 有效性 政策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