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

发布时间:2020-07-07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政府采购 服务类 合同

 篇一: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本(服务类)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一、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二、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篇二: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附件部分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二○○八年

 附件一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本须知适用于采购文件中所述服务的招标投标。

 2. 定义: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具体组织采购活动(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单位详见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采购服务”是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服务。

  “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投标人”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或经营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果投标服务实行许可证制度,则须持有相应的许可证)。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沈阳市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向采购单位提供满意的、证明所有服务的文件,并提供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能够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满足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在招标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 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附表),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服务及伴随服务

 投标人除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外,还应提供如下伴随服务: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或提供养护、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工具或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等等。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

 集中采购机构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幅

 度内对“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服务数量予以变更,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7. 资金及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采购项目的资金详见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并使用该项资金支付采购后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款项。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二、采购文件

 8. 采购文件构成

 正文部分:

 谈判(或询价)采购公告

 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附件部分:

 附件一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知

 附件二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附件三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部分”与“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部分”为准。

 9.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将需澄清的事项及依据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沈阳市政府采购”、“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上发布更正公告。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沈阳市政府采购”、“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上发布变更公告。

  所有投标人(尤其是从站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站获取相关信息,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在上述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三、投标文件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资格性审查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的。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以 A4 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禁止使用活页式)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右下角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

 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

 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可由(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价格明细表

 (4)服务指标响应表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当年年检,能够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的年检情况与经营范围)

 ②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④ 经审计的具备法律效力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⑤ 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

 ⑥ 投标人通过的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职业健康体系或其他体系的认证证书等

 (6)投标服务证明文件,例如:

 ① 服务/经营许可证(投标服务实行许可证制度的必须提供)

 ② 服务操作程序

 ③ 关键人员简历表

 ④ 近年内投标服务的业绩

 (7)服务承诺书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数据

  开标前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安排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由评审小组负责,若投标人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并注明“只限本次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等类似字样。

 13.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已提

 供有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篇三: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公开招标:服务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方)所需(服务名称)经(代理机构名称)以_________________谈判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方式进行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____________(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合同一般条款

 2、合同特殊条款

 3、采购服务内容

 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二、服务的名称、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后附详细服务内容)

 三、合同金额

 合

 (大写)

 人

 (小写)

 四、付款

 1、付款途径:合同款民同总金额:人民币 币

 由 。

 2、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 60%支付监理费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日

 内付至已完工程款的 85%,经审计审核后支付至审定值的 100%。

 最终结算监理费用=工程结算造价 x 中标监理费率

 五、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于

 以前履行服务。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采购代理

 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生效。

 七、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济南市历下区政府采购办

 公室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八、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

 交金额的 10%。中标人违约,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中标人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中标人应给

 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中标人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

 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此处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并签署日期(同时甲方、乙方、

 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

 第三章

 合同标准条件

 本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

 发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XX—0202)的"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图纸等。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本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

 的从开工到质保期满的全部工程内容,上述内容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变更及实施本工程所必需完成的、其他附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对本工程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

 监理人委派总监理师:履行总监理师职责。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准建设性文件、报批的开工手续、有关施工阶段设计文件、勘察测量文件、委托人向监理人及本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提供开工所必需的条件。

 第十条 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及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

 /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无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无补偿金额= /

 (监理人自理,在其费率中一并考虑)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赔偿金=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二十六条 如监理人不按合同规定及有关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扣合同价款的 10%,给工程质量、进度及费用等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

 篇四:XXXX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服务类)

  XXXX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服务类)

  采购方:

 合同编号:

 供货方:

 签订地点:

 时间:

 二、交货时间和地点:供货方必须于 年月 日将合同商品运至 。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六、其它约定:

 七、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交货,需方逾期付款,按

 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2、供货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采购方有权更换或退货,供货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八、本合同应由采购方与供货方依法签订,采购监督管理办参与合同签订,三方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采购方、供货方、采管办、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篇五: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

 公共服务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上 海 市 XX 区 XX 办

 上 海 市 XX 区 XX 局

 上 海 市 XX 区 XX 局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购买方)

 乙方:(服务方)

 丙方:xx 区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XX 市 xx 区人民政府《XX 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 府发

 [20XX]16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1、

 2、

 3、

 4、

 5、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 段 划 拨()

 B. 按 月 划 拨 ()

 C. 按 季 划 拨()

 D. 项目完成结算()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第一次划拨时间:;金 额第二次划拨时间:;金 额

 第三次划拨时间:;金 额第四次划拨时间:;金 额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

 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XX 区关于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 府发[XXXX]XX 号)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丙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

 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 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 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 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

 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3、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

 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区社建办各执一份,在丙方见证下,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1、

 2、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篇六: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XX]

 3954

 省直政府采购编号:HNSZZFCG—20XX— P019

 买方: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卖方:

 湖南威科技有限公司

 经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工程或服务类内容(以下栏内容为参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延伸扩展增加)

 二、付款

 1、付款单位: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付款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 (国库、单位、采购专户)

 三、交货

 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

 2、交货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 118 号省工商局机关

 四、货物、工程或服务类标准

 1、卖方提供的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商定标准执行。

 2、卖方在质保期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执行。

 3、卖方所交付的 (附属或格式、备件)应按照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五、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1、

 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并随合同一起提交验收单一份交湖南省直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2、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卖方处理完后个工作日内,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六、货物、工程或服务类交付与售后服务

 1、卖方在交付 后 天应负责

 项目最终完成所有工作程序,如有需要,卖方必须对买方

 人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卖方承担。

 2、

 的质保期内,应在按投标承诺小时内上门服务。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

 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延期交付

 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延期交付

 不超过 天的,应向买方偿付延期交付 金额 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卖方延期交付

 超过 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卖方向买方支付延期交付金额

 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卖方所提供的

 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假一罚十),买方有权拒收,而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 3 点及时处理,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2 点承诺履行售后服务,否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项的违约金。

 4、买方验收合格后 天内按合同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缴纳滞纳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

 5、买方未按合同约定验收并签发验收单的,由买方支付延期验收货款 的违约金。

 6、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由于买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买方负责。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买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下列文件属合同的依据:投标文件、承诺。

 3、下列文件属合同的格式:补充规定、补充合同。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6、本合同共计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7、本合同一式 6 份,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

 份,买方、卖方各 1 份,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1 份。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

 签订地点:

 户名:

 账号:

 邮编: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注:本章提供的合同通用条款为一般格式范本,仅供参考。合同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订或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篇七:服务类采购范本(正式)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编制文件单位:

 目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专用条款 附 件:1.投标人须知

 2.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说明: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采购单位委托,对(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

 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项目联系人: 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附表

 分包服务详细信息表

 篇八: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

 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本

 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

 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篇九: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 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篇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东营区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供货合同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DYQCG20XX- #(与项目编号一致)

 采购单位:

 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 20XX 年月日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结果和有关采购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由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对本合同的签订内容进行见证。

 一、主体说明

 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根据甲方所需项目的要求,经过 (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作为见证方,负责见证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活动结果和

 采购文件要求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均由甲、乙双方承担。

 二、标的

 指 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总价款人民币

 .00 元整(大写:元整),合同标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数量、价款(含售后服务等费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服务承诺和期限

 (与采购文件一致)

 四、交货地点、完成时间

 (与采购文件一致)

 交货地点:

 完成时间:

 五、验收

 (与采购文件一致)

 六、资金支付办法

 (与采购文件一致)

 七、违约责任

 (与采购文件一致)

 八、合同组成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一)《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二)乙方投标(报价)文件;

 (三)乙方对本项目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承诺;

 (四)本合同附件。

 九、其它事宜

 (一)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三)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20XX 年月日 签订日期:20XX 年月日 签订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农业局

 见证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电话:0546-8260152

 地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 55 号

 附件:

 供应商分项报价明细表(与投标报价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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