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标准
发布时间:2020-07-17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的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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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汇总安全生产信息,加快信息的传递,努力使安全信息工作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全面”, 使之在华润燃气控股各级组织和人员之间真实、快速、有效的传递和报告,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特制订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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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信息报送的形式、内容及相关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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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3.1 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应明确指定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和联系人,并报安全技术部备案。当部门和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安全技术部备案。
3.2 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的汇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3.3 总经办负责报送节能减排、安全行为观察的月、季度报表及季度总结。
3.4 运行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工程部负责报送月度安全行为观察报表、季度安全管理报表及上级部门所需要的公司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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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4.1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的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原则。
4.1.1 及时性。应及时收集、及时处理、及时传递与报告信息。当信息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4.1.2 准确性。应真实、可靠、有效地传递与报告信息。
4.1.3 全面性。应完整、具体地传递与报告信息,不得有遗漏和隐瞒。
4.2 信息的传递与报告应以书面的形式,并按照规定的格式、时间等要求进行传递与报告,不便采用规定格式的,应以文字形式报送。
4.3 各部室对所传递的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方面的书面文件,应登记建档。
4.4 各部室应分别于每月 3 日、每年 4 月 3 日、7 月 3 日、10 月 10日和次年 1 月 3 日之前将上月、上季度的下列报表信息进行填报:
4.4.1 节能减监测报表 4.4.2 季度安全管理报表(华燃安基 01 表); 4.4.3 季度事故与事件报表(华燃安基 02 表)。
4.5 各部室要高度重视,确保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上报的数据一定要真实准确。
4.6对不按要求报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存在延迟、瞒报、漏报、谎报等行为的部室将承担其全部责任,公司将在《安全生产责任书》年终考核时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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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与考核
由安全技术部组织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相关部室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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