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关系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结合理论演变及我国现实情况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经济学院

 2011 级

 工商管理一班

  摘要: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寻求二者之间的均衡点,已成为当代中西方国家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通过对政府与市场关系演进过程的剖析来分析政府与市场各自的特性,并在分析了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现状的基础上对其走向进行展望。

 关键词: :政府与市场;新“公共管理”理论;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备受关注。各国实践表明,调整市

 场与政府的关系,寻求二者之间的均衡点,已成为当代中西方国家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通过探讨市场经济进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历史演进,剖析政府与市场各自的特性以及两者关系演进的基本规律,这对我国培育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明确政府功能定位,建设民主、有效、服务的政府,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

 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进过程

 在市场经济作为社会基础性体制确立以后,西方学者在政府与市场领域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止过。按照理论取向的不同,可以把他们的观点大致划分为三类:一是主张尽可能少的政府干预;二是主张全面广泛的政府干预;三是主张有选择的政府干预。从经济学说史与政府实践的历史来看,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大致经历了自由市场——市场失灵——政府干预——政府失灵——互补整合的演变过程。可以将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1. 自由主义时期 自由主义时期在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的主要观点就是强调自由经济,发挥市场经济自身的功能,要求政府尽可能少地干预经济、干预社会。翻开西方经济思想发展史,可见人们对市场机制的崇拜可以追溯到近代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提出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他认为,人们听命于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其结果是无意中使社会资源得到了有效的利用,人类需要得到了最大的满足。亚当.斯密的“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成为政府发展的基本观念。政府在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干涉极为有限,仅限于制定维护市场秩序的法规,提供最低限度的政府扶助,履行防御外敌和保卫公共安全等职责直到 20 世纪初, 西方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潮一直处于主流地位, 政府一直充当着“守夜人” 的角色。然而 20 世纪 30 年代,西方经济大萧条打破了市场力量的神话,市场的种种缺陷都暴露出来,市场失灵使人们开始意识到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2. 国家主义时期 “市场失灵”之后,人们希望政府能够弥补市场缺陷,在这一背景下,政府开始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在政府与市场两者之间政府取代市场占据主导地位。西方国家政府在经济领域对市场的广泛干预以及为缓解市场矛盾而逐渐推行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政策,使政府职能急剧扩张,政府公共部门的数量和公共支出迅

 速膨胀。然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并不像设计者们当初预想的那样完善,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对滞胀束手无策,人们开始正视政府干预失败的恶果。

 3. 新自由主义时期 面对国家主义的“政府缺陷”或“政府失灵”,人们开始重新怀念自由主义,从而开始了自由主义更高层次的回归,即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理论主张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全面干预。新自由主义学派强调市场的自然秩序,反对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认为只有市场才能有效配置资源。在实践中,新自由主义逐渐成为指引国家发展的主导理论,英、美等国政府也回到保守主义政策上来,进行了较大调整。其总体趋势是寻求市场与政府的平衡, 在强化市场机制的同时也肯定政府介入的必要性。

 二、

 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现状

 新中国建立之后, 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和与此相适应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任何需求的满足基本上都有赖于政府的计划和管理, 政府的职能范围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任何计划外的经济活动都被认为是不道德或非法的,如果说存在着所谓的市场,那么这个市场也只能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畸形市场。政府对经济实行超常规严密控制,完全否认和排斥市场的机制和作用。由于政府对社会经济的全面干预,政府的职能也随之分化和扩张,政府的专业经济管理机构就急剧膨胀, 政府实际上就是一个“全能政府”。

 在实践中, 传统的全能政府所带来的诸多弊端已越来越阻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首先,政府因为干预经济而付出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政府以各种公共政策干预经济,但由于政府官员自身的经济人特性以及其他社会要素的影响,使实施公共政策的结果与制订公共政策的意图大相径庭。其次,政府的全面干预会带来行政效率的低下。最后,全能政府会动摇政府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政府统治基础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认同和信任。公共政策的低效率以及高昂的成本,必然导致经济的落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缓慢,必然会使人民的信任感和认同感降低,从而引发统治的合法性危机。

 从上世纪 80 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 80 年代以来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到 1993 年开始实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直

 到 2002 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我国经历了一个深刻的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与此同时我国也开始了与改革开放前截然不同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篇章。市场经济是一种承认市场主体在经济领域的自主性、排除政府对市场行为、企业行为等进行干预的经济制度。它尤其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它的政治含义就是政治与经济的分离,其政治前提是政府不直接插手民间的事务。市场经济并不排斥政府的作用,它恰恰是通过限制政府的作用来创造市场经济所依托的政治环境,市场经济要求政府的最为根本的职能是保障财产和经济自由,政府任何时候都不能, 也不允许他人侵犯这种权利和自由。因此与计划经济下的全能政府不同,市场经济下的政府是有限政府,即政府不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不再试图将国家的经济活动纳入政府计划的直接控制之下,因为政府确信只要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如相关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市场将会是有效而公平的。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法律意识的增强,民主政治进一步发展,市场连带整个市民社会都处于一个迅速发展、完善的过程当中。这种现状也要求政府交还原本属于社会的权力,退出不应干预的领域,尊重市场、社会自身的力量,逐步培育市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市场经济下的政府应该是实现有限干预的“有限政府”。

 目前,“有限政府”、“ 服务型政府”理念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其中政府通过宏观调控、采取经济、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为市场服务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然而在现阶段由于种种原因,在社会主义国家机构中会长期存在着把自己凌驾于一切社会要素, 包括市场之上的弊端,在人们的观念中存在着政府是市场发展的动力的认识误区;同时由于现实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政治、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之上,市场发育程度和自我管理水平较低,又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我国现行的政府机构及其管理体制虽然经过若干次改革,但是从总体上说, 仍然是与比较落后的产品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完全理清。

 三、

 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分析与展望

 纵观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可见我国在历史上一直是自然经济的小农社会,新中国也植根于半殖民半封建这样一种社会形态,也就是说中国在历史上并未曾出现过所谓的市场经济,当然也不会有西方社会在资本主义早期的市场经济的蓬勃

 发展和稍后的市场失灵现象。因此在分析政府与市场关系现状时,首先要明确, 我国市场经济内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独立的、统一的、完善的市场,资源使用效率还很低下,竞争尚未充分,市场仍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不存在市场发育完善后带来的所谓“市场失灵”的危机。

 那么中国是否也存在着西方社会曾经出现过的政府干预、政府失灵现象呢? 答案似乎是肯定的。但事实上中国经济走过的是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发展道路。首先,西方社会在全球性的经济大萧条后实行的政府干预是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自由发展为基础的,尽管“市场万能”的神话已经破灭,但西方的市场经济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具体表现为生产力大发展、生产效率提高、社会财富总量增加等。西方的政府干预是对市场缺陷的补充,它所面对的社会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社会。其次,西方政府对社会的干预尽管是积极全面的,但相对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的干预而言它的干预还是比较宏观的,方式也还是比较多样的,除行政手段外, 还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而新中国在改革开放前似乎也存在着政府过多干预导致社会经济几近崩溃、政府效能低下、社会全面停滞的所谓“政府失灵”状态,但笔者认为这种状态完全不同于西方社会曾经出现的“政府失灵”状态。我国在上世纪 80 年代以前出现的政府对社会的全面干预是沿袭苏联模式的结果。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政府对社会、经济实行的干预完全不同于西方“ 国家主义”阶段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它是市场经济没有充分发展基础之上的完全依靠行政手段的全面干预。

 中国政府与市场之间演变的历史是短暂而独特的,没有真正意义的“市场失灵”,也没有在此基础上随后出现“政府失灵”,因此要解决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就必须根据国情,借鉴西方行政制度改革的经验,寻找出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平衡点。

 1. 以市场为中心,建设服务型政府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市场是社会的基础性的内容,而国家则是从社会产生的上层建筑,尽管国家最终将会消亡,政府的行政权力最终将回归社会,但只要国家政府存在,它就必须履行其作为上层建筑的职能,为社会服务,为市场服务。因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政府职能应该围绕着市场优化,即应该在经济领域中寻求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的最佳结合点,其目的在于使

 政府更恰当、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方面可以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也为政府自身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了合法性基础。

 2. 立足社会及市场需要,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 西方国家在经历了 20 世纪 70 年代以后的政府失灵导致的经济滞胀以后,普遍调整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力图在两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90 年代以后,为了更好适应社会的需要,提高政府效能,西方国家普遍开始了新一轮的行政制度改革,西方国家行政制度改革的实践与西方流行的现代行政学理论“新公共管理”不谋而合。所谓“新公共管理”概念具有这样的基本内涵,它提出政府行政部门应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追求公共服务的绩效和结果,使政府的决策能够体现社会的反应,使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够接近公众的实际需求,使决策增加适应性,行政增加效益性。西方流行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行政实践为我国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许多可供借鉴的思想。

 (1) 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服务的目的性 市场经济意味着自由、公平和竞争,它需要的是政府的有限干预,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政府管理一切的观念,做到“有所为, 有所不为”, 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根据市场的需要来调整政府的某些职能,使服务型政府的服务目的更明确,从而提高政府效能。

 (2)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 自由、平等而充分的竞争是市场经济能够提高效率的重要原因。而在西方新一轮的行政改革中,竞争机制已经被引入政府运行过程。政府履行制定政策的职能,而政策的执行则由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盈利部门共同承担, 这一机制既体现社会公正、防止政府垄断,又有效提高了政府的效能。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在政府与社会之间出现了许多可以提供公共服务的“第三部门”,它们的出现为政府竞争机制的引入提供了前提,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当然也包括面对市场的公共服务。

 ( 3) 改变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管理方式 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并不意味着政府对社会管理职能的消失,事实上政府正是通过管理的方式来实现服务的功能。我国政府以往干预经济的手段比较

 单一,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对经济实行全面直接的调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们必须尊重经济规律,培育市场,改直接的微观调控为间接的宏观调控,给市场以充分的发展空间,同时我们必须改变单纯依靠行政力量干预经济生活的方式,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对经济生活进行灵活多变的干预,使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与政府效能的提高能够相互促进。

 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都处于巨大而深刻的变革过程中,因此寻找和确立政府与市场的最佳结合点将是一个动态的艰难的过程,但无疑这一问题的解决将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我国政治改革的进程,有利于我国社会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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