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25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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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提高执行力,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廉洁高效的运作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从而推进 xx 局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特制定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一、落实首问责任制 (一)文明服务用语制度。各股室要规范文明办公用语,接待来访或接听来电不得使用生硬粗暴的语言,应自觉使用“您好”、“请问”、“欢迎”、“谢谢”、“再见”等文明服务用语。

 (二)办事承诺制度。服务对象到本单位咨询办事时,如属于自己职责范围,按照有关规定能办的,要马上承办;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引领来访者到责任部门或有关股室,交待相关责任人,如责任人外出,要主动帮助联系,找到责任人或承诺向责任人转告。承办人要急群众之所急,能办的事马上办,需按一定程序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相关事宜,指导来访者按要求作好各种手续的准备、同时向来访者承诺在规定时限内把事情办结。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推诿。如有故意刁难,甚至索要钱物的,要严加追究。

 (三)佩证上岗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佩证上岗,仪表要端庄,接待来访和办理公务时,首先要报出姓名、职务和证件代号,以便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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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规定,第一次被投诉查实的,由局予以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第二次被投诉查实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第三次被投诉查实的,年度考核只能评为不称职;调离本岗位。

 二、工作制度 局机关的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局长负责局的党政全面工作,副局长向局长负责,各股室分别向分管领导负责,各股室的工作人员向股室领导负责。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局长的领导下,必须尽职尽责,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机关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为早上 8:30-12:00,下午 2:30-5:30。上班时坚守岗位,不随便离岗、跑岗,专心致志做好本职工作,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办私事,如确有急事要办,应向分管领导请假。上班时间要外出办公事的人员应向股室领导报告,局班子领导外出,应告知办公室,以方便联系。

 (二)请假制度 1、请假二天以上(含二天,包括休工龄假)的,应事前写请假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才作准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岗位的,作旷工处理,因病或急事不能到局里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陈述原因,补办请假手续。

 2、超假。在请事假、休假期满后,如因特殊情况超假时,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说明原因,经同意后补办续假手续;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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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无正当理由,又未经领导批准补办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3、工龄假。工龄假由各股室统一安排或由本人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工龄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几次休假。工龄假原则上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计。工龄假可用作抵顶事假,但不能顶替旷工。

 4、请假审批。副股长以下人员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的,可以口头向股长请假,请假二天以下(含二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二天以下(不含二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局长批准。副局长、副主任科员请假由局长批准,局长请假执行市委有关规定。

 (三)出勤考评制度。出勤考评是衡量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业绩的一种办法,也是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各股室的领导做好考勤工作日志登记,由股长审签后于每月 3 日前将上月的考勤工作日志登记表送办公室存查。

 四、保密制度 (一)严守国家秘密,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二)属于涉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其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必须严格按保密规定进行。

 (三)经分管领导批准复制、摘抄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依照保密文件的保存方法采取保密措施。

 五、局务工作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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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务工作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局务工作会议由局长或书记主持,局各科室领导以上人员参加。局务工作会议的内容: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以及局党政班子会议确定的重要决议和决定;研究、决定和部署全局重要工作;各股(室)汇报当月工作情况和设想下月工作要点。

 六、学习制度 (一)学习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读与辅导相结合、学习与谈体会相结合的方法。

 (二)除经常性自学外,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退后,具体安排由人事股事先通知。

 (三)学习内容以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重点,结合时事政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上级有关文件;业务知识和有关经济理论。

 (四)学习方法、步骤和学习资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资料也可以由各股室提供)。通知、组织召集等由人事股负责。

 (五)为保证学习时间,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规定学习日一般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局领导请假。

 七、公文审批制度 (一)凡是以局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稿,由办公室统一按办文程序呈批。

 (二)凡是上报或下发的文件、通知,统一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后,及时送达局领导阅示,办公室根据领导的批示速送有关股(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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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凡属股(室)职能范围的文稿,由股(室)草拟,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领导签批。

 八、财务会计制度 (一)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善,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二)财务开支票据报销程序应由经办人签字,报办公室主任、会计、分管财会领导、局长审核签字后报销建帐,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后,符合财务制度才能核报。

 (三)财务收支管理,出纳收支的款项资金应当天存入银行帐户,日清月结,不能公款私存、截留。对资金的使用应经局长审核后才可以支付使用,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四)对于预算外资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加强管理,认真执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了掌握预算外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情况,便于检查和监督,对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分开,即收支两条线。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应及时上缴财政,由财政部门核拨返还后才可支付,杜绝边收边支的现象。

 (五)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月报、年报应及时按会计有关规定,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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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局机关各项经济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局机关的各项经济开支,先由承办股(室)书面请示报告,送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的各项经济开支实行政务公开,并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七)一次性开支 5 万元以上的,通过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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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乡审批表

 备注:下乡文件需作附件。

 下乡时间

 下乡地点

 下乡人员

 下乡事由

 填表人

 业务股长审核

 办公室 主任复核

 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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