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规定试题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题 公司员工奖惩规定试题 1

 公司员工奖惩规定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 3 分,共计 60 分)。

 1、员工奖惩遵循“、、”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依法直接建立的员工。

 3、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人资部,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执行公司等。

 4、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并授予和。

 5、玩忽职守,违反和,或者违章指挥,造成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滥用职权,在生产、营销、基建、财务、金融、物资、人事等工作中,严重失职或过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的。

 6、组织处理包括、、待岗、诫勉、、停职(检查)、

 等。

 7、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处分期内,降级(降职)、撤职处分后一年内,受惩处人不得、,不得和,不得给予各类奖励。

 8、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题后的括号里,每题 4 分,共 20 分)。

 1、员工有下列哪些表现可以给予奖励()

 A、在企业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B、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

 C、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

 D、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

 E、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2、对员工的惩处主要包括()。

 A、纪律处分

 B、经济处罚

 C、组织处理

 D、留用查看

 E、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包括()。

 A、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B、技术能手、青年五四奖章、

 C、青年岗位能手、优秀班组长、

 D、专业(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等。

 E、以上全部都是。

 4、纪律处分包括()

 A、警告

 B、记过、记大过

 C、降级(降职)、撤职

 D、留用察看

 E、解除劳动合同。

 5、国家电网公司表彰奖励标准包括()。

 A、获得国家电网公司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5000 元、10000 元;

 B、获得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国家电网公司先进工作者、国家电网公司青年五四奖章的,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C、获得国家电网公司青年岗位能手、优秀班组长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 3000 元;

 D、获得国家电网公司专业(专项)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 2000 元。

 三、判断题(判断正误,对的打√,错的打×,每题 2 分,共计 10分)。

 1、同一违规违纪行为适用两项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按最轻处分标准执行。()

 2、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可予以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经离岗培

 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受到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不记入本人档案。()

 4、对受到惩处员工的用人单位解除与受惩人的劳动合同。()

 5、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执行惩处决定,依法履行送达程序、出具相关证明,并将处理结果和相关材料抄送相关部门。()

 四、简答题(10 分)。

 根据国家电网员工奖惩,员工违纪行为有哪些?

 下午 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 打卡制度

 3.1.2.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 手工考勤制度

 3.1.2.6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 加班管理

 3.2.1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 4 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 4 小时至 8 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 8 小时可申报加班 1 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 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 1:1 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 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

 3.2.3.2 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 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 27 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下午 13:00—17:00

 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 手工考勤制度

 3.1.2.6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 加班管理

 3.2.1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 4 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 4 小时至 8 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 8 小时可申报加班 1 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 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 1:1 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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