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时代做好县级人大信访工作思考

发布时间:2020-09-26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关于新时代做好县级人大信访工作的思考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了解社情民意、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维护和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理诉求的一条重要渠道,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近年来,各级人大特别是县级人大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充实力量,充分发挥了信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矛盾呈多发态势,人民群众诉求增多,这对人大信访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如何不断适应新时代对人大信访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笔者结合几年来从事信访工作的经历和经验,就做好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思考如下。

 一、县级人大信访工作的现状 1 1 、信访量大,涉法涉诉问题较多。由于老百姓对人大信访的期望值非常高,认为在基层、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人大监督这种法律手段都可以解决,所以当群众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就把人大信访作为主要渠道,来人大信访的人数呈上升趋势;少数人信“访”不信“法”,涉及对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控诉问题,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到人大信访来争取个人利益,更有甚者要求人大信访部门直接干预具体的案件审理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

 2 2 、人大信访工作的根本和督办工作难以取得实效。人大信访的初衷是受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控告和申诉,但实际上,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的信访件很少,更多的则是公民、法人为维护自身利益或者对一些涉法涉诉具体案件进行的申诉。人大信访不直接处理问题,一般是将信访件转交给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部门办理,但有的部门对这些信访件重视不够,往往出现拖着不办或敷衍塞责、办理结果不佳的情况,加之缺乏有效地监督制约手段,难以追究责任,导致转交的信访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均不高。

 3 3 、人大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在人大内部,信访工作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互动机制还没有建立,缺乏对行政、司法机关的制约力;与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之间没有形成合力,缺乏协调机制。在外部,上下级人大之间缺乏联合处访机制;人大信访部门与“一府两院”信访部门的对接体制缺少规范的制度,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不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

 4 4 、县级人大信访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目前县级人大普遍没有设立专门的信访机构,缺少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信访办挂靠在办公室或法工委,工作人员中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少,少数干部工作热情不高,信访力量不足;信访网络信息不健全,信访件办理工作主要靠信件传送,网上信访工作还没有开展,既浪费人力物力,又难以实现信访信息整合共享。

  二、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 1 、领导重视不够。少数常委会领导对人大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信访办公室,信访干部多是兼职工作,又缺乏必要的专业性。没有建立信访信息系统,无法进行网上信访,信访工作基础薄。

  2 2 、工作机制不健全。在常委会内部,信访部门与其他委室之间联系沟通不够,与市级、乡镇级人大上下级之间纵向协调机制与同级“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都不很健全,无法形成大信访体制。

  3 3 、人大代表在信访中作用发挥不够。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与人们群众的联系最为直接、最为密切,最能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如果能把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转化为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提出议案、建议等履职活动的依据,就可以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但事实上好多人大信访部门都忽视了这个群体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好这支力量。

 三、做好县级人大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在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的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地方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跨越发展十分关键。

  1 1 、加强组织领导, 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领导重视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关键。县级人大必须成立常委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并成立专门的信访工作办公室,配备工作热情高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专职人员,要建立常委会领导接访制度,常委会领导按分管工作分块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乡镇人大干部人情通熟的优势,把社会矛盾化解于基层,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加大对各级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工作热情和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的能力;要尽快建立健全人大信访信息系统,着力推进网上信访、阳光信访,畅通信访渠道,实现信访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实现上下左右联动,节约工作成本,提高信访管理水平。

  2 2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人大信访部门为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信息制度。汇总整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此作为常委会选择监督议题的依据,既能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也有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同时信访部门要加强与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二要建立上下级人大之间的纵向协调机制,加强与市人大、乡镇人大之间的联系,经常进行信访专题调研,互通信访情况,交流经验。三要建立与同级“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沟通、协调,共同研究信访

 工作,商讨办理事宜,减少重复信访和无理缠访,也可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久拖不决问题的发生。四要建立人大信访案件听证制度和个案监督制度,由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专业性、政策性强,人大在督办过程中,往往会力不从心,个别办理部门也因此“胡弄”人大,使一些信访案件久拖不决。对一些典型信访案进行听证,让利益各方陈述自己的理由,由中立的专业人士进行裁判,在阳光之下明辨是非,有的案件还可以启动个案监督程序。

  3 3 、加大督办力度,切实提高信访实效

 信访工作的核心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人大不直接处理信访问题,而是将信访件转交给有处理权利的部门办理,但不能只转不管,而应该看群众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所以必须加大督办力度,要建立完善的转办登记和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转办的信访件要详细登记和建立档案,对接受转办的“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要明确办理时限,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人大信访部门报告办理情况。同时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办结或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单位、部门,要强化督办或发回重新办理,并制定相应的制约机制。

  4 4 、拓宽履职渠道,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来自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基层工作,是人大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

 把人大信访工作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结合起来,借助于人大代表的力量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要紧紧抓住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启发和调动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日等方式安排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来访,引导和组织人大代表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视察调查,及时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

 人大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的基础性工作,是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根本的还是要通过有效行使职权,不断完善法制,积极推进民主,全方位监督 “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大信访工作的实效,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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