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新究

发布时间:2020-09-26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有效化解信访积案 新究

  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公众维权意识不断提升,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环境问题逐渐成为当前信访工作的焦点。近年来,一些地方的环境信访呈现出重复信访、越级上访等新特点,导致产生大量信访积案,给相关部门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和挑战。

 信访积案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信访处理机制不够完善。在处理环境信访问题过程中,信访受理、人员接待、调查办理、信息反馈、信息公开等各环节存在不严不细的问题。对信访办理的期限和流程缺乏说明和宣传,中间反馈不及时。尤其一些需要采样检测后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较长或需要立案查处的问题,没有向投诉人面对面及时反馈信访处理意见或进展情况,投诉人不了解办理流程和期限。通常在信访受理转办过程中,为保护信访人信息安全,一般只转办投诉问题而不告知信访人信息,信访人因专业程度差异造成反映问题比较宽泛,使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指向不明,导致信访人真正诉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信访处理法制化建设不够健全。长期以来,群众“信访不信法”观念根深蒂固,在遇到问题时通常更倾向于选择程序较为简单、成本较低的越级上访而非法律途径。此外,一些地方的信访处理能力不足。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网格化建设基础比较薄弱,缺少足够的一线工作人员,群众工作经验不够丰富、环保专业知识不够扎实、法律知识更是欠缺。群众来访时,他们往往难以从法律角度给予及时专业准确的引导和回馈。相比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虽然污染物排放达标,但依然会有异味、噪声等污染问题,实际情况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

 联动调查机制尚不健全。由于环境信访具有量大、面宽、集中和难办的特点,很多生态环境问题如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矿山修复、垃圾填埋或焚烧等会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单靠某一部门很难有效解决问题。

 化解信访积案需多方入手 进一步完善信访法制化处理机制。对处理制度、程序、人员接待、办理、信

 息反馈、信息公开等每个环节实现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大首信首访办理力度,实行面对面反馈和办结告知,将办理时限、程序、进展情况、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及时和信访人进行沟通。

 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利用信访平台,切实把苗头性问题掌握全、掌握准,把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梳理,逐案登记建档、分析症结、提出化解方案、落实处理责任,确保问题在限期内得到妥善解决。对重点信访问题、信访人建立台账,限期解决问题。全面掌握信访积案与老信访户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对有策,限期解决问题。提高信访处理能力,增加一线信访工作调查人员,加大环保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强化法制办案。

 进一步健全联动调查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治污”的意识,尤其对存在职能交叉、易产生推诿扯皮的问题,相关部门应综合施策。

 在处理环境信访工作中,既要对信访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回应到位,又要把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还要针对不合理诉求教育引导到位。尤其针对无理闹访或者借环保说事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应联合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净化信访秩序,以有效解决重复访、越级访问题。

 引入司法终结机制。重复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现象的主要症结在于信访问题走完规定程序之后,信访群众的利益诉求依然未得到有效满足。因此,化解信访积案的关键在于诉诸法治,可借助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的力量处置信访疑难案件,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在具体实践中,可以由信访、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规则办法,基层涉及群众利益诉求的单位根据实际配备相应的法律顾问,实行律师值班制度,使律师在窗口参与接待信访群众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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