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细则 时间 人员 单 位 重

 点 步骤 要求 7 月 顾

 勇、 滕长春、 范庆九。

 联系人:

 徐

 为 安监科 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局安监科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各单位分别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大检查方案进行自查自改。

 各单位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 8月4日前报送局安监科。

 8-9 月 沙中骐、 季小平、 王成斌。

 联系人:

 王成斌 公路站 (1)实施并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及危桥和隐患隧道整治情况;(2)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监测等桥隧运行安全检查情况;(3)干线公路搭接道口设置、安全设施落实情况,急弯、陡坡、平交道口、临河路段、集镇段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视距情况;(4)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各项目部、监理组的安全管理组织、安全保障体系和日常安全管理台帐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5)涉路施工作业许可行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单位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各单位要将大检查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于8月22 日前报送局安监科。

 时间 人员 单 位 重

 点 步骤 要求 设施的规范设置情况;(6)基层单位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干线公路服务区停车场车辆引导、停放管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车辆管理情况,对加油(气)站点等重点部位的监管情况。

 8-9 月 周正东、 严

 刚、 蔡军海。

 联系人:

 蔡军海 运管处 (1)以“两客一危”车辆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营运车辆警示标志、行车安全卡、安全防护、应急设备等配备情况(2)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站为重点,对所有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情况;(3)是否暂停审批新的 800 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不再审批新的卧铺客车,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和夜间山区公路客运班是否开展安全评估;(4)包车客运企业网上业务申请程序执行情况,包车实际运行线路与审批的一致性情况;(5)道路客运站实名制、“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6)镇村公交、场站交通设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情况,以及道路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填报情况;(8)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审查、教育培训考核、违章行为处理情况。

 同上 同上 8-9 月 周正港口办

 同上 同上

 时间 人员 单 位 重

 点 步骤 要求 东、 赵静萍。

 联系人:

 赵静萍 (1)危险货物作业码头是否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作业附证;(2)整治超范围经营、内河重点水域危险货物码头“未批先建”和港口建设项目超期运行情况;(3)港口码头危险品集装箱作业申报审批情况,是否存在漏报、瞒报和谎报现象;(4)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港口压力管线、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安全情况;(5)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情况;(6)危化品储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建档情况;(7)高温季节危化品码头和储罐降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储罐区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石油化工码头及其仓储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8)与相关管理部门是否理清安全监管职责;(9)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10)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考核合格,装卸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取得从业资格。

 8-9 月 陈

 平、 武连喜、 卞广航道处 (1)对船艇及航标、标志标牌等航道助航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情况;(2)船艇消防、救生器材配备、管理情况;(3)航道巡航计划开展情况,通航的碍航物清除情况,检查同上 同上

 时间 人员 单 位 重

 点 步骤 要求 政。

 联系人:

 卞广政 临、跨、穿越航道的工程建设情况,制止、处理违反航道法规的行为;(4)危险品船舶单独放行,引航道船舶停靠管理秩序情况,普通船舶和危险品船舶不得混停。

 8-9 月 李

 斌、 徐吉云、 黄成刚。

 联系人:

 黄成刚 地方海事处 (1)水路客运、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核情况;(2)水路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及落实情况,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航管理规定执行情况;(3)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内河加油(气)站(船)安全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4)《内河渡口渡船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渡船船体及其标志状况和船员适任状况,地方政府乡镇渡口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生渡口学校护渡制度落实情况,渡口监控监督制度执行情况,非法渡运情况;(5)《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宣贯实施情况,旅游客船经营管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旅游船舶安全状况,通航水域旅游航线核准和非通航水域旅游项目备案情况;(6)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和船舶签证情况,运载危化品船舶的安全设施情况,对危化品船舶申报管理和安全检查情况;(5)水上水下活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同上 同上

 时间 人员 单 位 重

 点 步骤 要求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航安全警示标志、灯光号的设立情况,安全及防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海事管理机构审批许可和监管履职情况。

 8-9 月 王

 宇、 宋大龄。

 联系人:

 常冬明 质监站 (1)隧道、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检查情况;(2)施工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的监督检查情况;(2)防坍塌、防坠落措施制定落实情况;(3)施工现场排水设施情况和边坡基坑支护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情况;(4)落实夏季建筑施工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五个环节”管控措施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同上 同上 10 月 安全大检查督查小组

  各检查、督查小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请局安委会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巡查督查提高阶段。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对事故多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反复检查。局安委会将组织对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交叉检查。

 各单位要及时分析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 10 月24 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局安监科。

相关热词搜索: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 大检查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