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工委及乡镇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021

发布时间:2020-10-18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一、 采购项目介绍:

 本次采购项目为: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数量17辆。

 二、采购清单:

  二、

  三、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二)交货地点:自提

  (三)质量要求: 合格。

  (四)验收方法:按川财采[2015]32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序号

 名称

 配置及说明

 1 总长(mm)/总宽(mm)/总高(mm) ≥4870*1725*1670 2 总质量(kg) ≥2670 3 整备质量(kg) ≥2150 4 最高车速(km/h)

 ≥198 5 轴距(mm) ≥2850 6 排量(ml) ≥2694 7 额定功率(kW) ≥242 8 制动系统 前:通风盘式;后:盘式 9 排放 国五排放标准 10 变速箱 6 档手自一体 11 进气形式 双涡轮增压 12 驱动方式 前置四驱 13 四驱形式 适时四驱 14 其他配置 带镀铬条上隔栅,前保险杠下端镀铬装饰条,360度全景摄像头,后保险杠,防眩 LED 前组合灯,带摄像头/盲点监控电动折叠后视镜,带记忆功能/自动防眩/盲点监控/摄像头电动折叠后视镜,轮圈,带镀铬条侧裙边,进气格栅

 (六)质保要求:投标人应对提供的货物提供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3 年/10万公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响应到场, 7天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于甲方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毁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百分之三十预付款,剩余百分之七十货款验收合格后 7 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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