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县城管局文明创建督查整改问题“红黄牌”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02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XX 县城管局文明创建督查整改问题 “红黄牌”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县文明委《XX 县精神文明创建督查调度工作方案》精神,为强化文明创建工作责任感,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县领导调度文明创建工作交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模拟测评、县文明办督查抄告、县融媒体中心曝光报道及局领导督办等问题(下面简称各类抄告问题)的整改情况适用本办法。

 二、工作目标 对标中央、省、市、县有关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考评要求,常态化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创建精准化和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红黄牌”抄告的使用 (一)各类抄告问题的整改要求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并将回复以图片配文字的形式按问题期号和序号反馈至市容环卫股汇总上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限完成整改的,需上报情况说明阐述原因,并得到县文明办认可。

 (二)黄色抄告单结果的使用 对拒不整改、不按要求整改和回复的,以及整改没有得到文明办认可的问题,由分管文明创建的局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签发黄色抄告单,在系统内通报。

 (三)红色抄告单结果的使用 针对黄色抄告单问题的复核,由局领导安排专人会同县文明办开展对账销号制。对黄色抄告单问题仍不整改又无合理原因并对我局创建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签发红色抄告单。导致产生红色抄告单的相关责任人,扣除文明创建月考核奖金(扣除标准以抄告单时间后获奖月)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资格。并将视对我局产生的影响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问责追责。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单位、股室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创建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领导工作机制和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任务落实机制。各单位各股室在抓部署、抓督促、抓调度、抓落实的同时,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注重与其他责任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明纪律,跟踪问效。各单位、股室要切实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对在各类抄告问题整改和文明创建大局中表现优异的,优先作为评先评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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