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临床化学组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07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检验科临床化学组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发出检验报告。

 二、为病人提供诊治所需肝功、肾功、心肌标志物、血脂、电解质、血清蛋白电泳、糖尿病相关生化监测指标、临床酶学检验等临床化学实验室诊断指标。为临床相关科室的科研工作提供临床生化方面的辅助手段。

 三、对门诊及住院病人的标本,及时接收处理,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床号、检査项目与所送标本是否一致,防止检查前的可能失误。

 四、分析前认真检查仪器状态及试剂、分析用水质量情况;进行试剂装载, 样品分析编程。

 五、对所有病人的结果报告在仔细核对审核后打印结果,对于急诊报告应及时报告。检测完毕的检验标本应置 2-8℃冰箱保存一周。

 六、检查中发现异常结果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必要时重新采集标本复查,对于超出危急值的检验报告及时与临床联系并做好记录。

 七、坚持进行并完善室内质量控制,随临床分析标本同时进行质控品的检测。做好室内质量控制及质控图的绘制,对仪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更新试剂, 以保证工作质量。

 八、积极参加湖北省临检中心和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量控制活动。九、依据科技发展的动态开展新的检测项目,为病人提供更优质完善的服务。

 十、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为临床相关科室的科研工作提供标本及相应检测手段,保证资料详细、完整、标本合格。

 十一、生化检验项目均应在标本送检当日完成结果测定及报告工作。

 十二、对每天所使用的各种仪器应每天做好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时应停止使用,立即报告组长,必要时报告科主任处理。

 十三、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相关热词搜索:临床 组工 化学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