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垟街道信访维稳安保服务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11-19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瓯海区政府(分散)采购

  招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

 三垟街道信访维稳安保服务 项 目 编 号 :

 HZJS-2020-21 采 购 方 式 :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三垟街道办事处 代 理 单 位 :

 浙江百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目

 录

 关于三垟街道信访维稳安保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 1 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 4 第二部分

  合同格式 ............................................................ 18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21 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 31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 33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 37

 注:▲招标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 关于三垟街道信访维稳安保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三垟街道信访维稳安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 10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S-2020-21 项目名称:三垟街道信访维稳安保服务 预算金额:130 万元 最高限价:200 元/人 采购需求: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三垟街道信访维稳安保服务 1 项 130 万元 安保服务,具体招标内容及需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 CA 领取。

 2.地点:政采云平台(gz://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在线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zc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5、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982791574@qq.com,并与代理公司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 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

 3 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 为 制 作 电 子 加 密 投 标 文 件 的 CA 。

 8 、 电 子 投 标 操 作 指 南 详 见 :“gzs://edu.zcygov.cn/luban/e-biding”(二)其他相关说明 1、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三垟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三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77748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百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 2 栋 911 联系人:廖霞琼

 电话:0577-88598106、13757711089 传真:0577-885981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577-8852223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gzs://zc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4 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供应商》”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 签字或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如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CA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目前CA电子签章不支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须投标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再上传PDF. 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 投标文件的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份数 1.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 2. “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3.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5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系统上下载):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到解密通知后,解密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投标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内容。

 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可以(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标书(后缀格式为.bfbs)以电子邮

 5 件形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982791574@qq.com,并与代理机构做好确认,联系方式:13757711089。传送的备份标书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保管。

 ②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③ 投标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 6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

 (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标书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982791574@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投标供应商的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7 政采云系统默认投标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 ① 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② 在解密期限内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

 8 开标时间 和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招投标流程(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评审等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投标供应商不必前往现场进行投标活动等事宜。

 9 询标澄清 1. 在采购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存有疑问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投标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 2. 评审过程中,建议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投标供应商在询标澄清时,由于 CA 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

 6 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通过其在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982791574@qq.com;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2. 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 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11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4)供应商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供应商承担。

 7 一、

 说明

 1. 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 ▲合格投标供应商以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

 3. 投标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使代理机构收到,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前,代理机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 进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 文件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 3 天前,作出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 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投标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8 三、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如有)。

 3.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3.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3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4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 1 )商务技术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投标函 见附件 2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见附件 3 企业荣誉证书盖公章复印件或原件

 4 投标供应商资质、认证证书盖公章复印件或原件

 5 军事化力量

  6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安保项目业绩 见附件 7 项目负责人情况

 8 人员安保器材配备情况

 9 拟投入的设备及工具一览表 见附件 10 保安服务人员的配置

 11 拟委派的保安服务人员情况表 见附件 12 针对本次项目提出的服务实施方案

 13 服务的便利性

 14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 以上所需的各种(另有要求除外)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为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

 9 供应商有效的公章。

 (2 2)

 )

 资格文件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时,可不提供)

 见附件 3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盖公章复印件或原件

 4 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gz://zc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见附件

  (3 3 )报价文件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

 见附件

  2) 享受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须按投标供应商单位性质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材料:

 (1)

 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页面截图或其它入库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 1)

 (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3.5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由一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 为.bfbs)(如有)组成,均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2)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制作; 3)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10 4)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zc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

 6)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

 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

 8)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 招标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在相应位置进行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

  投标报价 4.1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内容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4.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项目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服装、餐费、差旅、节假日、加班、夜间补贴、管理费、税金等),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投标人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

 4.3 ▲投标供应商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各项成交单价不变,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每次服务所需人数及保安服务所需各种设备、设施、工具、车辆等,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排。

 4.4 ▲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4.5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6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综合单价中。

 4.7 ▲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4.8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1 4.9 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10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有效期 6.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7.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的地方,需线下签字(或盖章)扫描后上传。

 (3)电子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 标按无效标处理。

  四、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到解密通知后,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2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投标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修改内容。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标书(后缀格式为.bfbs)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982791574@qq.com,并与代理公司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2)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 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与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 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插入 CA),在线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

 (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 4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5 5、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1. 开标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 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13 2. 开标准备 2.1 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 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 开标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 4. . 开标流程

 4.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 2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982791574@qq.com ;

 (3)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 4.2 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结束后,进行开标第二阶段。首先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5.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5.1 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4 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5.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6. 评标 7.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8.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8.1 ▲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 求签署、盖章的;

 2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3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4 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5 5 )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6 6 )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7 7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8 8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8.3 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

 9.投标文件的澄清

 15 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9.2 若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若出现已过有效期、时间或其他主要信息不明确,且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书面澄清仅限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未被评标委员会审查出的内容)亦不明确的,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不再寻求外部证据。

 9.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9.5 ▲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9.6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7 ▲ 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

 9.8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

 件要求”, 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确定中标候选人 10.1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10.2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供应商确定为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序第一,得分报价技术标都相同的抽签决定)。

 16 10.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代理机构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要求视情况确定是否由排 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10.4

  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11.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11.1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 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①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②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③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④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⑤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11.2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12

  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集规范性文件执行。

  六 、

 授予合同

 1.

  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中标通知书 2.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报价和其

 17 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4.

  签订合同 4.1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直接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供应商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3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 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 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拒签合同的原中标供应商承担。

 4.4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至代理机构备案。

 5.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委托方提交 5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 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合同期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6.

  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15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计取,由中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 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转账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费 用。

 户名:浙江百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237047484

 开户银行:瓯海农商银行新桥支行高翔分理处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需求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

  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承包范围、要求和项目委派:

 1、包括但不限于在政府行政过程中,即时提供安保服务。

 2、 项目委派: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中标人提供保安服务,保安服务费按中标价和实际人员结算。

 18 (2 2 )承包合同期限:

 本次招标合同服务期限为 1 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采用 1+1 方式,合同期满经考核满意或优秀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续签一年。

 (3 3 )承包价格及支付:

 1、

 保安(全日/人):

 ¥

  元(计人民币

 元整):

 该价格已包括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仓储、运输(包括垃圾外运)、管理费用、税费、利润、代理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

 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

 3、

 付款方式 保安服务费用采用先服务后支付的办法,按季度付费,即每季度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向成交人付清上季度服务费。

 服务合同履行终止且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4 4 )

 保险

  1、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甲方概不承担事故责任。

 3、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缴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5 5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委托方提交 5 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委托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 服务合同履行终止且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6 6 )双方承诺

 1、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如任意一方对结果存在争议,可通过双方认同的中立第三方仲裁。

 2、 乙方接到甲方保安服务通知后在半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指定时间达到现场。

 3、 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服务工作。

 4、 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5、 乙方必须自行缴纳税务、工商部门的各项税费。

 6、 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

 7、 公司的办公各类设施及费用、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19 8、 乙方及其员工遵守甲方的一切行政管理等规定和制度,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9、 甲方将对乙方及其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员工有违反甲方的规定和制度的行为,甲方将要求其改正,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乙方必须予以辞退。

 10、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a) 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服务管理不受干扰。

 b) 保证乙方的员工及工具按规定开展服务管理活动。

 11、乙方必须在每次服务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和采购人确认服务内容。

 (7 7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4、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8 8 )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提前终止 a) 因乙方连续三次委派保安服务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b) 乙方亦可提前二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但需获得甲方同意,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支付给甲方,甲方的其他应收款不受影响。甲方不同意则乙方应继续履约。

 c)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合同。

 3、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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