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06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定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0 目的

  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2.0 本规定的原则 2.1 奖惩有据,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2.2 奖惩依据一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二是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的岗位描述的执行情况。

 2.3 本制度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每项次奖惩(罚款除外)都记入员工的档案。

 2.4 以奖为主,惩为辅。对员工采取的惩处以“如不惩处则将影响优良风纪”为限。

 3.0 基本框架 3.1 奖励管理

  3.1.1 奖励的意义:

 一是使员工得到心理或物质的满足;二是使员工由此获得工作积极性,从而更加奋发工作,创造更好的绩效。

  3.1.2 奖励的方式:

 奖励的种类: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工作本身的奖励。

 物质奖励:加薪、奖金、奖品。

 精神奖励:通令嘉奖、口头表扬。

 工作本身的奖励: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

  3.2 奖励类别 A、 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职务晋升。

 B、 专项奖金分为服务年资奖、创造奖、功绩 奖、全勤奖、授予荣誉称号、总经理特别奖励。

 3.2.1 员工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 100-300 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2.1.1 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喝政策者; 3.2.1.2 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2.1.3 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3.2.1.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务安全者; 3.2.1.5 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3.2.1.6 拾金不昧者; 3.2.1.7 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3.2.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令嘉奖一次(含奖金 500-1000 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改员工的个人档案。

 3.2.2.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3.2.2.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2.2.3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2.2.4 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3.2.2.5 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3.2.2.6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 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3.2.2.7 对社会做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3.2.2.8 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3.2.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改员工的个人档案)。

 3.2.3.1 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3.2.3.2 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3.2.3 服务年资奖。员工服务年资满 5 年、10 年、15 年,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的,分别授予服务 5 年奖,服务 10 年奖,服务 15 年奖。

 3.2.4 创造奖。员工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本奖。

 (1)

 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的; (2)

 从 事 有 益 业 务 的 发 明 或 改 进 , 对 节 省 经 费 、 提 高 效 率 或 对 经 营 合 理 化 的 其 它 方面做出贡献的;

 (3)

 所提的提案效果显著的; (4)

 在独创性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管理技术等业务确有特殊的贡献的; (5)

 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六个月以上的实绩,经判断的确效果很好,才属有效。

 3.2.5 功绩奖。

 (1)

 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工作的; (2)

 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的; (3)

 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4)

 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的; (5)

 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的; (6)

 其它具有优秀品德,可为本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3.2.6 全勤奖。员工连续一年未请病、事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

 3.2.7 伯乐奖。

 (1)

 推 荐 自 己 下 属 出 任 本 人 同 级 管 理 职 位 二 人 以 上 , 并 经 公 司 考 核 , 达 到 公 司 要 求的; (2)

 推 荐 同 级 管 理 人 员 出 任 比 该 人 高 一 级 管 理 人 员 , 并 经 公 司 考 核 , 达 到 公 司 要 求的; (3)

 推荐自己下属出任本人同级管理职位,并再次推荐出任比本人高一级管理人员,并经公司考核,达到公司要求的。

 3.2.8 授予荣誉称号。

 为公司 作出特殊 贡献的, 被评为“ 波特功臣 者”或“ 波特忠臣 者”,根据 贡献的大小来选择相应的奖励方式 3.2.9 总经理基金奖。可因企业实际情况而定。

  注:

 企业可在财务上专设“总经理奖励基金”科目,以上专项奖由此项列支。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 定的比例分配。

  3.3 惩戒:

 3.3.1 惩戒的意义:

 一是要使员工达到及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二是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最高利益。

 3.3.2 惩戒的方式:

  惩 戒的 种类 可分 为违 纪过 失、 责任 过失 。违 纪过 失是 指员 工级 别的 人违 反企业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责任过失是指管理人员凡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的行为。

 3.3.3 惩戒的方式:罚款、降薪、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罚款:根据所犯过失行为的程度划分罚款级别和额度,不能既罚又打,即罚款后不作行政处分。

 其他惩戒方式参照《员工手册》奖惩标准执行。

 3.4 员工绩效考评结果奖惩 年终员工绩效考评分五级制:卓著、良好、达到要求、有待改进、不能胜任。

 卓著:按月基本工资的 1-5 倍予以奖励。

 良好:按月基本工资的 1-2 倍予以奖励。

 达到要求:不奖不罚。

 有待改进:按降职或降薪予以惩戒。

 不能胜任:按开除、辞退予以惩戒。

 4.0 奖惩的方法

 奖惩均实行积分制。即每个奖惩项目都有自己的分值,奖励项目为正分,惩戒项目为负分,每累计若干分对应相应的奖惩等级从而实施奖惩。

  5.0 奖惩的客体

 奖惩的客体分为工作项目、纪律项目。工作项目以公司考核标准中的经营管理指标 为准,纪 律项目以 公司管理 标准之员 工奖惩管 理规定的 项目为准 ,奖惩处理按本规定的方式进行。

 6.0 奖惩的程序 6.1 奖励和行政处分的程序。

  直接上级或检查人或见证人对被奖励人(被惩戒人)的行为向其部门经理提出奖励 ( 惩 戒)

 建 议 ,部 门 领 导核 查 后 提出 奖 励 (惩 戒 )

 申请 交 至 行政 人 事 部, 行 政 人 事部安排工作进行核实并提出奖励(惩戒)内容,并填写《嘉奖(处分)审批表》,视奖项(惩项)和奖励(惩戒)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审批人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具体执行,

 将 《 嘉 奖通 知 书 》或 《 惩 戒通 知 书 》送 至 被 奖励 人 ( 被惩 戒 人 )的 直 接 上级 , 由 直 接上级落实被奖励人(被惩戒人)签字事宜,《嘉奖通知书》或《惩戒通知书》留被奖励人 ( 被 惩戒 人 )

 一份 , 存 根还 回 行 政人 事 部 ,行 政 人 事部 负 责 将奖 励 ( 惩戒 )

 事 项 通知财务部,同时并将奖励(惩戒)记入该人的人事档案,以备年终绩效考核使用。

 6.2 罚款处理的程序。

  直接上级或检查人直接开具罚款单,一式三份,说明罚款员工和事由,一份交当事人,一份交财务部,一份留存行政人事部。当事人必须在 48 小时内向财务部交纳罚款,否则双倍自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注:员工如对惩戒不服可向直接上级或分管副总投诉,

 7.0 奖惩的权限

  依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而 定 。( 建 议 主 管 级 别 ( 含 )

 以 上 的 管 理 人 员 都 有 权 力 处 理 一 定 的奖惩事项)

 8.0 奖惩的管理 8.1 员工奖惩管理工作由行政助理领导。

 8.2 员工奖惩管理的核实和手续办理由行政人事部部统一归口管理。

 8.3 员工奖惩工作,在人事部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并做好配合工作。

 9.0 颁布与执行 9.1 本 规 定 报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施 行 。

 9.2 公 司 既 有 的 类 似 规 章 制 度 如 与 本 规 定 相 抵 触 的 以 本 规 定 为 准 。

 9.3 本 规 定 自 发 文 之 日 起 执 行 。

 10.附件 10.1 《嘉奖(处分)审批表》 10.2 《嘉奖通知书》 10.3 《惩戒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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