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24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

 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 1 ?

 法学作为 1 门人文科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因此实习这 1环节成了法学专业教学中必不可少的 1 环。通过实习,我们可以检验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是不是准确并且进 1 步到达理论指点实践的教学目的。法律工作者无不知晓,能够在实习中接触民事、刑事、行政等类型的案件;熟习起诉、立案、开庭、证据甄别、审判等等各个环节,律师事务所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基于此,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法律思想,学习办案技能,对社会主义法治有 1 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突破,我的实习场所选在了律师事务所。在实习进程中,我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进程,部份案件还担负了文案写作与整理等工作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的实习工作取得了实习单位的好评。下面我从实习单位的介绍、从事的工作、实习的感受和收获 3 个方面对本次的实习加以总结。

 1、实习单位介绍 ?

 我从 x 年 x 月 x 日——x 年 x 月 x 日,在 xxx 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该单位的负责人是 xxx,在是实习工作了给了我莫大的帮助和关心,联系方式:xxxxxxxxxxx。

 2、实习内容及从事的工作 ?

 在 xxx 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通过领导和律所律师人员的帮助知道,我掌握了各种证据甄别的方法、技能;在跟随办案律师出庭的进程中,我了解了相干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程序;熟习起诉状、辩解词、判决书、判决书等各类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制作;律师是 1 个周旋在公检法 3 个机关之间的 1 个职业,在实习阶段,我捉住机会跟随办案律师深入公检法部门,了解并掌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

 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师天生的职业辩论性,在实习阶段我掌握法律论辩的方法及技能。

 (1)证据甄别 ?

 到 xxxx 律师事务所实习接受的第 1 项工作就是随着办案律师到xxx 网吧进 行取证。在随着办案律师取证的进程中,我把理论知识应用到时间取证及甄别的进程中,本来信心满满的我,却遭受实习中的第 1 棒。我发现,要想成为 1 个好律师具体说做好证据甄别工作光有理论知识还是不够的,还需要积累实践工作经验。主办律师在取证进程中不厌其烦教我各种甄别方法,通过这次的调查取证,以电子证据为切入点,我学会了证据的甄别和适用,将证据所应具有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的案件搜集的证据中,1 步步排查 1 点点证实,最后到达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2)程序适用 ?

 在 xxxx 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我接受的第 2 项工作就是跟随 xx律师跟进 xxx 案子。在此期间我学习到了具体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适用程序和相干文书的写作规范技能。在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过会遇到不同确当事人和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案子,作为律师必须得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在短时间整理思路,为当事人提 ?

 出 1 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比如,面对照较简单的案件,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调解或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没必要去起诉,以避免造成当事人之间的讼累;面对进行起诉的案子,接待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进行解决,对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及诉讼本钱都是 1 个很好的斟酌;面对复杂的案件,接待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的办法,为当事人做 1 个可供解决问题办法的经济分析,以终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而律师事务所也能在此进程中取得 1 个好的名誉,渐渐做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3)文书写作 ?

 在实习期间除随主办律师跟进 xxxx 案子,我还做了大量的前台接待工 作,在此工作中我把在课堂上学到的文书写作技能进 1 步完善,为当事人撰写了多份民事诉讼起诉状。除为当事人撰写民事诉讼起诉状以外,我还利用实习以后的时间将判决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写法进行了梳理和强化,在实习期间自己的文书写作技能进 1 步提高。

 (4)辩论技能 ?

 尽人皆知,律师是靠嘴吃饭的,都有 1 个 3 寸不烂之舌。在本次实习的进程 中,我在随着办案律师出庭的进程学习到了辩论技能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辩论技能。我总结道,作为律师,出庭辩论语速不在于快,而在于 1 个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搜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辩论的条件条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辩论的进程中需要口不离法,用法言法语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到达辩解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辩解,公道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熟习公检法 3 部门的工作 ?

 在实习进程中,不管接触当事人也好,接受当事人的拜托也罢,都离不开和 公检法 3 部门打交道,律师就是周旋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的 1 个职业,能否自若,只能 8 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在本次的实习进程中,我侧重熟习了公检法 3 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和这 3个部门对律师办案的态度和帮助程度。根据现行《律师法》规定,当

 事人在被羁押后可以请辩解人或是代理人,这时候候律师可以亿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安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交换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刑事案件和检察院的自诉案件中,律师需要周旋在检察院,跟检察院的人员打交道,除此,还会触及到法院,进行出庭辩解等等。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在与法院的接触是最多的,从最初的肯定立案到法院的终究判决都会有律师的影子,只不过每一个阶段律师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

 本次的实习工作让我了解并熟习了公检法 3 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内容,能够使我在以后和公检法打交道时做到知己知彼。

 3、实习的感受和收获 ?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在为期 1 个月的实习进程中,我认 识到众多理论知识学习的不足,和认识到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性,空学理论知识是无用的,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利用于实践。

 在实习进程中,我体会到,作为律师必须严格遵照《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知和职业道德。第 1,不能为了拉案子,造成当事人的讼累,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 2,不能为了胜案,而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或是替当事人给法官请客送礼;第 3,在与公检法打交道时做好本职工作,可守原则做到不骄不躁。

 在实习进程中,我意想到,律师在 1 定程度上肩负了宣扬社会主义法制的责任,所以律师本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当起宣扬中国法制的重担。

 作为 1 名成功的律师,必须建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应用到法律服务进程中,帮助真正需要

 帮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谢 xxxxx 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样 1 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让我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这段实习经历于我而言异常绚丽和精彩! ?

 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 2 ?

 在大 4 的倒数第 2 个学期,我们收到了学校发的通知,所有在校大 4 学生,都必须在在本期结束前进入到实习中去,1 直到下学期结束才回来学校进行毕业答辩。收到通知后,经过向辅导员询问具体的情况和要求后,我跟宿舍的 3 个室友 1 起去找实习岗位,面试进了1 家相对中型的律师事务所实习。

 1、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

 将自己在大学学到的法律相干知识,与具体实践更好地结合,相互印证。用理论知识推动自己的实践经验进步,在实际里面检验自己在 4 年大学生活里面学习到的知识,通过实践让自己更好的了解、理解专业知识。

 通过实习,为自己积累 1 定的法律实习经验,方便毕业以后找到相干工作,为以后从事法律相干岗位打下 1 定的基础。

 2、实习的公司和岗位 ?

 公司:xx 律师事务所 ?

 岗位:实习律师助理 ?

 3、实习经历 ?

 20xx 年 xx 月 xx 日正式进入到岗位中间去,20xx 年 xx 月 xx 日结束实习,回到学校进行自己的实习报告整理工作和毕业答辩的准备。

 在这全部是实习期间,给我的最大的感觉就是繁忙。正式接触

 到了这 1 行我才知道平时打官司的事情是真的多。所以我到了律师事务所,就是真呢过天繁忙在给来事务所的人进行登记,整理接下案件的文综,最落后行总结归档等等。每天需要我做的事情都是非常的多,几近就是各个地方跑来跑去。

 作为助理就要帮助律师做好文综的的整理,这个进程繁忙且枯燥。在做了 1 段时间后,我就不是特别耐烦了,想着要在这个岗位上面大显身手。因而我就找到了领导,说明了我想自己单独尝试 1 下的想法。

 领导听后并没有责怪我的自作主张,而是仔细的跟我说,我刚从学校出来,对这 1 块还没有甚么工作经验,最好是随着自己的律师学习 1 下先,后面肯定会给我机会的等等。虽然后面很遗憾没能够到达自己的要求,但是得到了领导的保证么我还是算是能够接受的。

 带我的律师也在后面带我进入到了 1 场离婚的官司里面。这是 1个由于家暴而离婚的官司,丈夫由于脾气不好,常常在酒后对妻子进行家暴,妻子忍耐不了后决定与丈夫离婚。丈夫 1 方则是找到了我们事务所,要求不跟妻子离婚。

 最后经过法院的判卷,离婚是成功了的,我们这 1 边是输了官司的。但是通过这 1 个官司,我也学习到了很多。

 作为 1 个律师,首先是不能靠感情用事的,我们是 10 分同情被家暴的女士,但是我们是由于接手的是丈夫这 1 边的拜托,所以即便我们在情理上面站在女士那 1 方,但是还是要努力为被告的丈夫做辩解。

 其次,任何事情都必须要讲证据。在法庭里面,在法官前面,不管 你讲的多么动听,多么伤人泪下,也没有。要想法官相信你的话,就必须拿出证据来,用你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所以这 1 次官

 司输了,我们在心理上还是能够接受的,毕竟丈夫的家暴,在妻子身上是有伤痕鉴定的证据和邻居的人证在的。

 再就是作为 1 个律师必须要思惟能力、辩解能力强。很多的案件,为何判刑量不 1 样?除案件的影响不 1 样以外,还有 1 个缘由就是律师的辩解能力。律师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自己辩解为自己的拜托人争取到更多的权利。这就是为何很多人愿意花大价钱找官司成功率高的律师的缘由。

 4、总结 ?

 在短暂的实习里面,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也让我知道了自己之前的狂妄自大。所以我在实习结束后,下定了 1 个决心,回到学习继续学习,考研!我目前掌握的法律水平还是太浅了。

 最后,感谢实习里面 xx 老师对我的指点和帮助,让我在实习的时候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让我明白了自己的差距在哪。

 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 3 ?

 为期 3 个月的实习已然结束,我们很感谢也很高兴有 1 个这么好的机会能够在听讼律师事务所实习,可让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学子提早适应 1 下社会这个大环境,为以后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1、实习单位简介、实习岗位 ?

 江西听讼律师事务所于 20xx 年 9 月 29 日成立,是司法厅、厅领导、律工处、法援处、省律师协会、北京致诚中心、支持、成立的全省唯逐一家具有公益性质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听讼律师事务所其办所主旨是为了打造两支队伍:1 支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良法律服务的专职化、专业化公益团队;1 支由青年优秀律师担纲的民商、刑事、行政等诉讼、非诉讼专业团队。我们在律所实习主要担负律师助理岗,即

 为所里的律师办案提供 1 些辅助性的帮助,减轻律师的工作负担,使律师能够提高办案的效力。

 2、实习期间的工作任务 ?

 实习期间,我们的工作任务是比较复杂的,没有固定的工作任务,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任务:第 1,在律所看卷宗、看法律咨询登记表;第 2,书写各种简单的法律文书和立案材料,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仲裁申请书、办案思路、证据目录等;第 3,依照主任的要求,改写各种经典案例;第 4,跟随所里律师 1 起接待当事人,并学习如何接待当事人与如何填写法律咨询登记表;第 5,跟随律师去法院、仲裁委旁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开庭审理等;第 6,跟随律师去法院和仲裁委立案,并且跟随律师 1起去调查取证;第 7,根据所里律师的交代,去法院、仲裁委、省总工会等送 1 些案件的材料;第 8,参与所里展开的摹拟法庭,并尝试担当代理人参与摹拟诉讼或仲裁;第 9,根据所里律师的要求,查询相干案件信息和跟进案件;第 10,去东湖区司法局和青山湖法院值班,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第 101,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人事争议的有关法律法规。

 3、实习期间的表现与存在的问题 ?

 在实习的进程当中,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并且严格遵照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过迟到早退等现象。我们对律师交代给我们的任务总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绝不拖延。我们积极、主动、好学、敬业,充分展现了警院学子勤奋踏实、严谨务实、兢兢业业的工作风格,并且得到了所里律师们的 1 致好评和肯定。但是,在实习进程当中,也暴露出很多的问题,就是通过在律所实习后,才发现之前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是那末的匮乏,而且其可操作性相当的低,发现理

 论与实践的差距之大。同时,自己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与熟习度还远远不够,面对 1 个法律问题,很难立刻给出既准确又有可操作性的回答。

 4、实习收获和心得体会 ?

 通过实习,我学到了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接触到了许多在学校接触不到的人和事。其中既有为人处世之道,即要求我们明白,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 1 个基本问题。对自己这样 1 个行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讲,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而他们就是我最好的老师。同时也学习到了 1 些实务技能和工作技能,这些东西对我以后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会提供很大的帮助。

 在这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进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 1 接触到实务问题,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候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虽然我们已通过了司法考试,但对成为 1 名律师来讲,我们要学的东西、要掌握的各种技能才刚刚开始。我们之前为司法考试而学习的各种理论知识在真实的实务操作当中,显得极度空洞,且根本没有可操作性,我们所了解的法律知识还只是个大概,只是 1 个大的框架,因此我们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不光是理论知识,还有实务方面的知识,对毕业后立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同学来讲,真的是前路漫漫,这只是 1 个开始。

 我本身就立志于毕业以后从事律师职业,因此我就更加珍惜在所里的实习、交换和学习的机会。在这 3 个月的时间里,我们第 1 次走进法院、走进仲裁院、走进法庭,直面严正不阿的检察官、法官、律师和案件确当事人。在感遭到新鲜感的同时,心灵上也很受鼓舞。我们旁听了电信欺骗案的庭前会议,旁听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开庭审

 理,旁听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全部庭审进程,也看见了被告人在法庭上流下的悔罪眼泪,见证了律师在法庭上的剧烈对抗等。这 1 切对 1 个还没有毕业的法科生来讲,是多么难得而又珍贵的体验。

 5、未来的改进 ?

 法学是 1 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点,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也希望不论是学校还是学生本人,应当在大学 4 年的时光里,多去外面参加实习,特别是法科生。不论你今后是不是从事律师职业,这些实习经历都将成为你人生当中宝贵的经验财富。由于正如古语所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

 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 4 ?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 4 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 2 专业法学领域取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进程,在 1 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负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份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 1 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 4 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4 平市中兴修筑公司、4 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 1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进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

 案件具体情况以下:

 1、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修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 1 案由 4 平市铁西

 区人民法院 20xx 年 4 月 29 日作出(2XXX)4 西民 2 初字第 349 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4 平市中院于 20X3 年 7 月 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然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拜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 4 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拜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 4 平市中兴修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拜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 4 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拜托代理人付嘉宾,被上诉人尹杰、拜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拜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拜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修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拜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拜托代理人:付嘉宾,被上诉人(原审第 3 人)尹杰,拜托代理人:窦树法 3、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郭继魁诉称:XXXX 年 6 月 7 日原告与被告 4 平市中兴修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 2 期工程⑥-⑦,2/0A-B 轴约 86 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 30 万元,后又于 XXX 年 9 月 26 日、9 月 30 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 13 万元。但被告 4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实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 20xx 年5 月被被告 4 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 3 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类行动是无效的。

 现原告知至法院,要求被告 4 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实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当诉讼费。被告 4 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 4 平市中兴修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拜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

 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 3 人与 4 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动,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3 人消除合同,且第 3 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 1 辆车折抵了20 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依照规定赔偿第 3 人损失。

 被告 4 平市中兴修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 3 人与 4 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 4 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 3 人尹杰诉称:第 3 人于 2X0X 年 4 月 6 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 3 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歹意串通,侵害了第 3 人的利益。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历,与第 3 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历,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 3 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 3 人的各自买受行动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 3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 2 被告的行动对原告是 1 种讹诈行动。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 20xx 年 7 月获得的,不能对抗之前的买卖行动。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 20xx 年 9 月6 日向第 3 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消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 20xx 年 5 月 17 日给第 3 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动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 3 人的意思表示,

 消除合同是单方行动,是无效的。因此,第 3 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x 合同法》》第 610 条、《x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109 条之规定,判决:被告 4 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 3 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 4 平市中兴修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 4 平市中兴修筑公司于本判决产生法律效率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 43 万元,并给予房款 43 万元 1 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 86 万元。

 被告 4 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当连带责任。上诉人郭继魁要求撤消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拜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尔后经贸公司于 20xx 年 7 月获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动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 XXX 年 6 月 7 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 2 年后的XX 年 5 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 XXX 年 6 月,均在经贸公司 XX 年7 月获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除,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获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尔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要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依照规定赔偿第 3 人的损失。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保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歹意串通侵害第 3 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情势予以确认,因此尹杰的合

 法权益应遭到保护。

 4、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XX 年 9 月 4 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坐落于 4 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 20 号:0204⑶9 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 XX 年 6 月开工。XX 年 6 月7 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拜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 2 期工程 1 层商网⑥-⑦,2/0A-B 轴,建筑面积约 86 平方米,交付房款 30 万元,同年 9月 26 日、9 月 30 日又交增面积款 13 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潢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 年 4 月 25 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 2 期工程 1 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 89.5 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 34.5 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 1 层同 1 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获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XXX 年 9 月 25 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团体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 3 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 2 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3 方协商 1 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罚权。XX 年 7 月 29 日经贸公司获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拜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 1 次进行确认。XX年 9 月 6 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投递了消除商

 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 年 10 月 23 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投递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干证据材料。

 5、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要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 2 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遭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 条规定:“出卖人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

 法》第 5101 条规定:“无处罚权的人处罚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罚权的人订立合同后获得处罚权的,该合同有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拜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和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率待定状态。它需要这 1 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此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率并未肯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获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率待定状态,转变成了产生法律效率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遭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肯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还没有获得,因此其合同效率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获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 条的规定,这 1 合同的性质就产生了质的变化,由效率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动只能是属于收款行动。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获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消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

 订的合同,产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以后,依《x 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遭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动身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此这 3 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动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动是善意的,所以,其所遭到的损失理应依照相干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9 条第 1 款 3 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以下情形之 1,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消、消除的,买卖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过已付购房款 1 倍的赔偿责任:(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 3 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根据这 1 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 345,220.78 元,并给予购房款 1 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当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 1 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份予以支持,但由于对法律条文理解不同和斟酌多方客观因素,对第 3 人获赔问题经剧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要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2 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 4 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xx 年第 39 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x 民事诉讼法》第 1 百 5103 条第 1 款 2、3 项的规定,判决:

 1、撤消 4 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4 西民 2 初字第 349 号民事判决; ?

 2、中兴修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

 3、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1、2 审案件受理费 22,220.00 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修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 4 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第 3 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 第 2 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要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要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第 3 人利益的除外。2 中兴修筑公司与第 3 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缘由,我认为,法院应对第 3 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 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 1 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当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当使第 3 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 3 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 1 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利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遭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 1 步的掌握;另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 1 起相互交换,相互增进。作为 1 个南开学生,我极力成为 1 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

 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点的 4 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点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 5 ?

 1、实习目的 ?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点学习; ?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

 4、通过实习,建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惟。

 2、实习计划 ?

 1、熟习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

 2、熟习与律师业务相干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

 3、熟习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

 4、掌握 1 般办公技能; ?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点; ?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3、实习经过 ?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明确切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进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觅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导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 1 般事

 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重视以下实习内容: ?

 (1)通过整理卷宗熟习律师全部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

 整理卷宗几近是每一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以后,我接到的重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习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干,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拜托代理协议,获得授权拜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构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构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仔细,通过整理卷宗你就能够了解熟习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由于工作的繁琐而粗心乃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遭到启发。

 (2)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取得实务技能 ?

 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两年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能,由于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若。而这方面取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可能掌控。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进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惟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进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能、言谈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3)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的重大前景 ?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已成为愈来愈多律师事务所的主

 要业务组成部份和市场发展方向。XX 律师事务所与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团体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股票证券、银行业务、企业破产、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这些项目的标的常常很大,它表明非诉讼业务市场之大。

 (4)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

 XX 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位律师都是某 1 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示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由于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获得优势。

 (5)实习对加强和指点学习的作用 ?

 1、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惟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侧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建立信心,获得成功; ?

 2、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进程中不管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一样这个方法也应当应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

 3、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想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或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 1 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求 1 个进程。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和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4、结语 ?

 通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建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

 法律人思惟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惟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本身知识和经验常常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我视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得知识、更新知识。

 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 6 ?

 实习人:肖** ?

 专业:法学 ?

 学号:20xx042148 ?

 实习地点:盐津县人民法院 ?

 实习时间:20xx 年 8 月 1 日~20xx 年 8 月 20 日 ?

 我想感谢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点的盐津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点老师,感谢你们为我能具有这样 1 个成心义的实习所做的努力。

 虽然名义上我的实习时间有近 1 个月的时间,但除去节假日和周末,我真实的实习唯一半个月。但就是这短短的半个月,却让我收获颇丰。我很荣幸能够来到贵法院实习。,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加上在这的工作人员是我的 1 个学姐,交给了我很多知识,也给了我更多的学习机会。让我从课本中走到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到具体的实践中,细致了解了案件公诉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了 1 些法条的适应及适应范围。让我在我的专业领域取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多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105天的实习匆匆而过,如今回味起来还有1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中,我发现自己在校园内学到的知识是那末的浮浅,匮乏,仅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

 去探究。以为考试成绩高就对法学很了解,可 1 旦接触到实际情况,才发现自己对法学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还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种仅是看课本,背法条的学习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由于法学是 1 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是整日埋头于书本就可以成为法学能人的。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条,理论联系实践才是正确的方法。

 在实习进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帮忙整理卷宗,打印当事人的陈说,或去帮忙给材料盖章。整理卷宗时,我感遭到了真正实实在在的案例,同时认识到了办案人员的询问程序与技能,1 份供述要当事人屡次询问才行,特别对犯法嫌疑人。知道 1 份卷宗中需要包括很多内容,不止只有当事人的陈说,还有而且第 1 次看到 1 些法律专业文件,像拘传通知书,批捕决定书等。拿着他们去盖章时,手里拿着章,感觉到 1 种神圣感,1 份沉甸甸的重量。

 实习中,我们还去法院旁听了两个案子,1 个是合同欺骗罪,1个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通过旁听,我对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之前旁听的都是民事案件,这次旁听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亲眼见证了在法庭上公诉人是如何提起公诉的,在询问犯法嫌疑人时是如何的严肃,了解了其中的步骤,知道公诉人在其中的职能与职责。这两次旁听让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实习对我们来讲是 1 个实在难得的机会,因此从 1 开始,我就10 分珍惜每天。刚开始实习时,那的工作人员就告知我们要遵照纪律,守旧秘密,保护法律的威严。怀着 1 份敬佩的心情,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学姐请教,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在工作之余,我细细看了中国检察报,了解到各地的情况。之前总感觉法律从业人员 1 定会是很严肃,

 不苟言笑的。但实习发现他们都很亲切,而且常常说笑话,和我们开玩笑,1 点盛气凌人的架子都没有,都很平易近人,我们都亲切地称姐,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充实的实习,是我人生中 1 段重要的经历,是将来走上社会的 1 个重要步骤。这 1 段实践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大多是来自工作人员的虚心教导,这是我 1 生中宝贵的财富。通过实习我明白了我以后应以甚么态度对待法学,以甚么方法学习法学,明白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多么重要。

 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 7 ?

 XX 年 1 月 16 日——XX 年 2 月 8 日期间我在 xx 县人民检查院实习这期间我学会了很多常识性和事务性的知识,增长了知识和经验;和犯法份子进行了交换,了解了其中 1 些人的狡猾和 1 些人的无奈;更深入的体会到法律程序的严格性和必定性。

 说起来也很丢人,学法律两年了,不知道抓捕人还需要检察院的批准,学了 1 大堆的法律条文,总觉的自己学了很多东西,其实 1到工作的岗位上甚么都不会,能判断是甚么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第 1步,还必须准备写大堆的材料,逮捕意见书,逮捕登记卡,每个月报表,逮捕书,检察院认为要提请批捕公安局没有提请批捕的要询问批捕理由,检察院认为不该提请批捕的公安局在押的要求说明批捕理由。

 实习第 1 天,为了不迟到给他人留下好影响我起了个大早,上路,注册,报导,检查长问我要选择甚么科室的时候我说不知道因我真的不知道检察院有甚么科室和各科室是干甚么的。终究被安排在了xx 县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也就是之前的批捕科。我随着才检察长认识了肖科长、张明住检察长和张辉几个志愿者。第 1 天的工作,科长

 让我自己看着学,看看案卷,1 整天下来所有无装订的没装订的只要是在办公室的案卷都被我看完了。发现 xx 县 XX 年死了很多人,不是杀人就是故意伤害、不是抢劫就是 xx、不是偷盗就是赌博、案由 1个比 1 个离奇,1 个比 1 个可笑,1 个比 1 个没道理,但我想大部份是真的,因而构成了检查院有鬼的理论,晚上渴的要死就是不敢 1 个人来办公室喝水。第 2 天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并进行装订,在学校时也学习过档案整理,但着实不知道从哪里下手,都说档案整理 10个枯燥的事情,但“新官上任 3 把火”,检察长说这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性质有点像后勤,说来仿佛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一个卷宗都包括了目录表、审查逮捕提请书,审查逮捕登记卡,案件线索登记表,审查逮捕意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投递回证等文书,要依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案卷依目录的顺序依照 a4 纸的大小排好顺序,打好页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装订要拿电钻打孔,线也有自己独特的穿法,觉得人很聪明)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将案件基本信息输入电脑存档,准备移送市人民检察院。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就是 1 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而且好像没有甚么技术含量。但是边整理边看,我发现在这些提请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动机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由于前妻不让其看孩子便将前妻外家人全杀了;在整理卷宗进程中,我也对对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实习的第 2 天就在埋头苦干悄但是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业绩,1 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讲,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这个意义而言,第 2 天,很是成功。

 我实习的地方是县检察院,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

 确,却也因此让我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收获无疑是巨大的。在实习的进程中,我无数次感觉自己犯下的毛病可笑,不过最丢人的是 1 个偷盗案审查逮捕案件我拿蔡检办公室让签字,蔡检问我犯法嫌疑人哪里人我说不知道我去拿材料看,蔡让我喊肖科长去他办公室,后来张明大哥说是该找肖科长签字的不是蔡检,才知道自己错的有点离谱。无数次向助检查官,志愿者们请教我遇到的问题,小到复印机打印机怎样用,怎样给复印机打印机装纸,公章怎样盖和该盖到甚么地方(有日期和中分的地方)也无数次抱怨重复的工作,无数次欣喜自己收获到的知识,感受是很多的,但是我不愿意空谈体会,20 多天的实习生活不是每时每刻都有做不完的工作,比如指点道老师不在的时候我就不知道要干甚么,由于怕干错了就成倒忙了。但只要公安局送来了案卷,我能自己独立完成提请逮捕登记卡和审查逮捕意见书,(内容差不多包括犯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发案、立案、破案的经过;公安认定的事实;(2)、证实这 1 事实的证据:证据 1:案件来源、证据 2:被害人陈说、证据 3:1、辨认笔录(详见复印件)。2、当场盘问,检查笔录(详见复印件)3 询问笔录(详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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