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党工委半年工作总结word文档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2020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两新组织党工委)

 2020 年以来,两新组织党工委认真贯彻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和中组部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以及 XX 省委组织部2020 年工作要点和市委组织部 2020 年重点工作安排,着重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扩大两新组织“两个覆盖”。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掌握两新组织底数。牵头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摸底排查的通知》,以市级以上园区,“有固定经营场所、有 X 名以上员工、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从业 X 人以上的社会组织为重点开展摸底排查。及时组建市、区县两级两新组织摸排专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区县和摸排专班成员、摸排小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摸排,全面掌握全市两新组织基本信息、人员队伍、经营状况等情况;党员底数、已建未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情况;开展党的活动、教育管理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有效发挥作用等情况,建立档案资料,实行台帐管理。建立督办、调度制度,常态化对各区县、园区和各行业部门进行抽查,每周调度进展情况,确保及时掌握摸排进度。完成XX 家非公企业和 XX 家社会组织摸排,“小个专”摸排率达XX%。

 (二)

 抓好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创新方式,采取属地、行业主管(监管)“双重”管理模式,“一企一社一策”采取措施,具备条件的推动单独组建,园区、楼宇、商圈等集聚区科学划分片区网格实行区域联建,行业特征明显的归口统建,调整优化覆盖两新组织过多的联合党组织,着力提升党组织单独组建率。目前 XXX 家“有固定经营场所、有 10名以上员工、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公有制企业已组建党组织XXX 个,XXX 家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 XX 个;已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 XX 人,覆盖 XX 个非公企业和 XX 个社会组织,不断扩大“两个覆盖”。针对没有党员的两新组织,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街道(乡镇)、园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招录和引进党员员工,加强工青妇等群团工作,确保党的工作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分别建立 XX 流动党员台账,及时更新,按每季度与流入地基层党组织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工作。

 (三)

 强化党建联系指导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 XX 省委组织部 2020 年工作要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联系工作。建立完善直接联系机制,及时下发工作提示,按照“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至少联系 X 个、XX 个两新组织党组织,各级行业主管或监管单位党组(党委)至少联系 X 个两新组织党组织”的要求,分级确定党建联系点并建立台账,其中市级确定 XX 个联系点。研究制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系指导制度,通过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定期调研

 指导、解剖麻雀、查找问题、推动工作,着力培育一批运转规范、特色鲜明、功能较强的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全市两新组织党建整体工作质量。会同司法局党组抓好《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完成对全市律师行业党建设工作的全面自查。同时建立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先进典型台账,全面掌握近年来两新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四)积极服务中心工作。组织引导两新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服务疫情防控、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社会稳定等工作。市县两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单位主动履责尽责,发挥职能优势,优化办事程序,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步开辟线上线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主动协调办理融资贷款、加快特种设备检验检查等措施,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及时处理反馈消费者和中小微企业12315 维权申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财政部门通过简化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审批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贴息信贷、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等措施,加大各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支持力度,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银保监局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方案,调整还款付息安排、完善展期续贷衔接,先后为 XXX 户受困企业办理贷款本金延期、贷款利息延期支付和发放新贷款等业务,并督促金融机构加强企

 业复工复产和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组织设置难。两新组织中党员数量少,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党组织组建率不高。

 二是组织活动开展少。两新组织的决策、生产经营以及人财物都掌握在业主手中,党组织受时间、场所、经费等因素制约,开展活动不容易,存在“有组织无活动”现象。

 三是企业党员流动性大。两新组织尤其是非公企业用工制度灵活,人员组成不稳定,员工流动性较为频繁,党员数量变化较快,影响党员日常管理和组织建设,特别是受疫情影响,问题尤为突出。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理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与编办对接,研究制定工作规则和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抓实基层党组。

 织书记集中轮训。择优选派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出资人(负责人)参加 XX 省两新组织党建骨干示范培训班;研究制定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分层级、分行业对党组织书记普遍轮训,年底前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

 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等领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流动党员管理,找出“口袋”党员,动态掌握流动党员情况。

 四是推进党建示范点创建。强化重点园区、重点民营企业和重点行业党建工作龙头带动作用,市、区县两级分别培育一批两新组织党建

 示范点。

 五是分行业抓好党建工作指导。指导工信、民政、市场监管、司法、住建等相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加强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六是加强督促指导和宣传工作。做好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先进典型,分类总结可复制可普及的经验做法。

  法纪知识测试题库

 (附答案)

 一、填空题(0 50 道)

 1.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

 党章

 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3.《党章》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4.《党章》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 市场经济考验 、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 精神懈怠危险 、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5.《党章》强调,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全面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 忠诚干净担当 。

 7.《党章》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8.《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把 政治标准 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9.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的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可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

 12.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3.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一档给予处分的规定。

 14.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5.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6.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7.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18.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19.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

 20.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1.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22.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3.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4.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5.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6.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2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28.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29.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0.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1.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2.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3.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5.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6.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7.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8.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1.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2.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3.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4.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5.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6.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7.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

 家风

 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8.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

 监督 、调查、处置职责 49.《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50.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

  二

  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

 一

 日。

 二、单选题(3 30 0 道)

 1.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一个新目标,即“在本世纪中叶建成______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D

 A.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绿色

 B.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美丽

 C.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绿色

 D.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 2.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______和______。

 B A.党的自我监督;舆论监督

 B.党的自我监督;群众监督

 C.党的自我监督;司法监督

 D.党的自我监督;民主监督

  3.《党章》规定,当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应该是_____。B A.可以不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 B.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C.必须坚决执行,不可以声明保留,也不允许向上级组织提出 D.在不执行的同时,向上级组织提出 4.《党章》规定,留党察看的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C A.半年 B.1 年 C.2 年 D.3 年 5.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______全覆盖。A A.巡视 B.巡查

  C.监察 D.纪律检察 6.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五年来,我们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

 ______的目标初步实现,______的笼子越扎越牢,______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A A.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B.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C.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D.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7.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

 )的多数决定。B

 A.一半以上

 B.三分之二以上 C.三分之一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8.下列不属于党章所规定的党组任务的是______。

 D A.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B.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C.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D.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9.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

 )决定开除其党籍。B

 A.上级党委 B.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C.同级纪委

 D.上级纪委 10.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

  )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B A.2 B.3

 C.6 D.9 11.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

 )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B

 A.本人所在的基层组织 B.本人 C.本人直系亲属 D.本人所在单位领导 12.凡属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D A.书记办公会决定 B.书记个人决定 C.常委会决定 D.会议决定 13.《党章》规定,党支部是党的(

 ),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D A.领导核心 B.政治核心 C.坚强核心 D.基础组织 14.《党章》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B A.委员服从党委书记 B.少数服从多数 C.普通党员服从党组织书记 D.以上都不是

 15.《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 )领导下进行工作。D A.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B.全国代表大会 C.中央政治局 D.中央委员会 16.党员必须坚持( )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D A.个人利益 B.局部利益 C.单位利益 D.党和人民的利益 17.《党章》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B A.可以 B.必须 C.不用 D.视情况而定 18.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坚持(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C A.从严治党 B.批评与自我批评 C.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D.严格要求 19.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B A.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B.撤销党内职务 C.记过

 D.撤销行政职务 20.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____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处分。D A.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B.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D.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1.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________处分。D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2.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____处分。D A.警告 B.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3.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________处分。A A.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B.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4.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C A. 开除党籍 B. 留党察看 C.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D.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25.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D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6.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D A.严重警告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开除党籍 D.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27.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C A.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28.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B ①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②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③包庇同案人员的 ④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⑤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④⑤ C.①②④⑤D.②③④⑤ 29.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_______;劝而不退的,予以_______;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B A.劝其退党 勒令退党 B.劝其退党 除名 C.勒令退党 除名 D.除名 开除党籍 30.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C A.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B.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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