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课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复课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 普及突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完善突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不在机构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机构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突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 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机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

 3. 及早发现,及时上报。

  建立每日晨检、午检制度,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病例发现与处置 (一)机构发现

 【负责人:】

 机构内晨午检,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的师生员工,嘱其配戴好防护口罩,立即引导到临时隔离室,隔离室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使用水银温度计复测2次腋下温度,间隔不少于10分钟,2次复测体温均正常,且无呼吸道等其他症状者,可正常上课或工作;仍有发热者或有呼吸道等症状者,登记相关人员信息,再次排查其流行病学暴露史,如实记录好排查及处置相关信息。

 排查没有流行病学暴露史的学生,立即通知监护人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将学生送至医院就诊;没有流行病学暴露史的教职工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自行前往医院就诊。建议就诊师生员工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排查有流行病学暴露史的师生员工,立即通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联系专人专车送医或拨打120通知辖区医院派车接诊,同时上报区教育局和镇(街道)、区防控指挥部。

 (二)家中发现

  【负责人:】

 师生员工和家长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早晚监测体温2次,如在家中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的,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班主任,机构登记相关人员信息,并电话排查其流行病学暴露史,如实记

  录好排查及处置相关信息。排查没有流行病学暴露史的师生员工,嘱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建议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排查有流行病学暴露史的师生员工,嘱其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拨打120通知辖区医院派车接诊/ 乘坐私家车就诊,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机构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和镇(街道)、区防控指挥部。

 四、应急处置流程 (一)诊断结果未明确前

  【负责人:】

 1. 就诊学生所在班级全体学生及与其近距离接触的教师、其他人员,要避免接触其他班级人员,防止交叉感染。

 就诊教职工所在办公室同事、所教班级学生及与其近距离接触的人员,避免接触他人,严防交叉感染。

 2. 机构排查没有流行病史的,对其学习和生活区域及其接触的公共区域进行开窗通风和预防性消毒,组织师生员工正常上课和工作;密切关注与其密切接触人员健康情况,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出现相同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时,要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和镇(街道)、区防控指挥部,配合专业机构采取进一步防控措施。

 3. 机构排查发现有流行病史的,病例所在班级/ 办公室立即暂时隔离,听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一步安排;机构要加强开窗通风,预防性消毒所在班级/ 办公室及接触的公共区域;该班级/ 办公室消毒后可继续上课/ 上班;同时报告区教育局和镇(街

  道)、区防控指挥部,由教育局和疾控机构组织专家研判风险,根据研判结果,决定下一步防控具体措施。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与就诊医疗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根据诊断结果来取下一步防控措施。

 4. 临时隔离室责任人和接触病人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相关防护级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机构及时消毒临时隔离室,防止人员聚集,预防交叉感染。

 5. 班主任/ 卫生保健老师,每天至少2次了解缺课/ 缺勤人员病情变化及诊断结果,以便采取下一步防控措施。

 (二)诊断结果明确后

  【负责人:】

 1. 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如为非传染性疾病,康复后持复课证明或就诊病历等相关资料,经卫生保健老师查验把关,方可入校复课/ 复工;如为传染性疾病,则立即要求其居家隔离或住院隔离至传染期过后,持解除隔离证明或出院小结,经卫生保健老师查验,复核后方可返校。学生常见传染病传染期和隔离要求,执行《江苏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试行) 》。

 2. 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机构须做好以下工作:

 ( 1) 流行病学调查。机构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必要时联合教育、社区、公安、通信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人:】

 ( 2) 机构停课。教育和疾控机构组织专家研判风险( 综

  合机构规模、病例接触范围、波及人口所在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人员流动情况和机构场所条件等因素) ,根据研判风险结果,实施整体或局部停课。【负责人:】

 ( 3) 终末消毒。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机构做好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工作、学习和活动场所终末消毒工作。【负责人:】

 ( 4) 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引导师生自觉养成佩戴口罩、勤于洗手等卫生习惯,不参与人员聚集性活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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