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思考——以通渭县为例

发布时间:2020-08-28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对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工作的思考——以通渭县为例 通渭县八届政协现有委员 125 名,常委会组成人员 26 人,设 18 个界别,6 个专委会。近年来,在市政协的关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定西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县情和政协工作实际,把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积极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发展。

 (一)切实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衔接沟通,协商氛围日益浓厚。县政协始终坚持与县委、县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各项工作得到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得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都及时和县委衔接沟通。县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做到了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理解,有力促进了人民政协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不断推进。健全完善县委、县政府领导参加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其他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制度,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委员发言、参加小组讨论或专题协商会。政协召开常委会议和开展重要活动期间,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到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县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议。

 县政协党组成员和各委室负责人列席县委全委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和有关重要会议,邀请县政协有关领导列席。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把与政协的协商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力量,主动与政协协商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社会关注”协商民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探索推进“三化”建设,协商机制不断完善。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提高履职质量为根本,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政协开展协商民主工作的外部运行机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县委坚持“三在前、三在先”制度,做到“重大决策协商在县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的实施及解决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问题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先协商后决定,制定关系地方全局的重要政策、法规先协商后通过。”县委将“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制度化发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列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共部署。二是建立健全政协开展协商民主工作的内部运行机制。八届县政协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政协通渭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委员管理办法》《主席会议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通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等一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为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和质量奠定了基础。

 县政协不断规范协商工作中的自身行为,为了确保协商质量,在选题方面,采取政协自身选择和县委、县政府出题相结合的方式,选取县委和县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作为全年开展协商工作的议题。年初制定政协工作要点,做好全年协商工作安排,增强民主协商的计划性。在协商前的调研方面,县政协规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协商议题,必须由联系相关工作的副主席带领专委会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作为协商会上发言的主题材料,为提高协商质量、增强协商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扎实开展民主协商,协商实效不断增强。坚持“党委想什么、政协议什么,政府做什么、政协帮什么,群众盼什么、政协干什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广泛、多层次的协商,政协协商民主更加有序有效。一是积极主动作为,在会议协商广度上下功夫。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在全体会议期间,组织委员围绕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和计划等工作报告进行广泛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八届政协以来,就产业发展、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240 余条,很多意见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吸纳,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八届政协以来,召开常委会议 17 次、主席会议 26 次,先后围绕重大项目进展、新农村建设、书画产业发展、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专题,组织政协委员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协商交流,形成并报送“协商意见”36

 条。二是认真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在协商议政深度上下功夫。把调研视察作为协商议政的重要手段,要求每个专委会每年开展 1 至 2 次高质量的调研视察活动。为确保精准建言,务实献策,我们在调研视察选题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三个结合”,即: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选题,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出力;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选题,围绕大局建言;紧密结合与民生密切相关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来选题,为解民忧、惠民生献计。八届政协以来,先后组织广大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全县引洮工程建设、建制村通常工程建设管理、双联行动开展情况、畜草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开发、农村土地流转、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城区违法建设、农家书屋管理使用、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小区物业管理、寄宿生生活状况等课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 22 次,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106 条。每次调研都邀请县政府分管工作的领导全程参与,有效促进了一些重点、难点、热点工作的落实。三是立足各自领域,在对口协商精度上下功夫。八届政协以来,政协专委会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对口协商,组织委员深入对口部门和单位就重点工作开展协商,提出意见建议 90 余条。以县政协各专委会为依托,充分结合调研视察、提案督办、政情通报等形式,积极组织委员就工业园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乡村医生退出和保障机制、文旅产业发展等具体问题与相关部门深入协商交流,提出了一些有很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高效推进。四是加强跟踪督办,在提案办理协商力度上下功夫。不断深化“主席督办、跟踪问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了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并重的工

 作体系。在加强日常督办的基础上,采取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走访重点承办单位、组织面对面协商和视察重点提案、邀请提案人参与督办等形式,不断强化现场督办、跟踪督办、联合督办,增强了提案办理的实效。八届政协以来,委员共提出提案 203 件,立案 129 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复,面商率、满意率均达 100%,A 类提案办结率达62.8%。《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养护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养殖大户的建议》《关于加强引洮工程入户管网管理的建议》等一批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提案得到办理落实。目前,我们正在探索开展提案工作“双向评议”,即承办单位评议委员提案,委员评议提案办理质量,强化督办落实,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五是积极报送社情民意,在解决“急难小”问题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协商民主新形式,以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服务群众的切入点,不断完善社情民意的反映、协商、解决机制,促成了一批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八届政协以来,共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77 条,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已落实解决或正在解决 62 件。委员们提出的关于对乡镇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建议、关于重视农村食品安全的建议、关于切实加大对楼顶加盖违章建筑监管力度的建议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情民意得到了有效解决。向市政协报送的关于加大对全市超载运输车辆损毁道路综合治理的建议、关于对我市金融工作进行创新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和关于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户外公益广告的建议转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转报省政协。我县政协先后 5 次被省、市政协评为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先进单

 位。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分析、编审、报送、解决、跟踪、反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推动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目前,我们正在探索实施社情民意恳谈制度,选取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急、难、小”问题,每季度与政协常委会同步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召开一次社情民意恳谈会,邀请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委员面对面座谈,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有条件解决的社情民意,极力促成相关问题的解决,对不具备条件解决的社情民意,通过协商深化认识,消除误解,增进理解,形成共识。六是注重引导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在提高协商实效上下功夫。始终坚持把委员摆在政协工作主角地位,集中精力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委员履职积极性和自身履职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一是畅通委员知情明政渠道。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讲座及印发学习材料等,及时组织委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让委员知“上情”;邀请市政协相关委室同志举办委员履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定期不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邀请县委、县政府联系政协工作的领导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让委员知“内情”;每次常委会议都确定主题和视察内容,邀请县委、县政府联系政协工作的领导参加,组织相关界别委员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及时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让委员知“下情”。二是创新委员活动载体。每年按界别分组,组织全体委员开展 6 次以上“界别委员活动日”活动,通过深入重大项目现场、农业农村工作一线、重要历史文化遗存

 等,有效发挥了界别优势和作用。以“委员助推双联行动”为抓手,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积极组织引导界别委员广泛参与,开展了多层次的支农、惠农、强农活动。在大力鼓励委员即席发言的同时,在政协常委会议、重点课题调研座谈会上,要求委员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增进了委员相互学习交流,有效提高了议政建言质量。三是不断强化委员履职管理。坚持严把委员入口、履职、出口“三关”,建立了委员动态管理机制,打破“委员终届制”,八届政协以来,共调整委员 17 人次,委员平均年龄 41.5 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109 人,占委员总数的 87%,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有效增强了委员责任感、使命感,确保了委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持续推行委员每年写一份有见地的提案、参加一次调研、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为群众办一件实事的“五个一”活动,有效增强了委员的主体意识,调动激发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立足通渭悠久的历史沉淀和厚重的文化底蕴,充分发挥文史界政协委员队伍强大的优势,县政协自 80 年代中期组织开展文史资料工作以来,共征集出版《通渭文史》《天南地北通渭人》等各类文史资料 45 辑(期),240 多万字。由县政协文史委牵头,组织 60 多名文史界专家学者和老知识分子、民间艺人及热心文史工作的各界人士,历时两年多时间,参与编纂出版了首套全面深入展示通渭地方文化魅力的大型历史文化丛书——《通渭历史文化丛书》,丛书全套八册,共 70 余万字、图片 3000 余帧,第一次印刷 3500 册,已免费赠阅全县各乡镇、部门、学校及农家书屋,有效发挥了政协文史“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社会功能。四是引导委员用好“话语权”。

 在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开展的意见征求、情况通报、民主监督、协商议政等会议活动中,引导委员做到“四个不说”:即不说外行话,做到言之有据、不道听途说,言之有理、不主观臆断。不说过时话,做到紧密结合最新的方针政策和县情实际,多出新点子,多谋新路子。不说偏激话,做到讲究说话艺术,注意换位思考,坦诚交流,平等协商。不说私心话,特别在提案提写、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等工作中,做到广泛联系群众,反映界别诉求,表达界别意愿,兼顾整体利益,不能成为局部利益的“代言人”、参政议政的“个体户”。

 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协商民主的形式还需完善和丰富。我们虽然建立了政协专委会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制度,但专委会与相关部门联络不多、联系不够紧密,政协与政府部门的对口协商还缺乏规范。在界别协商方面,界别组织松散、凝聚力不强的现象依然存在,界别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难以有效地收集和表达,界别在协商中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二是协商内容还需进一步明确和拓宽。县委明确要求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并做到“三在前”、“三在先”,但由于衔接沟通不到位,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等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重大、重要的决策事项协商还不够充分。三是协商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由于对何种情况必须提交政协协商再决策和实施的要求较笼统、模糊,从制度上允许了协商的随意性。同时,协商成果的办理落实及信息反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结合基层政协工作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深化对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认识。抓住从中央到

 地方都重视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契机,为协商民主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政协工作思想保障、制度保障和行动支持。进一步做好政协的例会宣传、专题宣传和日常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对协商民主的认知度、认同感,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协商民主建设的自觉性。政协组织要加强对各界别、广大政协委员协商民主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履行好政协职能的使命感、责任感,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充分运用各个层面有关协商民主的制度,明确党委、政府、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主体地位,以及权利和责任,为深入开展协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规范政治协商程序,明确将协商民主作为党政科学决策的必经程序纳入议事规则,协商于决策之前。明确协商民主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主要程序,特别是对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商成果的报送、协商建议的处理及反馈一系列程序,用制度予以规范,为发展协商民主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三是进一步拓展民主协商领域。对政治协商相关规定中提到的“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概念予以进一步明确细化,探索重大问题协商细则,可规定经济社会发展中单项投资在一定数额以上和涉及民生、环保等影响大、民众关切度高的重大项目决策前都应纳入政协协商,确保重要工作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形式在政协开展民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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