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联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项目目录2020年

发布时间:2020-09-26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上海市妇联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项目目录( 2019 年)

  序号

 项目

 名称

 服务

 对象

 项目目标

 项目服务主要内容(要求)

 项目参考单价

 1 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项目 面向全社会、相关部门及家庭 通过婚姻家庭纠纷专窗接待、综合运用“情、理、法”多维度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工作,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窗

 1 1 、建立健全区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2 2 、日常接待 。在区司法大调解中心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窗,工作日安排专职调解员接待值班,为个案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心理疏导等接待服务,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1 1 、个案调解。为有需求的婚姻家庭纠纷双方开展司法人民调解;参与法院家事案件诉前、诉中调解;接受各级妇联委托的对高危家庭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一年开展纠纷调解并制作书面协议的案件不少于 150 件。

 2 2 、分析研判。调解数据纳入大调解平台,形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数据汇总,形成半年度、全年度数据分析报告,汇编典型案例不少于 10 个。

 一、项目资金

 向全市 16 个区和有一定专业能力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公开招投标,每区每个项目 16 万元。

 二、项目周期

 项目总体运行时间 10 个月。

 三、资金匹配程度

 婚调专窗工作日值班费参考价:每人每天 200 元;(仅供参考,可以根据区情调整)。

 个案调解补贴参考价:每件均价 300 元;(仅供参考,可以根据案情难易程度作调整)。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婚调专窗接待、个案调解、数据分析等服务。

 社会组织管理费、税费按照市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确定的比例计算。

 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区费用不足部分由区妇联增补,或协调区司法、法院解决。

 序号

 项目

 名称

 服务

 对象

 项目目标

 项目服务主要内容(要求)

 项目参考信息

 2 社区助福行----失独家庭关爱服务项目 各区内失独家庭(属地化原则)

 服务数量(不重复的人数):

 1.浦东新区服务对象不少于 80 户; 2.其他各区服务对象不少于 50 户。

 服务目标:

 1.搭建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模式,为失独家庭提供定期化、系统化服务。

 2.通过开展活动,提供精神慰藉,丰富生活内容,引导失独群体改善精神状况,积极融入社会。

 3. 通 过 个 性 化 服务,解决或缓解失独群体生活照料、心理失调等问题,帮助其家庭生活步入正常轨道。

 一、建立健全失独家庭服务模式

 1. 摸清底数、确定服务对象、建立需求档案。排摸服务区域内失独家庭的数量、集中需求、生活现状、精神及健康状况等。根据服务区域内失独家庭参与活动意愿,确定项目服务对象,建立服务对象需求等基础档案。

 2.。

 搭建平台。在工作平台上定期向失独家庭发放活动讯息、提供菜单式服务选项,收集服务对象的活动反馈。

 二、开展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1. 服务对象。具有特殊实际困难的失独家庭:A.近两年内失独;B.身患重病且不能外出者;C.遭遇重大家庭危机;D.具有其他特殊困难者。

 2. 服务内容。上门陪伴、心理辅导咨询、助医陪护等。

 3. 数量要求。每区不少于 15 户,建立一户一方案、活动一户一记录,每户每月服务不低于 4 小时。

 4. 其他要求。形成个案服务纪实,每区不少于 5 篇,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三、开展主题团体活动

 1. 活动要求。根据区域内服务对象需求,结合自身资源优势,从专业性出发,策划开展主题团体活动。

 2. 活动内容。以小型活动为主,20 户左右。活动内容可以是身体健康类、心理服务类、文体活动类和兴趣爱好类,注重培养服务对象的兴趣爱好。全年不少于 8 次,服务对象参与不少于 150 户次。服务对象可分组参加活动,各组内活动内容应具有连贯性为宜。

 一、项目资金

 全市共投入 50 万元,设立 5 个子项目,向有意愿实施本项目的区和有一定专业能力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公开招投标。

 二、项目周期

 项目总体运行时间 10个月。需完成任务:一对一个性化服务+主题团体活动。

 三、资金匹配程度

 主要依据各区失独家庭服务总量及参照 2018 年额度进行匹配,具体金额视招投标项目书内容并经项目评审后确定。经费包含:活动费、服务费、管理费、税收等费用。

 项目实用资金超过市妇联给付部分,由各区自行解决。

 序号

 项目

 名称

 服务

 对象

 项目目标

 项目服务 主要内容(要求)

 项目参考信息

 3-1 0 60 岁以 上老 三八 红旗 手关 爱服 务项目

 属地化原则,各区内市老三八红旗手 服务对象: :

 60 岁以上市老三八红旗手。

 服务数量( ( 不重复的人数) ) :

 市区服务对象不少于 80 人; 郊区服务对象不少于 60 人。

 服务目标:

 1.在上一年度服务本区域内老三八红旗手的数据基础上,扩大服务面。

 2.通过服务,传递政府和妇联组织的关怀,提升老三八红旗手晚年被关爱指数。

 3.向社会弘扬女性先进精神,传递正能量。

 项目结构:X 2+2+X 模式。即集体活动类内容 2 场,个性服务类内容 2 类,特色自选内容 X 场(不限场次数)

 一、 集体活动类(2 2 场,每场不少于 0 30 人 )

 实施要求:每场参与服务对象人数不少于 0 30 人(不含志愿者及工作人员),且身体条件允许,自愿出行,且有安全保障。

 1、“美丽上海”户外出行主题活动 1 场:参访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建筑及企事业单位(注:门票不包含在预算内),见证上海的发展变迁,提升生活幸福指数。

 2、“新老结对”新老红旗手结对活动 1 场:搭建新老三八红旗手互动平台,发挥老三八红旗手的余热,陪伴新人共同成长,加强“三八红旗手”的群体凝聚力和归属感。可根据机构特色设计本场活动。

 二、 个性服务类(6 6 选 选 2 2 ,服务人数不少于 0 20 人,频次不少于 0 200 人次)

 实施要求:以下 6 6 类服务至少选择 2 2 类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为年龄较大,出行不便,有上门需求的红旗手;服务人数不少于 0 20 人,频次不少于 0 200 人次;该部分业务费用不超过 250 000 元 (部分服务定价参考市场价)

 。

 1、上门慰问(如聊天谈心、嘘寒问暖、排摸需求等); 2、心理慰藉(服务人员须有心理咨询师或社工师资质); 3、家政深度清洁; 4、居家护理(如上门理疗、理发、按摩、陪伴就医等); 5、伴读服务(如读书读报、分享影视资料等); 6、送教上门(如教会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及微信等常用软件)。

 三、自选特色服务(X X 场,总数不少于 2 2 场,其中至少1 1 场是全市配送项目)

 由承接方根据自身资源优势、能力等因素,自由选择并开展老三八特色服务及活动,在项目开展周期内自选特色服务主题活动不少于 2 次,每次参与服务对象总人数不少于30 人,同时做好全市配送项目的人员组织工作。

 四、扩展服务对象档案

 新增服务对象不少于上一年度该区域建档人数的 20%,同时需对本区域内已有老三八红旗手档案进行更新及维护。

 一、

 项目周期:

 项目总体运行时间 10 个月。

 二、

 项目资金

 各区申请项目含税总资金上限为 50000 元 含 三、项目运营费用(包含 6 6部分)

 1.扩展服务对象档案 2.户外出游主题活动 1 场 3.新老红旗手结对活动 1 场 4.个性服务类内容六选二 (资金上限 25000 元,部分服务定价参考市场价)

 5 自选特色服务及活动 X 场 6.项目管理费 (①+②+③+④+⑤+⑥)*15%=项目管理费 四、项目税金

 项目税金以 3.33%另计(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

 项目标的(发票金额)计算公式:

 项目运营费用 /(1- - 3.33%)=发票开具金额

 五、项目备注

 项目实际资金超过市妇联给付部分,建议区妇联补足。

 加分项:集体活动类项目有受益人信息反馈、项目入选优秀案例、除机构公众号外有其他媒体宣传的,将直接列入评估加分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服务

 对象

 项目目标

 项目服务主要内容(要求)

 项目参考信息

 3-2 传 旗修 身行 全市 服务 项目

 各区市级三八红旗手讲师团服务全市 1、打造精品课 组建市级红旗手讲师团,打造精品课,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群中发挥引路人作用 2、发挥红旗手的先锋模范作用 3、服务社会、服务国家

 一、活动内容:

 1、 组建优秀红旗手讲师团; 2、 红旗手讲师团走进大中小学、机关、企事业单位讲授精品课,将人生价值、社会服务、美好生活、精神传承、荣誉作用发挥等相结合; 二、活动次数:

 全市覆盖。16 个区每个区不少于 2 场修身行活动。每场修身行活动服务对象不少于 100 人。

 一、项目周期:

 项目总体运行时间 10 个月。

 二、项目资金

 全市覆盖。16 个区每个区至少举办 2 场,全市不少于 32 场。申请项目含税总资金上限为 30万。包括:

 1、活动费 2、项目管理费(15%)

 3、项目税金以 3.33%另计(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

 3-3 女 性创 新学

 校

 各区市级三八红旗手 通过各类参观学习,关注三八红旗手们进一步的成长发展和思想引领。包括:

 1、 红色基地参观学习、理想信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 1、 2、 新知识、跨学科领域的学习 3、 创新领域学习

  一、 活动内容:

 1、 红色基地的参观学习 2、 央企/国企/民企学习 3、 社区/团体学习

  二、活动次数:

  按区域开展,项目周期内举办不少于 10 次活动,每次参与服务对象不少于 80 人。

  一、项目周期:

 项目总体运行时间 10 个月。

 二、 项目资金

 项目含税总资金上限为 20 万元。包含以下三部分:

  1、创新学校学习活动 10 场

  2、项目管理费(15%)

  3、项目税金以 3.33%另计(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

 3-4 全 市三 八红 旗手 服务 配送 项目

 各区市级老三八红旗手 1、 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为全市市级三八红旗手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2、通过服务,传递政府和妇联组织的关怀,提升老三八红旗手被关爱指数。

 一、活动内容:

 配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疾病检测 2、 心理减压 3、 音乐、戏剧等学习欣赏 4、 体育健身运动 5、 三八红旗手切实需要的其他服务 二、活动次数:

 单个配送服务项目至少覆盖 9 个区,全年不少于 5 场,每场不少于 30 人,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合理的服务频次。

 (备注)配送项目服务对象组织由市妇联和落地区相关组织配合完成。

 一、项目周期:

  项目总体运行时间 10 个月。

 二、项目资金

 按配送次数计算项目总价。单次配送含税总资金上限为 2000元; 项目含税总经费 = 配送单价*场次。

 项目税金以 3.33%另计(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

 序号

 项目

 名称

 服务

 对象

 项目目标

 项目服务主要内容(要求)

 项目参考信息

 4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含 5 5 小类)

 总体要求:

 一、坚持公益为先、儿童为本、家长主体的价值取向,加强宣传,确保被服务对象的安全。

 二、根据服务对象情况,内容设计需按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讲话精神,符合《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上海市 0-3 岁婴幼儿教养方案》《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要求。应有针对家长群体特点和需求的课程体系(活动大纲、方案),并在项目书及活动中予以体现。

 三、承接方的业务范围应与家庭教育指导相关,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者应具备家庭教育专业领域资质和经验,承接组织应有能力自行落实服务对象。如需其他组织协同的,应在项目申报前与协同组织达成一致。项目落地能力应在项目书中予以说明。

 四、在每场活动应介绍主题为“树立科学家教,涵育时代家风”的主题,由“上海市妇联”主办,使用“上海市家庭教育讲坛”LOGO 文字或图片。开展普及型讲座及亲子活动,每场活动后参与者(不少于总人数的 30%)应扫二维码参加现场满意度测评(开展个案和小组活动的不受此限),不具备扫码条件的,应进行现场纸笔满意度测评。

 五、以个案及系列性团体辅导形式开展的,应有针对服务对象问题的前测、后测对比数据或其他能说明服务效果的呈现方式。项目书中应对上述问题的衡量予以说明。个案和小组原则上不在网上开展。

 六、承接方积极参加主办方、督导评估方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并配合进行督导、评估。在指导服务中注重发现和培养家长志愿者(不作刚性要求,但由评估方作为评估加分项)。

 七、项目人员服务经费参照《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中基本指导价,其中培训讲课费可参照沪财行【2017】45 号《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管理费管理办法》中师资费标准执行。

 八、项目完成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0 日前。

  序号

 项目

 名称

 服务

 对象

 项目目标

 项目服务主要内容(要求)

 项目参考信息

 4-1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社区、进企业(园区、楼宇)、进机关( ( 含事业单位) )

 各区内的儿童家庭 服务对象:

 社区、企业、机关(含事业单位)内的 0-18 岁儿童家庭。

 服务目标:

 1、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帮助家长掌握儿童成长规律,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培养儿童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讲座、亲子活动等,推动《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家庭教育指导率指标的落地。

 3、提升妇联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或有家庭教育指导元素的亲子活动。

 亲子活动每场平均受益不少于25 户。

 讲座每场平均受益不少于50人。

 该项总经费为 50 万元。

 单个项目经费不超过 10 万元。

 场均经费不超过 2500 元(含税和管理费)。

 项目实用资金超过市妇联给付部分,由各项目承接主体自行解决。

 4-2 面向青春期学生

 家长的

 家庭教育指导

 各区纯初中校(不含九年一贯制及完中的初中部)

 服务对象:

 各区初中学生家长。

 服务目标:

 1、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通过服务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培养青少年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促进其健康成长; 2、让家长掌握青春期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学会正确的沟通和应对,科学对待其成长,降低育儿焦虑,通过家校合作增进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水平。

 3、提升妇联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参与市妇联、市教委组织或认可的统一备课(或通过课程评审)

 向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初中学生家长配送制定课程。

 保证甲方指定学校的课程配送。

 每个组织服务不少于 170 所学校,每所学校服务不少于 3 个班(或 100 名家长)。

 该项总经费为 100 万元。

 拟由两个组织承接,具体视承接组织情况可调整。

 每个项目经费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不含),含税和管理费。

 所有讲课人员应为市区两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德研员、名校名师或持有教师资格证、二级以上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中级以上社工师证书中的一种以上。

 项目实用资金超过市妇联给付部分,由各项目承接主体自行解决。

 序号

 项目

 名称

 服务

 对象

 项目目标

 项目服务主要内容(要求)

 项目参考信息

 4-3 涉诉困境儿童的家庭服务

 由法院转介的涉诉困境儿童家庭 1、开展涉诉困境儿童群体家庭支持服务,为其提供精神关怀、心理陪伴、生活指引和成长指导。

 2、为涉诉困境儿童及其主要监护人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会支持,强化家长家庭教育和监护的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培养儿童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3、提升妇联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为服务对象开展个案服务、家庭访视与指导、社区共融活动,赋能服务对象,增进其心理健康及社会适应。

 全市服务不少于 20 个特殊困境对象(可包含儿童及其主要监护人)。

 评估服务对象的生活现状、精神及健康状况,有前后对比。

 为每个困境儿童家庭建立需求档案和服务档案。

 每月的一对一情感关怀与心理疏导服务不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1.5 小时。全年不少于 20 次。

 陪伴服务对象参与课外拓展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全年不少于 4 次。

 每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学习、成长、生活等方面的指导、咨询。

 该项总经费为 0 20 万元。含税和管理费,项目总经费中包括

 1、涉诉困境儿童家庭服务 2、专家督导(机构内甲方认可的专家及/或甲方推荐的外部专家)

 二、项目税金

 项目税金按承接主体实际纳税比例计算; 项目总金额包括项目税金(如有); 项目实用资金超过市妇联给付部分,由各项目承接主体自行解决。

 4-4 亲子阅读指导及展示交流活动

 0-12 岁儿童家庭 1、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亲子阅读理念和方法,使儿童家庭成员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形成和谐的亲子关系。

 2、通过展示交流活动体现亲子阅读的成果。

 3、提升妇联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三个方向:

 1、开展亲子阅读指导者培训(20 万) 面向不少于 12 个区的亲子阅读指导者开展亲子阅读培训和指导成效跟踪管理。每区 2 天,不少于 30 人。人均培训成本不超过 210 元/天(含中餐)。讲师费另计,按机关事业单位培训有关规定执行。(如各区均有需要,则超出预算部分金额由区承担)

 2、组织亲子阅读成果展示交流(10 万)。

 (根据项目设计合理安排)

 3、开展亲子阅读指导。(20 万)

 (场均人数不少于 15 组家庭/场,场均费用不超过 2000元)

 该项总费用为 0 50 万元,各子项目含税和管理费。

 项目实用资金超过市妇联给付部分,由各项目承接主体自行解决。

  序号

 项目

 名称

 服务

 对象

 项目目标

 项目服务主要内容(要求)

 项目参考信息

 4-5 上海市家庭教育高峰讲坛

 0-18 岁儿童家庭 服务目标:

 1、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帮助家长掌握儿童成长规律,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培养儿童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推动《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家庭教育指导率指标的落地。

 3、提升妇联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邀请国内外家庭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开展线下讲座(论坛),可包括同步线上直播,普及家庭教育先进理念与方法。

 通过微信平台开展讲座报名、内容宣传,并将讲座内容结集公开出版(场均听众不少于 60 人/场,场均费用不超过2 万元)

 该项目总费用 0 20 万元,含税和管理费。

 项目实用资金超过市妇联给付部分,由项目承接主体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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