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小专项监督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11-05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ICS 01.040.03 A 00

  DB2101 沈 阳 市 地 方 标 准 DB ××/T ××××—××××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小专项监督工作指南

  ×××× - ×× - ××发布 ×××× - ×× - ××实施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T ××××—××××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2 5 监督流程及实施要求 ................................................................ 2 6 领域小专项监督示范 ................................................................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苏家屯区卫健领域奖扶小专项监督示范 .............................. 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沈河区民政领域民办养老机构补贴监督示范 ......................... 1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浑南区不动产征收领域土地房屋征收监督示范 ....................... 15 参考文献 ............................................................................ 19

 DB ××/T ××××—×××× II

 前

 言 本文件按GB/T 1.1-2020的规则编写。

 本文件由中共沈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沈阳市监察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标准的宣贯、监督实施等工作。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沈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沈阳市监察委员会)、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本文件起草人:么家伟、方金云、查岩、朱建伟、郭彬、鄢春华、余滨江、胡雪娇、谷金成、赵海军、杨航、王同军、李宇龙、勾颖、魏星、张浩哲、佟鉴修、刘阳、王巍巍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本文件归口部门及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24-67987116;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

 本文件2020年首次发布。

 DB ××/T ××××—×××× III 引

 言 近年来,沈阳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人工监督、大数据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开展了小专项监督工作,在短时间内发现了大量项目和资金的问题,有力提升了监督效能,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理体系建设。为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监督的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编制了本指南,为今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小专项监督工作提供可行的样本。

 DB ××/T ××××—×××× 1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小专项监督工作指南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开展小专项监督的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沈阳市范围内各区县(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小专项监督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小专项监督 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关、贴近百姓民生、项目资金密集、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需要加强监管的业务,根据政策规定和业务实际,建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比对、发现行权问题、促进整改完善的监督过程。

 3.2

 行权 行使法律法规和上级授予的权力。

 3.3

 问题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纪委监委查处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且属实的信访投诉,小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等。

 3.4

 漏洞 问题反映出的相关单位治理体系存在的管理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职能分散,政策规定不健全,权力运行机制不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缺位、监督缺失,部门之间的政务数据不互通等。

 3.5

 监督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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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对问题的剖析,梳理发生问题的业务流程,建立各类信息数据交互比对的理论模型。将相关数据导入监督模型进行比对后,可以发现更多同类问题。

 4 总体要求 各单位应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监督中植入信息化手段,采取业务、治理、监督融合贯通的开发模式,发现并纠正现有问题,建立堵塞漏洞的长效管理机制。

 5 监督流程及实施要求 5.1 做好前期准备 5.1.1 建设单位应学习传达中央和地方关于强化监督工作的要求,借鉴沈阳市和其他地区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开展监督的典型经验。

 5.1.2 可对接早期开展小专项监督的单位,学习典型做法。

 5.1.3 监督单位应结合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查办案件,选择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关、贴近百姓民生、项目资金密集、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领域,开展小专项监督。

 5.2 建立工作机构 5.2.1 应制定小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确定分工,明确提供相关资料和行权数据的责任。

 5.2.2 应成立由纪委监委、小专项领域主管职能部门和信息化技术团队共同组成的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推进小专项监督工作。

 5.3 梳理业务问题 5.3.1 工作专班进驻职能部门,收集整理政策规定、业务流程、现有系统和行权数据。

 5.3.2 梳理涉项目资金业务存在的问题,重点收集整理政务数据不能互通导致的问题。

 5.4 建立监督模型 5.4.1 根据问题梳理结果,找出可能存在谎报瞒报、骗领补贴、优亲厚友的管理漏洞、制度漏洞等。

 5.4.2 根据漏洞确定采集政务数据种类、比对方式。

 5.5 开发监督模块 5.5.1 根据监督模型、原有信息系统、可采集政务数据资源,组织技术团队开发能够进行政务数据比对的信息化监督模块。

 5.5.2 监督模块应能够自动识别、分类、比对相关政务数据,并可以按问题类型导出运行结果。

 5.6 采集导入数据 5.6.1 监督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采集历史行权数据,相关单位应严把数据质量,相关数据由其业务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依次审核确认后上报。

 DB ××/T ××××—×××× 3 5.6.2 将采集的数据导入监督模块,并导出运行结果。导入后发现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应退回责任单位重新采集报送。

 5.7 核实整改处理 5.7.1 建设单位将监督模块发现的问题移交主管职能部门进行核实、整改,相关结果应书面报送同级纪委监委。

 5.7.2 发现问题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按照规定处理。

 6 领域小专项监督示范 6.1 苏家屯区卫健领域奖扶监督示范参见资料性附录 A。

 6.2 沈河区民政领域民办养老机构补贴监督示范参见资料性附录 B。

 6.3 浑南区民政不动产征收领域土地房屋征收监督示范参见资料性附录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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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苏家屯区卫健领域奖扶小专项监督示范 A.1 专业术语释义 A.1.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称奖扶)

 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奖励扶助金按人年均960元标准发放,直到亡故或发生其他退出情况为止。

 A.1.2 比对模型 设计一个稳定、可靠、高效、可扩展的分布式计算模型,使得人口户籍、婚姻、生存状况等信息可在大数据平台上执行数据分发、任务执行和结果收集等环节,实现并行比对流程自动完成。

 A.2

 卫健领域奖扶监督程序 A.2.1 摸清政策背景 A.2.1.1 奖扶政策的意义 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进一步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力举措,有利于减少新增贫困人口,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老龄化人口涉及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

 A.2.1.2 调查奖扶制度现状 1) 类别归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计划生育类 8 项补助资金中的一项,也是苏家屯区发放资金数额最大、发放对象人数最多、条件最为复杂、发现问题最多的一项,见图 A.1。

 图A.1 计划生育类补助资金

 DB ××/T ××××—×××× 5 2) 奖扶发放数据:奖扶以个人为单位发放,扶助金标准为 80 元/人/月,按年发放,每年发放一次,直到该人亡故为止。我区近四年共发放奖扶资金近 6 万人次,5744.83 万元,见图 A.2、图 A..3。

 图A.2 奖扶政策发放情况

 图A.3 奖扶 2016 年-2019 年收益对象及资金数量 A.2.2 监督项目立项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确定小专项监督领域,选取苏家屯区卫健局计划生育专项资金项目管理问题作为区职能部门监管平台突破口,促进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严格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的违规行为,实现对行权过程进行有效监管、监督,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模式,准确、及时、全面监测并掌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保证行使权力过程规范、阳光,拓宽政府财政直接补助农民的新渠道,下发文件见图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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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A.4 关于开展小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文件 A.2.2.1 建立督察组织 1) 建设专班:为实现整体推进、全盘谋划,确保监管平台的有序协调突进,成立区计划生育专项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专班,设组长、副组长和组员,由区卫健局主要领导、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担任。

 2) 协调保障组:专班成立协调保障组,负责平台建设推进工作,组织平台建设总体策划,协调小组之间工作,保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业务对接组,负责梳理计划生育专项资金项目决策和行权各领域、各流程及其风险点的排查、监管措施的制定,提出平台建设要求;技术支持组,负责平台建设,包括应用、后台、基础库、子系统等在内的行业软件开发及培训服务。

 A.2.2.2 制定工作计划 为确保小专项监督工作顺利实施,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2019年10月29日,制定《苏家屯区计划生育专项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管平台专班工作方案》,确定人员及职责分工; 2019年10月30日-11月14日,区卫健局进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业务梳理; 2019年11月18日-11月20日,实施奖励扶助平台技术开发,户籍、生存状况等数据库接入并初步运行比对; 2020年6月底前,实现公安、民政、人社、社保、残联等数据共享,监督平台试运行; 2020年9月底前,结合试运行情况,修改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对计划生育8类惠民资金发放情况的数据比对; 2020年12月底前,计划生育专项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管平台在各区县推广使用。

 A.2.3 构建模型、实施有效监督 A.2.3.1 整理问题

 DB ××/T ××××—×××× 7 以典型案件、问题线索为导向,深入剖析,找出原有的工作模式下存在的职能分散、管理不规范、数据不互通,重形式审查轻现场核查等问题,提出引入外部数据信息进行交叉比对的工作思路,初步建立了户籍、生存状况等数据分析比对模型,交付技术团队开发功能模块,最终实现公安、民政、人社、社保、残联等数据共享。

 A.2.3.2 梳理业务 工作专班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进行全业务梳理,开展计划生育专项资金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治理,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即是否按照工作进度支付资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和真实;资格确认情况,即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行为和不应继续享受人员未及时退出的问题。

 细化责任分工,研究归类监管走向,掌握监督比对方式,方法和要求,完善办结运转流程,达成纵向全联动,横向全覆盖的高效监管、全面公开导向。

 A.2.3.3 查找漏洞 以问题导向为切入口,查找工作漏洞。主要表现为死亡、户口迁出、户口性质改变、隐瞒“子女死亡后留有下一代”、再婚后子女合并计算、瞒报子女数量等方式继续冒领扶助金。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复核时只能进行形式审查,材料的真实性无法判断。村、社区负责材料原件审查,街道办事处、区卫健部门都是对复印件进行审核,而每年新增4000余人,提供的复印件、证件等材料达4万余份,且区卫健部门只有1至2个人负责审查工作,工作量非常大,只能进行材料是否齐全等形式审查,对于存在提供过期证件、伪造证件等根本无法辨识;二是数据不共享,无法通过数据比对进行审核。区公安部门(申请人或享受人员的死亡情况、户口性质情况、户口迁出情况)、区民政部门(申请人或享受人员的婚姻变动情况)、区人社部门(申请人或享受人员的就业情况)、区社保部门(申请人或享受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与区卫健部门数据不共享,无法进行数据比对,致使如死亡冒领、户口性质改变或迁出等不符合的情况无法有效查出。

 A.2.3.4 建立模型 1) 户籍类型分析 通过接入公安部门户籍数据库,可以对申请或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人员进行户籍类型的分析,准确的展示户口性质、户口迁出、生存状况等。

 2) 婚姻状况分析 通过接入民政部门婚姻数据库,可以对申请或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人员进行婚姻状况的分析,准确的展示离婚、再婚、非婚生子女生育情况,以验证合并计算的子女数量是否符合政策条件。

 A.2.3.5 数据采集和导入 由区卫健局依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流程(见图A.5)提供历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采集数据,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等信息,录入大数据系统平台,与共享连接的公安、民政、社保、婚姻、残联等数据库实时交叉比对,查出死亡冒领、户口性质改变或迁出等不符合领取条件的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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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A.5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流程图 A.2.3.6 建立比对模型 A.2.3.6.1 身份不属实比对模型 通过输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姓名,与公安户籍数据库进行比较,将未查到身份证号信息及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的问题数据筛查出来。

 A.2.3.6.2 人员生存状况比对模型 通过输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公安户籍数据库进行比较,将申请人在申请奖扶年度之前已死亡的问题数据筛查出来。

 A.3 发现问题及处理方法

 DB ××/T ××××—×××× 9 A.3.1 问题处理 将比对后的数据结果及时反馈给区卫健局进行核实,推动其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整改,追缴违规冒领资金,纠正冒领补贴系列问题。对于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和个案信息,虚报奖励扶助人员以及把握政策不严、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准确率出现重大误差的人员,追究相应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

 A.3.2 效果分析 发现违规冒领奖扶补贴问题涉及全区9个街道办事处,50余起,挽回损失197040元,见图A.6。

  图A.6 小专项检查效果分析 A.4 督促完善机制 按照数据比对模型发现问题的机制,重点督促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再造业务流程,预计建成的系统将实现公安、民政、社保、残联数据共享,快捷审核;打造线上办理系统,减少甚至取消纸质材料的上报与流转,省时省力,安全高效;保证行权准确监管,对审批过程全程监督,避免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年审比对高效精准,提高人工年审的效率以及准确性,最终实现奖励扶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闭环。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减少现场办理环节,实现便民利民。

 A.5 标准专项的推广与应用 守正创新,稳步推进;正风肃纪,驰而不息。聚焦计划生育领域奖励扶助问题,将正风肃纪监督和大数据监督植入到卫健系统政府权力运行全流程,将完善监督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工作展示好、表达好,运用好。结合工作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升级改版,优化功能,将小专项监管系统转化为治理效能。待奖扶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后,将解决数据信息孤岛问题,实现多数据共享比对,让行权监督、申报审批快捷高效,达到“精准行权、精准监督、精准发放”,最终让民生政策的惠及“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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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沈河区民政领域民办养老机构补贴监督示范 B.1 专业术语释义 B.1.1 民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 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B.1.2 建设补贴 新建、改扩建并依法取得设立许可证,申请1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可享受建设补贴。利用自由房产新建或改扩建的养老机构,按实际建成的床位数,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10000元;利用租赁房产新建或改扩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6000元。

 B.1.3 运营补贴 依法取得设立许可证,被评为星级且一年内未发生消防安全、食物中毒及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养老机构(含民建民营)可享受运营补贴。五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助165元;四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助145元;三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助125元;二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助105元;一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助85元。

 B.2 民政领域民办养老机构补贴监督程序 B.2.1 现状调查 B.2.1.1 政策分析 1) 国家政策 我国自从 2000 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迅猛,程度不断加深,速度不断加快,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逐步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发展的一大因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解决养老问题的措施与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养老事业在资金上予以大力扶持。

 2) 本地政策 我市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截至 2018 年年底,沈阳市户籍老年人口达 187.4 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 25.12%,老年人人口比例超出国家 7 个百分点、超出省 2 个百分点,在全国 15 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列,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面对日渐严峻的老龄化形势,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近年来,沈阳市相继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等文件,搭建第三方评估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监管机制,促进了养老产业规范化发展。

 B.2.1.2 补贴现状

 DB ××/T ××××—×××× 11 基于补贴政策的背景下,一些企业和社会组织纷纷投身养老服务事业,养老产业蓬勃发展。以沈河区养老机构为例,2015年年底,沈河区共有养老机构9家,从2016年到2019年,新审批设立了12家,总数达到21家,养老床位达到3001张,养老机构的开设在近几年呈井喷式增长。同时,政府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补贴政策持续发力,补贴标准不断提高,沈河区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见表B.1,运营补贴见表B.2。但是由于房产、人口生存状态等信息无法共享,管理人员精力有限、动态监管有所欠缺等原因,个别养老机构打起了补贴资金的主意。

 表B.1 建设补贴发放明细表

 表B.2 运营补贴发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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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2 监督项目立项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确定小专项监督领域,对沈河区民办养老机构补贴领域进行监督立项。

 B.2.2.1 项目监督的目标 通过对大环境及区情的综合分析调研,我区以问题为导向,确定了“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小专项项目,以“民办养老机构补贴”为切入点,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现治理和监督体系提升。在系统建设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以监督视角聚焦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全流程,不仅规范了补贴资金的审批、管理和发放环节,也筑牢了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保护了干部的安全,守护了百姓的利益。

 B.2.2.2 监督任务 规范在本区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养老机构补贴”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包括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B.2.2.3 建立监督组织 ——成立机构:成立纪委监委、职能部门、信息中心技术团队在内的工作专班。

 ——配置人员:市信息中心、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核对中心)等部门。

 ——制定计划:制定清晰可行的工作计划 B.2.3 构建模型、实施有效监督 B.2.3.1 整理问题 全面查找问题,对补贴发放信息进行全面比对,包括沈河区博爱老年休养院、乐居养老院、安馨之家养老院、金重阳养老院、祥颐园老年公寓、一家亲养老院等6家养老机构从2015年至今发放的10次共计94.9125万元的运营补贴,对博爱老年休养院、一家亲养老院、乐居养老院、广俊阳光敬老院、祥颐园老年公寓、安馨之家养老院、金重阳养老院、金太阳养老中心、鑫如意老年公寓等9家养老机构从2015年至今发放的21次共计426.12万元的建设补贴。

 B.2.3.2 梳理业务 梳理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流程,对机构申请、民政局收件、组织联合现场核查、区级审批、上报市局、资金拨付等全过程进行了逐项厘清和核对,努力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细节,符合政策法规要求。

 B.2.3.3 查找漏洞 申请机构在网上填报建设补贴申请资料时,系统将依托法人库(比对法人真实性)、工商执照库(比对房屋地址是否被挪为他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库(比对是否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库(比对养老机构评星等级是否真实)、房产证信息库(比对房屋面积是否真实)、消防验收登记库(比对消防验收面积是否真实)、环评信息库(比对是否通过环保标准测评)进行自动数据比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发出提示,实现数据预警;申请机构在网上填报运营补贴申请资料时,系统将依托人口户籍信息库、死亡人口信息库、全市养员信息库自动数据比对,补贴养员身份证造假、补贴养员年龄不符合领取范围、补贴养员已死亡、补贴养员户籍地迁移、补贴养员重复领取补贴等五大类问题,通过数据库的自动比对可即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实现数据预警。

 B.2.4 建立模型

 DB ××/T ××××—×××× 13 根据业务梳理和漏洞查找,建立补贴申报、数据分析对比、监督管理等三大数据模块。

 B.2.5 数据采集与导入 采集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数据,包括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数据7593条,翻阅原始养员入住协议670余份,单人核算账目及记账凭证100余本,梳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等政策依据30余项。导入“民办养老机构补贴”项目管理系统后,比对数据,发现问题。

 B.2.6 数据比对与分析 1) 系统比对 民办养老机构对比模型搭建了应用中台、数据中台和智能中台,把户籍、人口存亡、养老院等级的基本信息汇聚成为一个统一的信息池,建立房产证信息库、人口户籍库、死亡人口库、全市养员库、养老机构等级库、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库、工商执照库、食品经营许可证库、消防验收登记库等电子证照库,通过房产证信息库比对出房屋的合法性等信息;通过人口户籍库、死亡人口库、全市养员库等信息库比对出老人的生存状态、户籍地址、是否符合年满 60 周岁的补贴范围、是否为沈阳户籍、是否已经死亡、是否存在重复领取行为等信息;通过消防验收登记库、食品经营许可证库比对出消防审批验收、食品许可证件等必要条件是否合格等信息。这些信息对比、搜索、提示、校验和举报功能,实现养老行业信息的“所见即所得”。“民办养老机构补贴”项目建成后,沈河区民政系统的监管实现了从人工向智能,从事前到全程的监督。实现大数据、智能化、动态化的全程监督,通过制度数据化、规则数据化、证照数据化、信息数据化、流程数据化、行权数据化,采用大数据后台主动对比方式,使政府部门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跟上了现代化社会的要求,实现了在保障老年人基本权利、增强老年人幸福感的同时为社会减轻负担,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通过程序公开透明,数据感知预警,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有效地保护干部,成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课题。

 2) 比对功能实现 ——行权审批监督的数据化功能:通过解析政策文件内容及相关要件,建立从申请、审批到发放的全链条行权流程,形成逻辑清晰、便捷高效的事务流与业务流。

 ——大数据比对发现疑似线索的监督功能:通过平台系统业务的全流程数据采集以及关键节点的模块化疑似问题比对,使关键数据可以感知预警,减少工作失误,强化过程监督,精准发现问题。

 ——形式审核向实质审核的转变功能:通过引进区块链技术,结合大数据分析比对,有效地确认信息记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由形式审核转为实质审核,将治理与监督深度融合。

 B.3 发现问题及处理方法 1) 发现的问题 ——申报床位数有误 ——户籍不符合要求 ——身份信息错误 ——年龄超出范围 ——死亡疑似数据 ——重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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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移交整改:共发现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数据疑似问题 343 条, 移交区民政局后经逐条核实后,61 条疑似数据存在问题,涉及补贴资金 13.4025 万元,其中建设补贴资金 7.44 万元,运营补贴资金 5.9625 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将发现问题的补贴资金全部追回并返还财政。

 3) 跟踪整改:指导区民政局完善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流程,督促区民政局加强实地检查和监督指导,按照市民政局沈阳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要求及时录入养员信息,完善信息录入内容和准确性,确保我区民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准确。

 B.4 督促完善机制 按照数据比对模型发现问题的机制,重点督促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再造业务流程,预计建成的系统将实现公安、民政、社保、残联数据共享,快捷审核;打造线上办理系统,减少甚至取消纸质材料的上报与流转,省时省力,安全高效;保证行权准确监管,对审批过程全程监督,避免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年审比对高校精准,提高人工年审的效率以及准确性,最终实现奖励扶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闭环。

 B.5 标准专项的推广与应用 在系统建设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以监督视角聚焦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全流程,不仅规范了补贴资金的审批、管理和发放环节,也筑牢了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保护了干部的安全,守护了百姓的利益。建议在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补贴资金管理(包括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领域推广。继续做好与市级部门的功能对接,全面连通或者收集相关比对数据源,加强数据校验,提升办理时限,促进系统不断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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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浑南区不动产征收领域土地房屋征收监督示范 C.1 专业术语释义 宅基地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C.2 不动产征收领域监督程序 C.2.1 现状调查与分析 C.2.1.1 政策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命题。沈阳市纪委监委深化“两个体系”建设,是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沈阳市纪委监委开展的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为浑南区推动征收领域的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契机。

 C.2.1.2 征收制度漏洞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过程中涉及了大量的土地征收、拆迁等工作。有些公职人员和被征收对象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把腐败之手伸向了征收中的监管薄弱环节甚至盲区,有的骗取征地补偿资金,有的从中收受贿赂。各地虽对涉“土”腐败出台过相关预防治理措施,但面对庞大的土地补偿数据和人员户籍等敏感关联信息,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始终存在着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的客观情况,使监督核查工作事倍功半。土地腐败涉及房屋改造、移民安置、建房审批、土地征收、出让等很多方面,每一个部门、每一道环节都有可能出现工作漏洞和腐败风险。

 C.2.2 监督项目立项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确定小专项监督领域,对浑南区不动产征收领域进行监督立项。

 C.2.2.1 项目监督的目标 ——开发土地房屋征收治理和监督系统,通过进一步规范征收工作业务流程,提升征收职能部门的治理能力; ——通过纪委监委监督的介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堵塞制度漏洞,将监督贯穿整个业务流程的始终,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让监管前移,最终达到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相辅相成的目的。

 C.2.2.2 建立监督组织 1) 建立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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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组织中,浑南区纪委监委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开发专班,周周调度,时时跟踪工作进度。浑南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高度重视治理和监督体系建设,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系统建设的情况汇报,对平台建设涉及的资金和技术保障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出明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调研。

 2) 多方合作,各司其责 区纪委监委从预防入手,倒逼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系统建设和数据录入等工作,提升治理能力。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将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前移,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主要措施如下:

 ——落实征收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在重构工作流程、优化工作程序的基础上,职能部门利用短短两周时间开发出移动手机端 APP。通过职能部门的主动作为和主动创新,进一步提升了征收工作的效能和治理能力。

 ——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由市信息中心团队开发了“非本村村民冒领土地征收补偿款”的监督小模块,并将小模块植入到整个监督管理系统,形成有力的监督体系。

 C.2.3 构建模型、实施有效监督 C.2.3.1 整理问题 通过与征收职能部门沟通了解业务操作流程、征收现场工作实际,以及对以往土地征收方面违纪违法案例分析,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六方面问题:

 1) 虚增面积、伪造征收物骗取补偿款; 2) 违规分户和违规新批宅基地; 3) 核量单手工抄写易更改; 4) 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过高; 5) 档案采集不全、保存不力; 6) 缺少内部监督管理,相互无制约。

 C.2.3.2 梳理业务 不动产征收业务主要包括民宅(宅基地)征收、企事业单位征收和耕地征收三类,各类征收的业务流程如下:

 民宅(宅基地)征收见图C.1。

 图C.1 民宅(宅基地)征收流程图

 DB ××/T ××××—×××× 17 企事业单位征收见图C.2。

 图C.2 企事业单位征收流程图 耕地征收流程图见图C.3。

 图C.3 耕地征收流程图 C.2.3.3 风险控制措施 通过系统梳理出的六方面问题,控制的核心是要“看住重点事”、“管住重点人”,可制定如下措施:

 1) 针对“虚增面积、伪造征收物骗取补偿款;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过高”等问题,控制措施是利用无人机拍摄高分辨率图像,导入各征收项目的基本信息和数据,对被征收对象准确定位,真实再现征收征收前和征收后的全景,形成征收项目大数据高分辨率动态地图,准确计算核实征收面积是否与地理系统标示面积一致。

 2) 针对“核量单手工抄写易于更改”问题,控制措施是通过系统《核量单》《协议书》自动生成功能,实现基础数据在各表单中的唯一性,有效防止了数据摘抄出错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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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针对“档案采集不全、保存不力、地上物灭失后难复核”问题,控制措施是增加征收工作 92份档案文件、照片及录像的“必填项”功能,档案不全无法进行征收补偿,强制完成了“存档”工作。

 4) 针对“缺少内部监督管理,相互无制约”问题,控制措施是通过系统导入征收工作人员组织架构功能,实现对每个征收对象的各阶段工作明确到人。增加了上级审核流程,使每个征收环节都在系统内公示,在阳光下运行。

 5) 针对“业务流程不规范”问题,控制措施是在移动端 APP 上设定各环节工作关卡,一线征收人员需按已设置的工作流程逐步办理,无法改变业务顺序与结点内容。

 6) 为最大限度降低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风险,该系统单独开发了对比分析功能小模块,利用公安户籍信息数据与征收补偿数据的比对,实现了对征收对象是否符合征地补偿条件的再验证。

 C.2.3.4 确定系统模型 根据土地征收补偿的工作流程、工作要件及数据交叉运用关系等情况,系统设定了六大功能模块,即“平台配置管理”、“GIS地图”、“进度跟踪”、“系统设置”、“统计分析”、“专项监督”,可为一线征收人员、各级管理人员、纪委监管人员等各需求用户实现39个业务操作功能,全方面支持土地征收工作的各项业务办理、查询、稽核等工作。

 C.2.3.5 业务数据的采集、比对及处理方法 1) 数据采集 通过 PC 端系统和手机 APP 实现职能部门征收工作的全过程电子化即时留痕和快捷高效的数据核查比对分析等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需要。系统采取了无人机航拍、关联公安户籍系统数据等技术创新手段,同时更为一线征收人员开发了功能灵活方便快捷的移动办公端,将政策法规发布、统计分析和业务办理集于一身,大大提高了基层工作效率,真正做到“底数清晰、动作规范、阳光透明、监督有力”。

 2) 数据比对 通过对比征收职能部门导入数据的相关字段与公安户籍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如公民身份证号),找出不符合征收对象或不应在征收范围中的信息,从而确定问题线索并进一步核查。

 C.3 督促完善机制 本级纪检部门将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根据任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将任务目标、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职能业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跟踪对接工作、定期调度、及时汇报,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完成情况,主动帮助业务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以工作群、工作例会等形式确保信息畅通。

 DB ××/T ××××—×××× 19 参 考 文 献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2]《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7年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4]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5]《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2020年1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6]《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公报》(2019年11月3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7]《中国共产党沈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议》(2019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沈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8]《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沈委发〔2019〕24号)

 中共沈阳市委2019年11月14日印发)

 [9] GB/T 20001.7-2017 标准编写规则 第7部分:指南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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