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控制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14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关于烟酒控制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门店精品烟酒的管理,控制损耗,确保烟酒类贵重商品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收货要求:

 1、 门店收货员依据送货单逐项检查实收数量,与防损员协同进行百分之百验货。

 2、 精品柜员工二次收货时依据收货记录逐项核对,并登记贵重商品表。

 3、 单据员在 24 小时内进行电脑入库。

 第三条

 存放要求:

 1、 每日闭店后,整条香烟和 100 元以上(含)的名酒必须存放入精品仓库内上锁。

 2、 商品进、出仓库必须如实登记仓库管理卡。

 第四条

 烟酒销售与退货:

 1、 贵重烟酒一旦销售,概不接受退换货。

 第五条

 库存管理:

 1、 精品柜员工每日对烟酒商品进行点数,与电脑库存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

 2、 门店店长对烟酒商品库存进行监控,合理制订烟酒要货计划,避免库存过大导致的财务风险。

 第六条

 处罚规定:

 1、 烟酒仓库商品及柜台烟酒商品数量若出现短少,责任明确的,由责任人进行全额赔偿;责任不明的,由精品柜相关人员一同进行全额赔偿。

 2、 对库存商品存放不安全造成商品破损影响二次销售的,由精品柜相关人员一同进行全额赔偿。

 3、 未认真执行存放要求,造成商品丢失或被盗,门店承担损失,并追究店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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