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 实习报告 点击:

  - 1 - 乡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镇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三级五覆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镇党委、政府及其各办所(站)、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单位和负责人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

  - 2 - 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

 (四)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机构、人员编制“三落实”。

 (五)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依法打击、取缔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 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构建更加严密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从镇级层面,一要明确有关镇属 各办所(站)、村(社区)

 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要强化网格化属地监管,完善先期发现、排查治理、普及宣传机制;三要发挥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平台作用,完善工业企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安消防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四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组织、督促、支持相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并强化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优秀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

  - 3 - (三)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等的投入力度;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足额提取并用好安全费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

 (四)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管理,注重综合规划,加强管网管线、道路交通、燃气、电力设施等 整体运行密切相关领域安全风险管理。

 (五)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重大事故隐患制订年度督办计划并有效治理。

 (九)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物质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水平。

 (十)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依照有关规定,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并对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宣传教育、目标管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等重大问题。

  - 4 - (二)督促检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定期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职责。

 四、政府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持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确定并组织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分析、布置、督促、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

 (三)督促检查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监督指导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备案。

 (五)定期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

  - 5 - 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职责。

 五、镇党委、政府分管安全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组织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政策及规划,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

 (二)主持安委会日常工作,统筹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巡查考核工作。

 (三)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分析、布置、督促、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支持配合上级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六)分管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七)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 6 - 六、 镇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一)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完善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措施,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问题,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四)督促指导联系村(社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

 (五)分管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镇安办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履行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各办所(站)、各村(社区)、 各企事业单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

  - 7 - 作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镇派出所、市场和质量监管所、建管办、环保办等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能的部门和镇安办、社会事务办、民政、文化旅游、市政所、农林、经发办等部门在本行业领域内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直接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九、党委、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协同配合镇安办及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机制 一、议事协调机制

 (一)镇党委每年至少召开 2 次党委会或专题会,镇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镇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镇属有关部门(办所)每季度和重点时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安委会组织的检查、督查、

  - 8 - 宣传等活动,主动报告工作。

 (三)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至少报告 1 次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安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部门负责人每个月向镇党委、政府至少报告 1 次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口联系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服务,协调解决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镇属各部门(办所)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规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

 镇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对相关责任人就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通报。

 二、监管机制 (一)经常性组织、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特定时段专门检查、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检查、行业部门例行检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1次,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每月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和联系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1 次。

 (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 9 - 镇党委、政府分管安全和分管行业的负责人、镇安办、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办所、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是指值班负责人、分管业务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事故所在地的村(社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建立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每年至少组织 1 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

 三、安全基础保障机制 (一)××镇安办至少配备 2 名安全员;村(社区)配备 1名以上安全协管员;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二)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着力推动全镇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应急救援、安全基础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和保障能力建设,并根据实际,科学合理增大投入规模。

 (三)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等情形的,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不力、

  - 10 - 牵头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督办不力、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镇安委会主任约谈相关责任人。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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