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对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9 来源: 述职报告 点击:

 县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纪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准部署、精准发现、精准靶向、精准严纪,先后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要性。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县纪委立即召开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开展工作的紧迫感。开展信访举报大起底活动,多渠道收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组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乡镇进行精准扶贫摸排、检查,对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干部帮扶措施、扶贫

 档案完善、经济收入评估及干部入户情况等进行摸底督查,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二)紧扣监督专责,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1.统筹部署,制度为基。充分发挥协助、保障职能,配合县委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先后制定《关于运用“五账工作法”进一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 XXXX 年至 XXXX 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 X 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和 X 次脱贫攻坚巡视整改推进会,梳理总结、督促履责、跟踪推进。出台《班子成员分片包联乡镇(系统)工作制度》,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特别是各乡镇纪委的督促指导,坚持深入一线、压实责任,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法》,建立联动协作、分析研判、直查直办、通报曝光、责任追究五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构建起内外联通的监督格局。

 2.常态提醒、常态约谈。推行常态化约谈制度,重点纠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慵懒散漫、推动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进行提醒谈话 XX 人,约谈 XX 人,涉及科级干部 XX 人;对 XX 名垂直管理单位“一把手”进行

 集体约谈,对 XX 乡党委书记、XX 镇副镇长等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监管缺失,导致项目资金未按照政策要求合理使用及识别贫困户不精准等问题进行诫勉谈话,确保相关单位包联村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专项督导,从严纠治。先后成立 X 个专项督导组,深入全县十乡镇 XXX 余个行政村,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导。重点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贫困户精准识别问题“回头看”、三支帮扶力量。

 (三)强化精准监督,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是统筹精干力量,着力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牵头,组织民政、扶贫等部门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深入各乡镇全面铺开,通过走访座谈、调阅扶贫账目、实地查看等方式,严肃查纠扶贫领域监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对相关问题线索直接进行纪律审查。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集中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对全县所有涉及扶贫工作单位的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及监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检查,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扶贫资金不出问题。三是加大巡察力度,深挖细找问题。进一步加大村(社)巡察工作力度,将重点扶贫乡镇纳入巡察重点,组织 10 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二”形式进行巡察,着力发现在扶贫攻坚工作

 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扶贫资金,以及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四是加强明察暗访,准确掌握实情。县纪委会同县委政府督考局成立明察暗访组,采取随机暗访、入户走访、实地查访,准确掌握各乡镇的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推进,以及镇乡镇、村(社)干部作风和履职尽责情况。

 (四)强化执纪问责,切实履行扶贫领域中的监督责任。一是加大执纪力度,严查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紧盯扶贫政策执行、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环节加大执纪力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加强查办力度。紧盯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乡镇和部门单位,加大对扶贫领域责任部门、乡镇和村“两委”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态度不认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任务不完成等不作为、慢作为;重点查处在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三是加强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对扶贫责

 任落实不力、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审查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管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以及出现系统性违纪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起,处分违纪党员*人,问责追究*人。四是加大通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次*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有效遏制了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认为是小题大做,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紧盯关键环节,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专项监察“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要求,坚持“2+X”模式,将农村“组组通”公路项目建设、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列为 2018 年全省统一开展专项监察项目,并对 2016年、2017 年专项监察“回头看”工作作出安排。以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

 包案走访、带案下访,通过深挖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严肃查处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党员干部和欺压百姓的村霸、寨霸。如查处了大方县红旗街道梁金怀在担任城中社区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低保对象、廉租房申请对象所送感谢费;松桃县石梁乡红石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明国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导致该村出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因信息识别不精准被错退等一批案件。

 2.聚焦扶贫领域,深化巡视巡察。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重中之重,突出“点、线、面”相结合,系统梳理脱贫攻坚主要问题清单,全面拓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覆盖面。2018 年,十二届省委高质量完成对 66 个贫困县以及与脱贫攻坚紧密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巡视巡察全覆盖,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市县两级对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同步开展巡察,选取试点探索巡察延伸到村居,打通巡视巡察“最后一公里”。各市(州)都探索出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黔东南州建立“两研判五联动”做好“后半篇文章”、黔西南州采取州委统筹、州县联动、异地交叉巡察等工作方式,在打通“最后一公里”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3.健全管理机制,激发监督活力。一是与扶贫工作重点部门建立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沟通协调机制。督促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监管

 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因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以及资金、项目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2018 年,通过对国家考核、省级考核、审计、巡视等移交 154 个扶贫领域问题的调查核实,共立案 138 件,党纪政务处分 186 人,诫勉谈话 72 人,通报批评 63 人。二是积极探索民生监督工作机制,充实基层监督力量。村级民生监督员对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在对民生监督与村务监督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民生监督员考核奖励制度等方面作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4.持续高压震慑,强化执纪审查。一是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日常监督、努力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从严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紧盯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铁的问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地定期对扶贫领域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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