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加强乡镇纪委“担当作为”方面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 述职报告 点击:

 XX 市加强乡镇纪委在“ 担当作为” 方面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是与基层群众接触最频繁、最直接的基层纪检组织,其能否做到“有作为”,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深入推进,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基层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和执政地位。本文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在“有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乡镇纪委“有作为”的对策建议。认为,应从六方面进行改进,即持续深化“三转”,做到专职专责;准确把握定位,履好监督首责;健全考评机制,发挥正向激励;实行精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探索有效方式,破解监督难题;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治国安邦,重在守护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夯實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努力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也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明确提出:“要着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作为与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接触最为密切的乡镇纪委,承担着推进基层党风廉洁建设、纯洁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构建基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职责。“有为才是根本”。新时代推进乡镇纪委实现“有作为”意义重大、刻不容缓,既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又是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更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在基层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为了综合分析新形势下乡镇纪委如何有作为,我们通过数据统计、实地察看、开展座谈等方式,对 XX 市县(区)乡(镇)纪委等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研,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并就如何深入推进乡镇纪委“有作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全力推进乡镇纪委实现“有作为”,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构建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提供理论参照和实践借鉴。

  一、当前乡镇纪委在“有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深化“ 三转” 不到位

  为更深层次地把握反腐倡廉科学规律、树立纪检监察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要求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形势判断,党中央针对全国各级纪检监察部分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XX市各地在加强乡镇纪委各项建设方面做了许多有益实践探索,也取得了诸多显著成效。然而,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较,乡镇纪委的工作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尤其是,现实中一些乡镇党委和纪委对“三转”的认识和理解还存在偏差,不能正确地处理好聚焦主责主业与服务中心工作的关系,甚至有的错误地“把纪律挺在前面”等同于”把纪委挺在前面”,导致许多工作原本该由主责部门履行监督管理的责任,却过多地依赖于纪检监察“牵头”完成。甚至,纪检监察工作调查组或检查组,皆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组长,乡镇纪委成为推进基层工作的“先头部队”和“中坚力量”,使得乡镇纪委职责有泛化的趋向。

  (二)监察力量不够强

  从监察新形势上看,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办的教育、文化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都纳入了监察范围,乡镇监察对象与过去相比增加了 90%以上,这必

 然对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然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主抓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还至少要联系一个驻点村,使得其工作精力容易分散;从人员配备上看,乡镇纪委虽设有纪委书记、副书记及专职干事各 1 名,但不少乡镇纪委副书记、专职干事都做不到“专职专干”,副书记、干事都兼任其他工作。根据调研发现,XX 市乡镇机关干部一般为 30 至 40 余人,缺编问题比较严重,对乡镇纪委保证3 人已达极限,难以配备更多人员力量。以 XX 市为例,全市共有 25 个乡镇没有配齐纪检干部队伍,缺配纪委书记 20名,缺配纪委副书记 1 名,缺配专职纪检干事 4 名,这使得乡镇纪委实现“有作为”缺少充足的人才队伍保障。

  (三)业务能力不足

  乡镇纪委干部能力不足是当前制约乡镇纪委实现“有作为”的一个重要因素。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一些乡镇纪委的工作基本处于应付检查状态,工作职责不清,工作机制不顺,工作程序不明,工作办法不佳。乡镇纪检队伍普遍存在着业务能力不强、办案经验不足、人员流动快的现象。当前,XX市乡镇纪委书记的平均年龄大约在 32 岁,从事纪检工作二年以上的人员占比不足 35%,有 30%的乡镇纪委书记是在一年内调整到纪委岗位上来的,任职之前无相关的纪检监察业务经验,从而容易出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上不来,甚至

 干不下去的问题。另外,乡镇纪委问题线索收集渠道较为单一,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有的缺少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对已发现问题线索处置能力不足,导致成案率偏低。干部队伍不稳定,经常出现刚熟悉业务就因公开选拔考入市、县机关上班或因其他原因调整岗位,导致专业人才缺乏。甚至,有不少年轻干部将纪委副书记这个职位当做锻炼、提升自己的平台或者职务晋升的跳板,未能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在纪检业务上而是考虑转岗到其他部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存在“青黄不接”的现象。

  (四)考核机制不健全

  乡镇纪委属县纪委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偏重于业务上的领导,乡镇纪委工作分工、考核和个人评先评优等都是在乡镇党委领导下进行,本单位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参与投票,县级纪委对乡镇纪检干部的任免有发言权但不够充分,尤其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提拔重用影响力还不是很大。乡镇纪委能否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党委的重视程度,很难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督工作。县级纪委对乡镇纪委的工作检查考核力度也不大,通常是半年一督查,年终一考核,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性,考核评价结果也未能有效运用。这种考核机制使得乡镇纪委干部在开展执纪监督问责时存有顾虑,尤其是在监督

 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时不够大胆,存在着“人少地熟”,碍于情面不想监督、怕得罪人不敢监督的现象。在对村级的监督上,考虑到很多工作需要乡镇村干部支持配合,存在着“难为情”心理。

 (五)推动作为没“ 合力”

  按照 “省指导、市统筹、县主抓、乡落实”工作机制。在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纪委组织部作为牵头部门来负责统筹,主要还是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上予以推动,在如何推动乡镇纪委实现“有作为”方面,工作的方法不多、力度不强,没有积极探索与执纪监督室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县(区)纪委在落实“县主抓”责任上还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上传下达、监督指导做的作用。一方面,对如何实现乡镇纪委实现“有作为”思考不多,存在“等靠观望”的现象,期待省市纪委给予“模板”;另一方面,把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过多地压在基层,未能针对乡镇纪委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创新举措。

  二、进一步推进乡镇纪委“有作为”的对策建议

  (一)持续深化“ 三转” ,做到专职专责

  乡镇纪委要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恪守权责边界,守牢“检查的再检查、

 监督的再监督、问责的再问责”这个定位,坚决从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中解脱出来,坚决从政府和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严格分清牵头、主抓、参与责任的界限,切实防止和纠正专责不专“回头转”。把因越位、缺位、错位承担的事务坚决交还主责部门,聚焦脱贫攻坚、环保督察、正风肃纪、整治基层“微腐败”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县(区)纪委监委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的方式,坚决杜绝“三转”不到位,防止乡镇“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现象。

  (二)准确把握定位,履好监督首责

  一要突出政治监督。乡镇纪委要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工作,重点发现和识别乡镇党委政府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做到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二要做细日常监督。把排查日常廉政风险点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等级风险点有效落实防控举措。抓住重点领域、重要人物、关键时间节点,盯紧盯严党员干部的作风,尤其要加大乡村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力度,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受送礼品礼金,违规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管出习惯、画风成俗;三要加强专项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

 点、焦点,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征地拆迁、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及涉黑涉恶背后“保护伞”问题专项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和监督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在教育医疗、环境保護、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让群众感到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健全考评机制,发挥正向激励

  明确“三个为主”要求,加强上级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尤其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过程中,要帮助基层解决好权与责、法与理的统一,使监督职能落地生根。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以及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在考核内容上,要突出纪检工作的职能定位,提高日常监督的占分比重,通过量化、细化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一步压实责任担子,督促乡镇纪委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业”上。在考核方式上,要采取日常抽查、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和综合评定等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乡镇纪检干部时刻绷紧履职尽责之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细落实;在考核结果上,要把考核与干部交流、任职、奖惩挂钩,真正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纪委书记(如排在前三名的),可积极向县(区)委推荐使用,对“三转”不到位,履职不充分或工作失职的乡

 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或问责,用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四)实行精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要按照“全员培训”工作要求,把乡镇纪检干部纳入培训范围,帮助乡镇纪委突破能力瓶颈。各县(区)纪委监委要承担起培训指导的“主力军”,针对乡镇纪检干部业务基础薄弱的现状,实行分类分层、精准培训,将党规党纪、证据标准以及文书制作等基础知识列为必修内容,帮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条例规则流程,掌握运用履行职责的方法手段。同时,注重考试考核。对不合格的“回炉重造”,提升培训实效。要切实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实战水平”,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到联系乡镇(街道)开展监察实务培训,综合运用案卷模拟、实例分析等手段,传授办案技能。同时选取“两化”建设基础比较薄弱,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乡镇纪委作为“帮带”对象,按照每月不少于 2 天的要求开展驻点调研和现场“坐诊”。还可以推行“青蓝结对”、跟案锻炼、联合办案等机制,通过师徒结对指导,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参与重大案件办理的方式,在实战中“手把手”、“点对点”帮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条例规则流程,掌握运用履行职责的方法手段,增强执纪执法业务本领。

  (五)探索有效方式,破解监督难题

 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存在着的“事多人少”、“地少人熟”的实际情况,在编制既定、人员无法增加的情况下,可以探索建立片区监察组,由县(区)纪委监委统筹、整合片区资源,集中力量攻坚。各县(区)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提级办理、交叉办理、跟踪督办、乡案县审等多种办案模式,切实为乡镇纪委办案减少压力、阻力,着力解决好靠前监督“不力”、熟人监督“乏力”、监督缺少“合力”等监督“短板”。例如,可以学习借鉴 XX 市黎川县监委整合县级派驻人员,构建“3+X+N”监察力量格局。同时,还可以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员的“前哨作用”,在村(社区)设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由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兼任站长,配备兼职信息员,广泛搜集廉情信息和社情民意,主动听取群众在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方面的反映和诉求,收集和整理基层群众对村(社区)干部勤政廉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反映的信息,激活监督“神经末梢”,切实解决乡镇纪委问题线索不足的问题。

  (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市纪委组织部要履职尽责,按照“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作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对口县(区)的执纪监督室要将乡镇纪委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

 一项重要内容,经常深入乡镇一线,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市纪委组织部。各县(区)纪委监委可指定分管副书记和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工作任务,加大对乡镇纪委的工作督导和帮助,及时发现工作偏差,调整完善工作举措。压实乡镇纪委责任,加强对乡镇纪委书记的考核。开展“优秀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办案能手”等评选活动,把实现纪委工作“有作为”作为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加大向党委推荐使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力度,特别是拓宽上级纪委从乡镇纪委选任干部的通道,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更有盼头、有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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