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处试题(改)

发布时间:2020-11-02 来源: 述职报告 点击:

 青海省扶贫开发岗位专业基本能力测试练习题 (政策法规处)

 一、 单项选择题(共 10 题)

 1、《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自(

 C )起施行。

 A.2015 年 3 月 1 日

 B.2015 年 7 月 24 日

 C. 2015 年 9 月1 日

 D.2015 年 10 月 1 日 2、扶贫开发应当坚持(

 B B )扶贫方针。

 A.救助式

  B.开发式

 C.开发式和救助式相结合

 D.开发式为主 3、2015 年底我省“两线合一”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是( D )

 A.2736 元

  B.2800 元

 C.2855 元

 D.2970 元 4、每年的(

 D D )为国家扶贫日 A.1 月 1 日

  B.5 月 1 日

 C.10 月 1 日

 D.10 月 17 日 5、每年( C C )前一周为全省扶贫开发宣传周 A.国际劳动节

  B.国庆节

 C. 国家扶贫日

 D.国际减贫日 6、目前我省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D D )

 A.1500 元

 B.2000 元

 C.2500 元

 D.3000 元 7、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生均补助标准为每年( B B )

 A.6000 元

 B.5000 元

 C.4000 元

 D.3000 元 8、短期技能培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B B ),少数技能专

 业培训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A.3 个月

  B.6 个月

 C.1 个月

 D.1 年 9、现阶段“雨露计划”实施的主要对象年龄是( D )

  A.18-40 周 岁

 B.18-45 周 岁

  C.16-40 周 岁

 D、16-45 周岁 10、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扶贫开发( B )。

 A.领导责任制

 B.项目库

 C.项目

 D.项目责任制 二、多项选择题(共 10 题)

 1、《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规定,扶贫开发应当遵循( A B C D )的原则。

 A. 政府主导

 B. 社会参与

 C. 自力更生

 D. 精准扶贫 2、《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确定的扶贫开发范围包括( A B C D )。

 A.贫困户

 B.贫困村

 C.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D. 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综合施策,分类指导,实行( A B C D ),确保扶贫到村、效益到户。

 A. 精准识别

 B. 精准帮扶

 C. 精准管理 D. 精准考核

 4、经批准的扶贫开发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程序重新( B C D )。

 A.申报

 B. 评审

 C. 批准

 D.备案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A A )工作,统筹协调( B C )工作。

 A.专项扶贫

 B.行业扶贫

 C.社会扶贫

 D.援青扶贫 6、鼓励和支持专业人才到贫困地区( A B C )和参与扶贫开发。

 A.支农

 B.支教

 C.支医

 D.支技 7、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对象的“两后生”是指( A B )

 A. 初 中毕 业生

 B 、 高 中毕业 生

 C 、 大专 毕业生

 D、职校毕业生 8、雨露计划工作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A B C D )

 A.短期技能培训

 B.职业学历教育补助

 C.贫困大学生资助

 D.青春创业扶贫行动 9、现行雨露计划补助申请方式有( B D )

 A.通过县扶贫局申报

  B.通过雨露百事通申报

 C.通过乡政府申报

 D.通过雨露计划官网申报 10、雨露计划平台中对申请学生资格的初审分类是( A B C )

 A.学生在档

 B.户主在档 C.学生户主双不在档

  D.学生户主都在档 三、判断题(共 10 题)

 1、《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规定,扶贫对象是指在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牧区居民。(√)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弄虚作假、瞒报收入等方式骗

 取扶贫开发政策优惠待遇、获取经济利益,侵害扶贫开发对象的合法权益。(√)

 3、《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中规定,扶贫开发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等项目。( x )

 4、《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中规定,扶贫开发资金包括国家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

 5、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扶贫标准、程序,确定贫困村和贫困户。( x )

 6、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弄虚作假、瞒报收入等方式骗取扶贫开发政策优惠待遇、获取经济利益,侵害扶贫开发对象的合法权益。违反规定的,由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受助资格,并对已获取的经济利益依法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 )

 7、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须经过财政部门复核后,通过现金的形式补助到贫困家庭。

 ( x )

 8、县(市、区)扶贫开发局(办)将通过审查确认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户籍所在的行政村进行 7 天的公示。(√)

 9、雨露计划是目前各项扶贫政策中直接面向扶贫对象“直补到户、作用到人”的专项扶贫措施。(√)

 10、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的学生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四、简答题(共 5 题)

 1、《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中规定,什么是扶贫开发? 答:《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所称扶贫开发,是指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各界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项目扶持、技术服务等方式,帮助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2、什么是精准扶贫?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

 3、“六个精准”是指什么? 答、2015 年 6 月 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的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位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4、 什么是雨露计划? ? 答:雨露计划是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以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

 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扶贫措施。

 5、我省贫困县涉及的范围有那些? 答:贫困县包括重点县和片区县。

 我省涉及两大片区:一是四省藏区,包括六州涉及的 33 个县(市、行委);二是六盘山片区,包括两市涉及的 7 个县区(大通县、平安区除外)。

 重点县分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15 个,分别是大通县、湟中县、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泽库县、甘德县、达日县、玛多县、杂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莱县。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10 个,分别是湟源县、互助县、同仁县、尖扎县、贵南县、玛沁县、久治县、班玛县、玉树市、称多县。

 五、论述题(共 2 题)

 1、试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 答: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 2020 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扶贫攻坚”改成“脱贫攻坚”,就是要在 2020 年这一时间节点上,兑现脱贫承诺。由“扶贫”到“脱贫”,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一字千钧,体现的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庄严承诺。打赢脱

 贫攻坚战,是中央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我们党的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生活,是我们党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年我们打江山,靠的是亿万穷苦百姓,如今做了江山,决不能忘了穷人,还让人民在贫困线上挣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执政,就是要为民造福,而只要做到为民造福,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脱贫攻坚说到底,就是要解决民心向背问题。只有真心实意为穷人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过上好日子,人民群众才会真心拥护我们、支持我们。我们党才能在国际风云激烈变换过程中岿然不动,经得起任何风浪和考验,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项关乎政治方向、政权稳定和发展道路的大事要事。

 第二,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重要标志性指标,也是最艰巨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就是脱贫攻坚,最突出的短板在于农村还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不能如期实现,很大程度上要看扶贫攻坚工作做得怎么样”。如果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没有显著改观,那么,这个小康社会就不是全面的,也

 无法得到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认可。在“十三五”期间,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生态工程等,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全面改善贫困群众民生。同时,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可以说,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只有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一条路可以走。

 第三,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共享发展的必然要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制度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最集中体现。为此,邓小平同志设计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第二步是先富帮后富,第三步是实现共同富裕。从实践看,我们第一步走得很好。目前我们国家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国家的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和政府财政力看与以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比较大,已经到了先富帮后富这一阶段,必须不失时机地予以推进。走好第二步,推动先富帮后富,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动力,特别是要在民生领域消融“冰点”、破解“难点”、筑牢“保障网”,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贫困群众。

 第四,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培育经济新动能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必须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新功能。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既能新增有效投资需求,也有

 助于消化过剩产能;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可以扩大有效消费需求,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赢得时间。仅异地扶贫搬迁一项,全国直接总投资至少达到 6000 亿元,不仅能够形成巨大的有效投资需求,还可以有效扩大居民消费,形成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功能。同时,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都很丰富,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2、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精准扶贫工作? 答: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一个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环境,而法治可以正当其时地为我们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坚强的社会保障。在工作实践当中,我们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努力做到“三个始终”。

 (一)始终用法治理念谋划扶贫工作。一是树立法治扶贫理念。法治扶贫,就是政府从事扶贫工作的部门及相关方面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扶贫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丝毫马虎不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变“人治”为“法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扶贫工作,让法治成为富民强省的一把利剑,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助推器。要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扶贫重大政策、重点项目、扶贫对象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坚决克服和纠正“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的现象。要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文化,使各级干部、扶贫对象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依法制定扶贫举措。2015年 7 月 24 日,我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并于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的颁布施行,确立了扶贫开发的法律地位,建立了扶贫开发的基本制度,规定了各级政府、有关方面的扶贫责任,明确了扶贫开发的主要措施和保障途径,使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条例》共 7 章 55 条,分别为总则、扶贫对象和范围、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扶贫开发措施、扶贫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亮点。依据《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去年 12 月 28 日,省委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全面动员部署,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步骤,明确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三五”脱贫攻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行动计划和保障机制等。三是依法推动扶贫公开。在扶贫开发过程中,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推进扶贫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一方面,要按照制定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重点推进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扶贫对象进出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使贫困群众充分享受扶贫政策的知情权和社会的监督权。另一方面,

 为推动扶贫公开,要有序推进扶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多部门联网核查比对机制,实现扶贫对象基本信息动态化、数字化、常态化管理,确保各项数据资料可复核、可追溯,实现部门间、行业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同时,还积极开展对扶贫干部和扶贫对象法治知识的普及培训,提升尊法、守法特别是用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让法治信仰在群众心中根深蒂固。

 (二)始终以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工作。扶贫开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既是经济责任,也是政治责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要把握好依法治贫这个的核心和关键,通过依法行政,把扶贫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公共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从而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一是加强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二是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认真落实“1+8+1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确保政策到位、任务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强化精准识别机制,在驻村帮扶“123”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贫困村和贫困户“双帮”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对联点帮扶单位工作考核和对扶贫(驻村)干部的管理监督、考核激励。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贫困退出和成效评估机制。

 (三)始终用法律底线思维考核扶贫工作。在 2020 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是我们的政治任务,是“硬杠杠”,也是工作底线。扶贫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要通过督查、

 考核、问责这把强有力的戒尺,真真实实把各项扶贫举措落到实处,避免“空对空”。一方面,要加强考核问责。制定完善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突出考核激励约束作用,以精准考核促进精准脱贫。另一方面,要严格巡查督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督查,加大问责通报力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方面,要依法依规纠偏。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懒政怠政行为,让扶贫济困形成社会正能量。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治理扶贫领域违法违纪特别是腐败问题,以司法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和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推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为如期实现我省脱贫攻坚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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