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室误诊分析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03 来源: 述职报告 点击:

 病理室误诊分析制度

 1、凡涉及在病理科发生的各种病理学检查中漏、误诊病例均应进行漏、误诊分析。

 2、发生漏、误诊情况的诊断医师应提前准备好该病例的临床资料、其它辅助检查资料以及病理切片。

 3、在诊断小组讨论时,由发生漏、误诊情况的诊断医师首先汇报该病例的基本临床情况、辅助检查情况以及诊断该病变时自己的诊断思路。全体诊断医师都应发表自己的诊断意见和建议,最后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总结。所用医师的讨论发言均应如实记录。

 4、科室对发生漏、误诊情况的诊断医师进行追踪观察,防止该医师在同样的问题上再次发生错误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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