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4 来源: 述职报告 点击:

 X XX 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县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依据《XX 省以数字政府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XX 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 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XX”总体思路,按照政务信息化建设“五个一”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新平台、新举措、新模式,构建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着力提升政府宏观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集约共享。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强顶层设计,依托省、市统一业务应用、应用支撑、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全县信息化集约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共建

 共享和智慧服务应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高效服务、协同治理。

 2.创新驱动、协同推进。以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驱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深度融合。云网数端并举,汇聚和共享并重,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

 3.政府引导,协作共赢。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作用,构建“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模式。建立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的新格局。

 4.安全可靠、有序运行。提升政府数字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坚持网络安全与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保障关键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安全。

 (三)建设目标 到 2020 年底,搭建我县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架构,理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形成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完成现有政务应用向市政务云平台的迁移,一批数字政府重点应用形成突破,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数字政府整体框架基本形成。

 到 2021 年底,政府数字化转型实现量变到质变,现代化的数字政府形态基本形成。数字政府在核心业务、高频业务实现全覆盖,各项服务应用功能更加完善,政府决策科学

 化、治理精准化、服务便捷化水平显著提高,有力助推全县社会经济转型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系 1.建立“一局一公司一中心”管理架构。按照省“品字型”管理架构要求,由县政务信息管理局承担电子政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职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组建县数字政府运营公司承担“一公司”职责,负责县直各单位政务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建设、运维任务。组建县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建设技术层面的设计、论证、咨询、指导和评估,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直各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

 2.健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按照“统一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原则,县政务信息管理局为我县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县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全县政务大数据的研究、开发、共享和利用,推动建设政务大数据管理体系;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和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推动网络和数据资源安全防护保障体系建设。县数字政府运营公司负

 责承接县直各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维;负责扩展完善政务云平台服务目录,建立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日常监测机制和技术标准;负责迁移后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本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对政务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对照分析,提出使用满意度报告;负责内部办公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直各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6 月底前完成)

 3.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享。依托市级政务云,促进政务信息系统快速迭代开发和集约发展,实现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的模式转变,坚决避免新增“信息孤岛”。县本级政务部门使用市级政务云平台资源实现本级应用。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规范县直各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验收、安全保障和应用评估。强化县级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本级数字政府建设的职能。加强政府政务信息化工作力量和协调能力,构建统一领导、统筹有力的政务信息化组织体系。(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 8 月底前完成)

 (二)构建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 4.建设县级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平台。加快县本级政务信

 息系统向市级政务云平台迁移,推进全县政务数据互联互通,由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统一管理,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服务支撑、安全保障等共性基础资源集约共享。在此基础上整合智慧城市中城管、应急、环保、雪亮工程等平台的GIS 地理信息、物联网和视频监控等基础支撑能力,搭建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支撑平台,提供地理信息、视频资源、物联网资源、大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与调用,为各类专业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开发提供通用组件和公共支撑能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底前完成)

 5.建设完善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善全县“一张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向县各部门、乡镇、人员密集的地区全覆盖。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提升网络带宽和运行保障水平,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县“一张网”服务支撑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完成全县电子政务外网 IPv6(互联网通信协议第六版)改造;完成县级互联网出口整合,实现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强化安全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底前完成)

 (三)构建数字政府数据资源体系

 6.强化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提供、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政务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依托省、市政务云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配合完成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 6 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为实现数字政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健全“一数一源”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形成全县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 年底前完成)

 7.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推进全县基础数据资源向省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汇集,加强数据质量治理。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共享责任,县直各单位业务系统依托市级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应用,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按统一规范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 年底前完成)

 (四)构建数字政府服务应用支撑体系 8.推广各类电子政务服务应用。全面对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统一社会信用服务平台、可信电子证照平台、网上非税支付平台、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做好各部门各领域统建应用系统在全县的贯通落地。推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

 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政务服务+物流快递”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邮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底前完成)

 (五)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 9.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打造数字政府安全防护的“一城墙”,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害信息系统运营单位负责人的数据安全责任,增强各环节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年底完成)

 10.保障电子政务网络运行安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重大项目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严厉打击网络和数据领域的不法行为。(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底完成)

 (六)加快开发数字政府基本应用 11.加快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和审管衔接功能,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县级各单位自建业务办事系统,实现应接必接,并将数据推送至省市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办件数据应传必传。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优势,建设智慧大厅,提供“预约、办理、取件、缴费、送达、评价”全流程优质服务。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实现系统性审批流程再造。加快推动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 90%网上办。推动“好差评”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一事一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 11 月底前完成)

 12.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按照全省一个系统管监管的要求,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重点监管,以及移动监管、非现场监管等监管工作,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县级各监管部门监管事项的录入,实行统一的清单化管理。强化监管行为信息录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风险可发现、监管数据可共享。为各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提供平台支撑,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对各级各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效能评估,实现对监管的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职能部门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2020 年底前完成)

 13.开发建设县级“领导驾驶舱”系统。在省“领导驾驶舱”统一框架下,开发县级“领导驾驶舱”,对县级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进行汇聚和统计分析;对火灾、地质灾害、疫情等突发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快速响应和指挥调度;展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精准扶贫“一码清”等重点领域的进展和成效;实现县领导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视频调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决策科学化水平。(县政府办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应急局、县扶贫办、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 10 月底前完成)

 14.开发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依托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数据、统一管理的要求,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以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为基础,以万米单元网格为管理基本单位,以城市管理部(事)件为管理对象,以城市管理采集员、移动视频监控车、固定视频探头、12319 城市服务热线等为信息来源,实现集中接警、及时研判、快速响应、统一指挥和联合行动, 构建适应

 髙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县住建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年 8 月底前完成)

 15.加快建设水质环境综合信息化监管系统。依托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智能、开放的环境保护信息化体系,建设全县水质环境综合信息化监管系统,完善水环境监测手段,识别水环境污染源及其污染类型,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实现源头治理。(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 10 月底前完成)

 16.建设全县统一“12345”政务服务热线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一部热线管便民”的目标要求,整合贯通全县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与市级平台的对接。构建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处置体系,实现“一号对外、多线联动”,全天候受理、处置、转办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并对群众诉求进行核查回访,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服务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 年 9 月底前完成)

 17.开发建设基层治理系统。依托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平台,打破数据壁垒,整合视频、网格、物联网、政务信息等资源,形成统一的基层治理系统。依托政法系统全科网格,

 网格员采用统一的手机 APP 来采集各类信息并上报系统,实现“一网多能”和“一员多职”,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托“雪亮工程”,整合交通、消防及社会视频监控资源,形成视频监控全覆盖。引入 AI 人工智能技术,对环卫、交通等进行智能巡查;依托综治中心,建设市、县、乡(街道)指挥中心,形成多级联动、功能集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善的城乡社会智慧治理体系,破解县和基层的断层,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难题。依托基层智慧治理系统和人口、法人等六大基础信息库,完善基层治理信息库,接入“雪亮工程”视频资源、基层综治、信访维稳、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等部门信息,为基层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待以离石、汾阳为试点的县市区形成经验后,全县积极推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政法委牵头,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

 18、对接“XX 通”APP 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将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接入“XX 通”,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接入市民办事、网格化管理、社会保障、养老助残、环境保护、生育服务、12345 市民热线等服务和应用,不断提高市民和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市民社会治理的参与度。加大“XX 通”APP 推广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XX 通”。(县行

 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配合,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

 19.推动民生领域数据集中和应用开发。加快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文旅、智慧交通等建设,推动民生领域数据集中和应用开发,形成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监管统筹的移动化、整体化服务能力。(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2021 年底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XX 县数字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机制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动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打造数字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学强(兼)。各乡镇、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承担数字政府建设具体推进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

 (二)加大资金支持。在统筹整合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等财政资金基础上,增加专项资金,发挥资金效益,大力支持数字政府建设。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建立完善政企合作、政银合作机制,引入各类金融资本,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优先培育和支持

 一批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

 (三)强化人才支撑。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将政务信息化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开展面向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培训和普通公务、技术人员的轮训。注重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够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专业力量,做好全县数字政府建设支撑。

 (四)强化绩效评价。充分考虑数字政府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发挥各方治理优势,坚持柔性监管与刚性监管并举,完善多元协同治理方式。创新考核和督查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内生动力。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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