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10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三公”经费不反弹,严肃财政纪律,健全财务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收支规范合理。经镇政府研究,对镇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订立如下制度:

 一、财政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增收节支原则。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坚持增收节支,量入为出,勤俭办事的原则。

 2、遵纪守法原则。各部门(线)的报账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的财务制度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3、共商会签原则。纳入镇财政统管范畴的各部门(线)的一切支出都实行先报镇财政所审核后报镇长及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共同会商审核,再由镇政府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4、先收后支原则。镇财政收支的安排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重点,做到“先收后支、收支平衡”。

 5、日清月结原则。镇机关各部门的支出以及机关干部经手的相关经费支出坚持日清月结,做到每月按时报账。绝

  对不允许跨季度报账,跨季度报账的支出镇财政不办理财务审批手续,事实会造成跨季报账的,应先与共商会签相关人员汇报,支出费用由经办干部自行负责。

 6、会商支付原则。财政所每月将手续齐全的支出打印成支付明细表,呈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共同会商审定后,支出需要的轻重缓急进行集中支付。

 7、申请实施原则。镇机关各部门需购买物品及办理其他公务事项,需财政报账的,坚持先申请后实施,必须在办公室填写公用支出申请单,由各部门提出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批才可办理,凭主要领导审批单进行报账。

 二、财政、财务支出管理制度 总的要求: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加强对镇机关各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镇机关各部门(包括政府机关、计生、民政、林业、社会保障、规划所、扶贫办、新村办等部门)的支出报销,以及对下级单位的经费拨款,一律由经办人签经手,部门负责人签证明,分管领导核实,经镇财政所审核后,加盖乡财县管财务审核章后再报镇政府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

 (一)、日常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的管理。

 1、日常办公费用支出的管理:镇机关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楼日常维修,先由各部门向镇党政办登记,由镇党

  政办统一提出实施计划,经镇政府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审核把关,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要坚持先申报后购买的原则,各部门及干部领用办公用品在办公室进行领用登记造册,该项支出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报账手续。镇财政分部门安排相关口径列支。

 2、电话费支出的管理:镇财政负担镇机关党政办、防汛办、书记、镇长办公室的固定电话费用开支,以及镇政府办公大楼的网络费用支出,费用报账手续由镇党政办每月按照程序办理,其余各部门电话费用开支财政一律不予报账。

 3、水电费开支管理:镇机关各部门应遵循节约用电原则,不得浪费。机关各部门水电费支出由镇党政办按月办理报帐手续,财政统一在政府公用经费中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 1、招待费支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和三公经费的具体细则标准执行,接待上级来人来客,由办公室凭接待公涵统一安排在镇招待所用膳,食堂管理员要及时将招待明细支出清单交办公室登录网络监管平台录入电脑,在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勤管理人员分月份按正当程序报销招待费支出。确实需要到社会餐馆招待来客的,需经主要领导同意才可接待,并限制陪客人数,厉行结约原则。由接待客人的经办人员凭接待公涵先在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办理招待费申报审批手续,纳入公

  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管理,并严格实行三单报账制(消费支出发票、消费支出明细电脑打印清单、银行转账凭证或公务卡刷卡小票),按规范程序进行报账。

 2、公务用车经费支出:镇财政确保镇政府公务车正常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由司机与镇党政办共同办理报销手续,每月小车燃料费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要在宁都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办理申报手续,由党政办和小车司机负责办理手续,并严格按照宁财行字【2017】2 号文件要求办理报账手续。

 (三)、差旅费支出的管理:镇机关干部县内出差差旅费应凭会议通知及其他可以证明因公出差的手续方可报销差旅费。到县外出差办事须凭文件、通知或镇主要领导批示据实在当月报销,费用由镇财政统筹安排口径列支。凡享受公车补贴的干部在县内出差不得报销交通费,所有差旅费报销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宁办发[2017 ]3 3 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和调整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财行字[2020]1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培训、会议费用支出的管理:干部因工作需要所参加的岗位、业务培训,经镇领导批准后可以参加,缴纳的培训费用单独报账,因参加培训发生的差旅费纳入差旅费支出管理。凡参加脱产学习、函授、刊授等学习的一切费用自理。召开各类会议需要镇政府安排统一用餐的,由镇党政

  办统一进行办理餐费报销手续,费用报账须凭会议审批手续、会议通知及参会人员签到表等相关凭据按规定用餐标准进行报账。

 (五)、干部岗位津贴经费支出的管理 :对上级财政预算有安排的岗位,按上级政府规定标准执行,如需镇财政自筹资金解决的,必须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上级有关部门重新出台的文件方可作为干部发放津贴的依据,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由镇财政统一安排。

 (六)、广告宣传费用支出的管理:由财政负责支出的宣传费用,按申请实施原则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党政办负责安排统一制作,经办人在记账结算单上签字,每月由镇党政办人员按时进行财务结算;有工作经费的部门,其宣传费由各部门自行结账,在部门工作经费中列支。

 (七)、工程项目支出的管理:镇政府为业主的项目工程验收、结算手续由镇项目办人员会同具体分管该项目的领导和干部验收签字。资金拨付必须由镇财政所先审核手续资料是否齐全,再由主管项目的领导提出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意见,经班子讨论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三、健全镇财政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现金限额管理制度,现金主要用于符合规定的需现金支付的日常零星开支,超过规定金额以上的支出实行银行转账支付。因公办事确需预借资金的,要经镇主要领导

  同意后才可以借支,但必须在当月内办理报账手续。

 本制度由财政所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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