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档案系统

发布时间:2020-08-30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 (档案系统)

 序号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事项编码 办理层级 1 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复制件审批

 许可-00551-000 BC 2 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

 许 可-00552-000 BC 3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确 认-00824-000 ABC 4 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验收

 其 他-00930-000 BC 5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验收

 其 他-01168-000 ABC 6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

 其 他-01171-000 ABC 7 档案查阅服务

 公 共 服 务-01460-000 ABC 8 档案备份数据证明服务

 公 共 服 务-01467-000 ABC 9 档案数据灾难备份

 公 共 服 务-01468-000 ABC 10 异地查档、跨馆服务

 公 共 服 务-01469-000 ABC

  档案系统“最多跑一次” 办事指南(确定版)

 事项编码:公共服务-01467-000

 档案备份数据证明服务指南

 瑞安市档案局

 档案备份数据证明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

 单位有关档案的内容与档案备份数据是否具有一致性提供书面证明。

 适用对象:档案数据备份单位(法人)。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办理依据 《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国家综合档案馆可以根据单位的要求,就单位有关档案的内容与档案备份数据是否具有一致性提供书面证明。” 四、受理机关 瑞安市档案馆 五、决定机关 瑞安市档案馆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档案数据备份单位申请。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电子形式提交申请材料的,来源及身份可验证。

 表 表 1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 件 复 印 件 纸质/ / 电子版

 是否必要,

 份 ( 份 / /套)

 份 ( 份 / /套)

 何种情况需提供

 1.档案备份数据证明申请表 纸质 1 0 纸质 必要 十、申请接收 现场受理:瑞安市仲容路 401 号瑞安市档案大楼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数据比对—出具证明 十二、办结时限 受理:即办。

 办结:10 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结果送达 数据比对完毕之日起十日内纸质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十五、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

 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取得备份档案数据一致性校验权力 (二)

 行政相对人义务 保护档案义务 十六、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

 网上投诉: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案大楼

  电话: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冬季: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附录 1

  档案备份数据证明流程图

 申请 补 正

 不予受理 受理

 办理(10 个工作日)

 出具证明 送 达 材料不全 不符合条件

 档案内容一致性证明申请表

  年

  号

 申 请 人 信 息 申请人(法人)

 单位名称

 申请人(法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 请 事 项 申请人

 与

 因

 一案(或行政争议、或何利用需要),已向(或被诉至)

  法院(或行政机关)提起诉讼(或请求行政调解),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你馆申请本单位

 档案(共

 份)其内容与馆藏档案备份数据一致性证明。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档案内容一致性证明

 编号:(20

 )*档登备证字第

 号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证明事项:档案内容一致性证明

  申请人因

 行政争议(或其它原因),于

  年

  月

 日向本馆申请对单位现有

 档案内容与已登记备份的馆藏档案备份数据进行比对,提供一致性证明。

 根据《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本馆工作人员

  和

  于

  年

  月

  日,对申请单位

 年

  月

  日登记备份至我馆的

  档案备份数据,与申请单位现提交的

  档案内容进行了比对,确认二者一致(不一致、不符点可列明)。

 兹证明与本证明相粘连(或一并封存)的档案内容(复印件、光盘、移动存储介质)与

 年

  月

  日进行档案登记备份的馆藏档案备份数据相一致(不一致、不符点可列明)。

  附:复印件(存储介质)。

 瑞安市市档案馆

  年

 月

 日

 档案内容一致性证明申请表(示例表格)

  2017

 年

 1

  号

 申 请 人 信 息 申请人(法人)

 单位名称 ***市民政局 申请人(法人)单位地址 **市中山路48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李四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局长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张三 委托代理人 职务 科长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 请 事 项 申请人瑞安市*市民政局与 王五 因

  王五诉***市民政局行政不作为

 一案(或行政争议、或何利用需要),已向(或被诉至)

 **市

 法院(或行政机关)提起诉讼(或请求行政调解),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你馆申请本单位 王五结婚登记档案(共 1份)其内容与馆藏档案备份数据一致性证明。

  申请人签章:瑞安市市民政局

  2017 年

 8 月

 1

 日

 事项编码:公共服务-01468-000

 档案数据灾难备份服务指南

  瑞安市档案局

 档案数据灾难备份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

 档案数据灾难备份 适用对象:档案数据备份单位。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办理依据 《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第八条 单位应当根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档案备份范围、周期,将相关档案以电子形式复制,形成档案备份数据后报送国家综合档案馆。

 档案备份数据应当符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相关标准确定的格式和质量要求,其内容应当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

 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备份数据时,应当对档案备份数据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告知有关单位按规定要求重新报送。” “第十二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档案信息突发事故与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对职责和措施。

 发生档案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提供数据恢复服务。” 四、受理机关 瑞安市档案馆 五、决定机关 瑞安市档案馆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档案数据备份单位申请。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表 1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 件份 ( 份 / /套)

 复 印 件份 ( 份 / /套)

 纸质/ / 电子版

 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

 1.档案数据灾难备份申请表 纸质 1 0 纸质 必要 十、申请接收 现场受理:瑞安市仲容路 401 号瑞安市档案大楼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数据灾备申请—受理—数据检查-备份 十二、办结时限 受理:即办。

 办结:20 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结果送达 数据检查完毕之日起十日内纸质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十五、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 档案数据备份及灾难恢复权利 (二)行政相对人义务 保护档案义务 十六、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

 网上投诉: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案大楼

 电

 话: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冬季: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附录 1

  档案数据灾难备份流程图

  申请 补 正

 不予受理 受理

  办理(20 个工作日)

 送达档案备份数据检验表 结束 材料不全 不符合条件

 档案数据灾难备份申请表 报送批次编号:

 填报单位

 经办部门

 填报日期

 涉密情况

 情况说明 (备份数据的内容、时间、类型等说明)

  本次共报送

  份备份载体

 个备份文件包。

 谨申明:我单位备份数据根据省政府令 306 号《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要求报送,内容真实、完整。

 档案备份载体(包)自检情况

 经办人 (签名)

 检查人 (签名)

 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机关审批意见

 (主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涉密情况”是指备份数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个人隐私。“主管机关审批意见”栏只针对二三级单位。本表一式两份报送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档案备份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载体(包)编号 备份形成时间 内容说明 数字摘要 载体形式 实际容量(MB)

  注:“数字摘要”是指对备份载体(包)用 MD5、SHA1 等摘要算法生成的唯一性摘要信息(或摘要文件),用于标识该备份载体(数据包)的真实性、可靠性,填写时应注明摘要算法。“载体形式”指档案备份数据载体形式,包括:光盘、磁带、移动硬盘或在线报送等。本表一式两份报送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档案备份数据检验表

 报送单位

  报送批次编号

 材料审核情况

 技术检测情况 载体外观

 病毒检验

 可靠性检验

 完整性检验

 规范性检验(电子业务档案除外)

 技术方法与相关软件、说明资料检验(包括是否有加密、电子签名等)

 处理意见

  (经办人签名)

 受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受理单位保存备查,一份反馈给报送单位。

 档案数据灾难备份申请表 (示例表格)

 报送批次编号:J203-2014-001 填

 报 单

 位 ×××婚姻登记处 经

 办 部

 门 婚姻登记处档案室 填报 日期 2014 年 9 月 涉密 情况 无 情

 况 说

 明 (备份数据的内容、时间、类型等说明)

 ×××婚姻登记等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时间跨度 2011 年至2014 年,扫描格式 TIFF。

  本次共报送 1 份备份载体 20 个备份文件包。

 谨申明:我单位备份数据根据省政府令 306 号《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要求报送,内容真实、完整。

 档案备份载体(包)自检情况 合格 经办人 王三 检查人 李四 单位领导 审批意见

  同意备份

  ×××婚姻登记处(单位盖章)

 2014 年 9 月 1 日 主管机关 审批意见

 同

 意

  ×××民政局

  (主管机关盖章)

  2014

 年9月1日 注:“涉密情况”是指备份数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个人隐私。“主管机关审批意见”栏只针对二三级单位。本表一式两份报送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档案备份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载体(包)编

 号 备份形成时间 内容说明 数字摘要 载体形式 实际容量(MB)

 J203-2014-001-001 2014 年 8 月 22日 婚姻登记申请文件 A369EBDV1BD45714 移动硬盘 597 J203-2014-001-002 2014 年 8 月 22日 承诺书 DCFG465448DGE 移动硬盘 450 ……

 ……

 J203-2014-001-020 2014 年 8 月 22日 结婚证副本 GFEUI157651B541Y5475 移动硬盘 400

  注:“数字摘要”是指对备份载体(包)用 MD5、SHA1 等摘要算法生成的唯一性摘要信息(或摘要文件),用于标识该备份载体(数据包)的真实性、可靠性,填写时应注明摘要算法。“载体形式”指档案备份数据载体形式,包括:光盘、磁带、移动硬盘或在线报送等。本表一式两份报送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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