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XX 区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老干部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老干部局主要职责 1、XX 区委老干部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区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检查、督促、指导区直有关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

 2、督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的安置工作。

 3、参与研究制订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规定、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4、做好我区老干部参观、考察、慰问看望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5、编制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活动经费的预算、决算,并按规定统一掌握使用。

 6、组织老干部开展文化、体育、健身等娱乐活动。

 7、定期举办各种政策学习会、理论研讨会和保健养生知识讲座等,定期组织规定范围内的老干部阅读文件,组织老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适合老干部特点的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丰富、充实他们的晚年精神生活。

 8、组织老干部开展联谊活动和信息交流活动,牵线搭桥,创造条件,协助有关方面做好组织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工作。

  9、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XX 区委老干部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没有内设机构, 下属单位:0 个(列举所有下属单位,请写全称)。

 (三)人员构成情况 老干部局机关人员共有编制 14 人,其中:行政编制 3 人,事业编制 11 人;在职

 职工 10 人,离退休人员 15 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 454.2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454.20 万元(财政拨款 454.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0 万元、专项收入 0 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转移支付收入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 454.2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0.27 万元,项目支出 303.9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 91.06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0.5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4.54 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 7.5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21 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3.43 万元、行政单位医疗 2.85 万元、事业单位医疗 0.82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2.75 万元、住房公积金 6.5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150.2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97 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0.85 万元;项目支出 303.93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老干部局专项共 303.93 万元 1、大石桥活动中心和门诊部相关费用 5 万元元,依据大石桥活动中心和门诊部的暖气费、物业费、电费、水费、维修费等。

 2、节日慰问老干部座谈会经费 15 万元,根据老干部政策和领导指示精神节日慰问全区县级离退休干部,组织离退休干部座谈会。

 3、老年大学诗词协会活动经费 5 万元,根据领导指示精神成立 XX 区老年大学诗词协会等。

 4、长兴路老干部活动中心房租资金 87.5 万元、根据老干部政策县市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0 平方米。

 5、县级实职老干部参观考察经费 17 万元、根据老干部政策规定组织县级实职老干部参观学习考察。

 6、关工委办公、讲课、及开展活动经费 10 万元,关工委办公经费、通讯费、订阅报刊杂志费、五老报告团讲课等活动费等。

 7、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 1 万元, 根据郑发【2015】2 号文中共郑州市委文件 8、用于区直区直单位老干部公用活动经费 157.43 万元,根据郑老【2012】41号文件老干部应享受的公用经费标准和根据豫人【2002】60 号文件老干部应享受的特需经费标准。

 9、老干部工作特支费 6 万元,根据郑老字【2007】54 号文件提高老干部工作部门特支费标准.固定资产 4.29 万万。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列举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18.96 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 2.11 万元、邮电费 0.65 万元、差旅费 0.35 万元、劳务费 1.3 万元、工会费 0.92 万元、会议费 0 万元、福利费 1.15 万元、日常维修费 0 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 0 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 0 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48 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 年部门支出预算 454.20 万元,比上年增加 3.72 万元。增加原因:一是随着全区退休人员增加,财政对于全区离退休公用经费的拨付逐年增加;二是随着工资制度改革,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逐年增加所致。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去年增加 0 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无具体采购明细。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

 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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