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6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扬州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共青团江苏省委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共青团组织改革创新,结合扬州大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当代青年的一系列期望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江苏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建立符合青年学生新特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要求、从严治团新形势的工作新模式,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事业中贡献青春力量。

 2. 基本原则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学校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让青年学生真正成为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使高校共青团深深植根于青年学生。

 , 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着力解决团组织和团工作脱离青年学生、基层组织活力不足、“二八”现象等现实问题,着眼根本,立足长远,紧紧围绕提升高校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将团组织与青年的关系由“金字塔”转变为“太阳系”,把直接联系服务引导青年工作做深做细做透。

 彰显 扬州大学 特色,在贯彻上级团组织改革部署的基础上,立足学校实际,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学校“大思政”格局中的生力军作用,突出组织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特色,探索新时期有扬州大学特色的共青团改革路径。

 3.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中心环节,深刻认识共青团工作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突出基础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建设有理想、有担当、有情怀、有活力的青年身边的“四有”共青团组织。在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中强化责任意识,找准工作结合,深化改革创新,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服务学校发展和学生

 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二、改革措施 (一)

 改革优化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1. 改革完善工作机构设置。校团委按照“职能处室+专业中心”的工作机构设置模式,下设办公室、组织部(青年发展研究所秘书处、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宣传部(大学生新媒体运营中心)等职能处室和创新创业中心(大学生科创基金管理办公室)、社会联络中心(青年联合会秘书处)、权益与服务中心、校园文化与社团管理中心等专业中心,由专、兼职团干担任各职能部门、专业中心负责人。支持和鼓励各院级团委按照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等主要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调整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分类型、分学科的学校共青团工作交流机制。

 2. 推进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全团“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 “大宣传大调研”、 “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等制度安排。建立校院两级团干部常态化、长效化直接联系服务青年师生制度,校团委专职干部每年联系 2 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各学院团委、机关青工委、后勤青工委、附属医院团委专职干部每年联系 1 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形成参与支部活动常态化制度。建立健全共青团工作活动“众创众筹众评”制度,实施“菁扬创享”工程,通过进行项目化的征集招标、申办领办,实行青年师生评议工作制度,定期以多种形式召开面向全校青年师生的恳谈会、通报会,使青年师生更多地参与到设计、

 决策、实施、评议全过程。

 3. 构建项目化 、 扁平化 、 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促进“挑战杯”“创青春”“青马工程”“三下乡”“三走”“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我的青春故事会”“菁扬系列青年公开课”等项目的运行规范和内涵提升,着力打造若干面向青年学生的团学工作品牌。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学校共青团各级组织间工作审批、指令发布、信息交流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加强制度和规范建设,综合运用党政评价、师生评议、互学互评等方式,建立健全对基层团组织的评价考核制度。努力为基层团组织配置和争取资源,按照扁平化方式优化各级学生组织机构设置,加强工作标准化和知识化管理,建立团学工作资料库和典型案例库。

 (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

 4 4. . 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校党委领导下,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改进团组织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推动各学生组织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参与学校民主治理;学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包括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团委归口指导。校团委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社团挂靠单位负有支持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的责任;校各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兼任同级学生会副主席,配合校团委做好对学生社团、学生科协的管理服务工作。

 5 5. .。

 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并按时召开校级和院级团的代表大会,增强代表性,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比例不低于 70%;畅通代表参与渠道,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建立校院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坚持团内民主,完善基层团支部直接选举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院级团组织在经党组织同意的提名人选中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和书记、副书记。

 6.。

 巩固和创新基层团学组织建设。发挥学校共青团组织育人的优势,将组织覆盖与活力提升相结合。发挥校团委主体作用;强化院级团组织建设,明确书记专设,健全内设机构。强化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团工委的组织功能,加强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强化传统班级团支部教育、管理、服务功能,提高团支部活力;完善社团团工委、公寓团工委的组织建设,探索实验室建团、网络建团、实践项目建团等,构建“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团建创新机制。针对校内青年教师、青年教职工和青年医务工作者群体,进一步加强机关青工委、后勤青工委和附属医院团委等团组织建设;积极建立交流沟通平台和机制,加强联系服务引导;制定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团学工作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注重促进青年教师密切联系学生,教学相长,共同提高;着眼于人才培养大局,积极探索校地共建,在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方面加强与地方团组织的合作。

 (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7 7. .。

 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找准共青团组织在全校“大思政”格局中的自身定位,着眼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研究不同年级阶段、不同专业类型、不同地域学生的思想意识形成规律、主要特点和影响路径,总结确定分层、分类引导的目标、内容、载体和方法。针对不同类别青年学生的思想意识关键点,开展分层、分类引导创新试点,遵循青年学生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着力提升青年学生“四个自信”。广泛开展“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梦想公开课”“我的青春故事会”“菁扬有约”活动,改进创新面向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方式,增强贴近性,提高亲和力。深入实施“青马工程”,着力健全校院两级培养体系,完善学生骨干培养的课程设置、内部管理和跟踪培养,推进校院两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实践锻炼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大学生骨干培养导师制,推进形成扬大特色“青马工程”培养模式。

 8. 实施高校共青团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围绕我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抓住新一轮教育改革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契机,积极借鉴第一课堂的模式做法,全面推行具有扬大特色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就业创业、创新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从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进行系统设计,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并将“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关于进

 一步加强第二课堂建设的实施意见》《扬州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对第二课堂活动的模块设置、课程实施、学分认定等进行制度化规范。逐步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促进“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9. 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

 。特别关注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人际沟通困难、上进心不足及毕业未就业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动员和整合校内、社会等方面资源,设立专门的奖学金、助学金项目,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加强团委与校大学生资助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等部门的联系,帮助学生克服成长过程中的各种困难,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完成学业,积极融入社会。

 10. 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以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等平台,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关注普遍性利益诉求,畅通维护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在学校、学院团组织中设立权益部长,探索在班级团组织中设立权益委员。推动我校共青团与扬州市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对接,依托扬州市和学校的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学生提供法律、心理服务和权益个案帮扶。依托“校领导接待日”“校领导午餐会”等形式,搭建学校领导与学生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听取意见的平台;通过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听取、收集同学们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性利益诉求,形成报告提交学校相关部门,跟进推动解决。

 11. 推进 “网上共青团”建设。强化互联网思维和阵地意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工作“活”起来,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战略理念和整体格局。按照“加强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功能内容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与重点工作整合、推动强化工作保障”的思路,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大力推进“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将“青年之声·扬州大学”平台建设成反映学生呼声、回应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学生成长的品牌和窗口。结合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施,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建好校大学生新媒体运营中心,探索运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话语体系,提升新媒体运用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的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完善舆情和数据分析机制、应急响应和快速动员机制,积极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四)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12 .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在校团委,实施从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分别选任 2 名兼职副书记的制度,在学院团委实施从青年教师中选任 1 名兼职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任 2 名兼职副书记的制度;在保持校级、院级团委领导班子专职职数稳定的基础上,增加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 50%;注重从学生中选拔建立校级和院级团组织的兼职干部队伍。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从严选拔、从严管理学校共青团干部,根据专职、挂职、兼职干部承担的不同工作任务采取有针

 对性的考核办法,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

 13 .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建立完善校、院分级培训体系,建设以理想信念、党性作风、团的业务能力、新知识新观点新技能等为重点的核心课程和线上资源共享平台;校团委每年举办 1 次专职团干部培训班和 2 次学生团支部书记轮训班,每月组织 1 次青年教师和专职团干研讨活动,各院级团委每年定期培训本单位及基层团支部干部。健全既有的学校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课题发布和成果遴选机制,同时探索与有关职能部门、科研机构等方面合作,为学校团干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搭建平台、提供支撑。坚持严格要求和关心培养相结合,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团干部绩效评价、能力特长等,逐步完善高校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

 (五)改革强化保障支持

 14. 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在学校、学院党政召开的教育工作、党建等会议中明确列入共青团工作的专题内容。将团的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明确基层党委要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阵地共享、工作保障等方面支持带动团建,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院级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 10%。学校党委明确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一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各学院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一名副院长联系共青团工作。学校、学院党委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校团

 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各院级团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完善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组织确定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应事先向团的上级组织征求意见。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学校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将推优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15. 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高校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求确定,按照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精神,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5 号)中“在校学生数在 25000 人以上的学校,校团委专职团干部的编制不得少于 12 人,分校区较多的学校,还应酌情增加”的规定执行。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校级团委副书记按学校中层副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校级团委各职能部门和专业中心负责人、院级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学校科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各高校应在保证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按照在校生人均不低于 20 元的标准划拨共青团组织建设基本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六 )大力推进从严治团

 16.大力推进从严治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中青发【2017】3 号)的文件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从严管好团干部队伍、团员队伍和团的组织,严明团的

 纪律,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组织更加充满活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从严管理,明确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从严治团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引导我校共青团干部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实施“菁扬培元”工程,制定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工作的制度文件,严格团员教育管理,扎实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教育团员提振精气神、展现新作为,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让团员的作用发挥出来。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各基层团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会;每年集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团内评选表彰、“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发挥团课的教育载体作用,各基层团组织每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团员每年在基层团组织参加团课学习不少于 2 次。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学生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接受青年师生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与脱离青年师生的倾向。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按照团中央、团江苏省委的改革总体部署开展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扬州大学共青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由校团委加强宣传引导,选择部分学院进行重点项目改革试点,指导督促各学院、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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