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L安全奖惩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L KML 安全奖惩规定

 一、目

 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员工相互安全指证的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创建年度零事故工厂,制定本规定。

 二、奖惩对象:

 公司在职的所有员工

 三、考核时间:

 安全生产连续 90 天为考核周期。

 四、奖惩办法

 1.奖励细则

  (1)全公司安全生产连续 90 天无工伤事故,每人发放安全奖金 100 元。

 (2)连续 90 天无工伤事故的基础上,安全生产日期每增加 30 天,安全奖金增加 10 元,以此类推。

 (3)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年底每人另外奖励安全奖金 300 元。

 (4)因违章事故处罚班长承担连带责任,为鼓励各班长加强监督,杜绝违章事故发生,班长的安全奖为奖金基数的 1.5 倍。

  2.惩罚细则 (1)

 公司内任一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安全生产日归零,同时取消安全奖金发放。

 (2)

 在考核期间被公司实行红黄牌警告者将取消安全奖资格,班组每月有 3 张黄牌或者 1 张红牌,部门班长的安全奖金取消。

 (3)

 实际出勤天数若低于应出勤总数 80%的员工,不具备发放安全奖资格。

 (4)

 考核期内两次以上未按公司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穿戴反光标识者,取消安全奖资格。

 (5)

 对于发生了安全事故而隐瞒不报者,员工处罚 100 元,班长 200 元,同时全员扣除已发放的安全奖金。

 3.奖励形式 以安全奖补贴形式在每月 15 日工资支付时一并进行发放。

 4.安全事故定义

 轻微事故:休假 1 天内;一般事故:休假 10 天内;严重事故:休假 105 天内;重大事故:需要有资质鉴定部门认定。

 5.安全课负责对公司的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人事课负责员工出勤率进行统计,并每月进行更新和张贴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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