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增值税抵扣提示手册(试行)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1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机关增值税抵扣 提示手册 (试行)

  一、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 机关 、子公司机关、区域指挥部、 洛阳基地、 物业中心、 计量测试中心、 共享中心 等。

 二、

 比价原则

 (一)执行一般计税方法的单位,要求投标人的报价实行价税分离,注明不含税价和税率,需要考虑不同进项税率对附加税费的影响,故应按照“评审价格”来进行比较。首先将每个供应商报价转化为评审价格,再按计算出来的评审价格进行比较。比价公式为:

 投标人评审价格=净价+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 公式说明:

 1.净价:能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投标人,其“净价”是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不含税价格;对于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的投标人,其“净价”即是含税价格,其进项抵扣税率为 0%。

 2.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是计算最高进项抵扣税率与投标人自身进项抵扣税率的差额对附加税的影响。

 3.附加税率之和,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业务部门可向财务部门咨询当地的附加税率。

 (二)案例:

 假设甲、乙、丙三个投标人,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

  2 税率为 17%,采购价格为 117 元;乙为小规模纳税人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 3% ,采购价格为 103 元;丙为个人,只能提供普通发票,采购价格为 100 元。三家供应商的材料质量相当,均符合采购标准,付款条件无差别,均不收取运费,假定附加税率之和为 12%(城建税率 7%,教育费附加率 3%,地方教育费附加率 2%)。

 三家投标人的净价分别为

 甲:117 ÷ (1+17%) =100

 乙:103 ÷ (1+3%) = 100

 丙:100 ÷ (1+0%) = 100(因为丙只能提供普通发票,因其无进项金额可用于抵扣,所以进项抵扣税率为 0%)

 则三家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分别为

  甲:100+100×(17%-17%)×12%=100

 乙:100+100×(17%-3%)×12%=101.68

 丙:100+100×(17%-0%)×12%=102.04

 比较后,甲的投标人评审价格最低。

 三、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规定:

 各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票之日起 15 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收到的发票名称应为营业执照单位全称,内容应完整,备注栏应注明:***指挥部、洛阳基地等信息,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

  3 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可折叠,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四、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 (一)固定资产

 1 1 、有形动产:包括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等。

 进项抵扣税率 :

 17% 、全额抵 扣 (1)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含 1 月 1 日)实际发生,并取得 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2)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 17%征收增值税。

 (3)增值税纳税人 2011 年 12 月 1 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 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等。

 (4)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

  4 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2 2 、 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进项抵扣税率 :

 11%

 (1)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 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专用发票的当月抵扣60%、第十三个月抵扣 40%。

 取得不动产,包括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两年抵扣的规定。

 (2)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3 3 、 管理要点 :

 (1)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由上级法人单位统一购买、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统一组资管理,以经营租赁方

  5 式调配给各项目使用。

 (2)充分利用电商采购平台,优化设备集中采购模式,合理安排设备采购计划,研究金融租赁等采购模式。

 (3)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分别记录并归集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成本、费用、扣税凭证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留存备查。

 (二)无形资产

 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1)土地使用权:

 11%,从政府部门招拍挂取得的土地价款,房地产企业可以从收取的价款中扣除; (2)特许经营权:

 6%; (3)专利权:

 6%; (4)软件研发服务:

 6%,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管理用的财务软件、办公软件等,属于无形资产中的非专利技术; (5)其他(包括:商标权、著作权、自然资源权等):

 6% 。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无形资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无形资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 2 、 管理要点:

  6 由法人单位集中采购,建立无形资产台帐,分项登记进项税额抵扣金额。

 (三)派遣劳务费

 包括机关聘用司机、门卫、保洁人员、工务员等。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6% , 5% 。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 5%计算。

 2 2 、 管理要点: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差旅费中的住宿费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6% 。

 2 2 、 管理要点:

 (1)实行定点接待的单位,与酒店签订定点合作协议,按月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

 (2)职工零星出差,也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办公费

 包括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与电脑、传真机和复印机相关耗材(如墨盒、存储介质、配件、复印纸等)。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17% 。

 2 2 、 管理要点:由法人单位办公室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六)通讯费中的办公电话费、移动电话费 、 邮寄费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7 (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

 11% , 6%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 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 6%; (2)邮寄费:

 11% , 6%。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 11% %,物流辅助服务抵扣税率 6 6% %。铁路运输服务按照运费 11% %进项抵扣。

 2 2 、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与指定通讯公司、邮递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定期(按月)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结算。

 (七)车辆使用维护费

 1、车辆修理费:购买车辆配件、车辆装饰、车辆保养维护及大修理等。

 进项抵扣税率:

 17% ;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维修厂家签订协议,实行定点维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

 2 2、油料费:管理用车辆发生的油料款。

 进项抵扣税率:

 17% % ;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中石油、中石化、物资公司加油站等签订定点加油协议,为司机办理加油卡充值,由公司定期进行结算。

 3 3 、过路、过桥、停车费 进项抵扣税率 :

 5% 、 3%,2016 年 5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8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管理要点:2016 年 5 月-7 月间取得的过路费、过桥费票据应区分税务部门监制和财政部门监制,只有印有税务部门监制章的才能进行价税分离。

 4 4 、车辆保险费 进项抵扣税率 :

 6% ;

 :

 管理要点:在股份公司保险集中采购目录中进行比价招标形式采购,统一集中办理车辆保险业务。

 (八)租赁费

 包括房屋租赁费、汽车租赁、其他租赁如电脑、打印机等,其中设备租赁,包括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中的直租业务。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1)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

 11% ; (2)汽车租赁费:

 17% ; (3)其他租赁费,如电脑、打印机等:

 17% 。

 2 2 、 管理要点:各单位应尽量租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资产,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应要求其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谨慎选用自然人的相关资产。

 (九)书报费

  9 包括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等费用。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13% ;

 2 2 、 管理要点:应由经办部门到邮政局、出版社等单位统一订阅,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物业费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6% ;

 2 2 、 管理要点:经办部门应该明确划分办公用与职工福利部分,分别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十一)

 水电气暖燃煤费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1)电费:% 17%(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 3%); (2)水费:

 13%(自产的自来水或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 3%); (3)燃料:

 17% ;

 (4)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燃气:

 13% 。

 2 2 、 管理要点:与地方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沟通,协商分开计量办公、经营、集体福利用水电气,分别开具办公楼、食堂等所用水电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十二)会议费

 各类会议期间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施租赁费用、会议布置费用、其他支持费用。

  10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1)外包给会展公司统一筹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会展服务的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税率:6 6% %(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后,会议展览服务<含会议展览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文化创意服务); (2)租赁场地自行举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 11% 。

 2 2 、 管理要点:

 (1)应根据召开会议的要求,充分考虑成本效益,选择不同的方式; (2)选择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的,应取得会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三)修理费

 包括自有或租赁房屋的维修费、办公设备的维修费、自有机械设备修理费及外包维修费等。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1)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

 11% ; (2)办公设备维修:

 17% % ; (3)自有机械设备维修及外包维修费等:

 17% 。

 2 2 、 管理要点:应由相关部门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维修公司签订协议,定点维修,定期结算。

 (十四)印刷费、广告及宣传费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11 (1)印刷费:

 17% ; (2)广告宣传费:

 6% ; (3)广告制作代理及其他:

 6% ; (4)展览活动:

 6% ; (5)条幅、展示牌等材料费:

 17% 。

 2 2 、 管理要点:应由相关部门与印刷厂、广告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定点采购,定期结算。

 (十五)装卸费

 进项抵扣税率 :

 6% 。

 (十六)中介审计费评估费、咨询费

 中介审计评估费:指聘请各类中介机构费用,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查账、验资审计、资产评估、高新认证审计等发生的费用。

 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聘请的经济股份、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 :6 6% % 。

 (十七)绿化费

 指公司用于环境绿化的费用,如:采购花草、办公场所摆放花木等。

 进项抵扣税率 :

 13% 。

 (十八)标书制作、投标费

 进项抵扣税率 :

 17% 。

 (十九)劳动保护费

  12 因工作需要为职工配备的工作服、手套、消毒剂、清凉解暑降温用品、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规定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放射线和潜水、沉箱、高温等作业工种所享受的保护保健食品。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17% % 。

 2 2 、 管理要点:

 (1)应注意区分劳动保护费与职工福利费的区别。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并且以实物形式发生; (2)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二十)试验检验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6% 。

 2 2 、 管理要点:应尽量选择集团四通检测公司进行试验检验。

 ( 二十一 )

 研究与开发费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1)研发劳务:

 11% ; (2)研发设备、材料:

 17% ; (3)委托研发服务:

 6% 。

 2 2 、 管理要点:应按照研发费核算办法,准确归集核算研发项目

  13 的相关投入,建立研发辅助账进行专项核算。

 (二十二)培训费

 企业发生的各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购买的图书发生的费用,企业人员参加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如获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

 进项抵扣税率 :

 6% 。

 (二十三)安保费用

 1 1 、 进项抵扣税率 :

 (1)如聘请安全保卫人员费用:

 6% 、 5% ,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5%计算; (2)为安全保卫购置的摄像头、消防器材等费用,监控室日常维护开支费用:

 17%。

 (二十四)

 技术咨询、服务、转让费

 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开支。

 进项抵扣税率:6 6% % 。

 (二十五)取暖费

 进项抵扣税率:

 13% % 。

 (二十六)财产保险费

  14 为企业资产购买的财产保险。

 进项抵扣税率:

 6% 。

 (二十七)物料消耗

 主要指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如电线、灯、清洁工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等。

 进项抵扣税率:

 17% 。

 (二十八)财务费用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费,是指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相关服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1 1 、 进项抵扣税率:6 6% % 。

 2 2 、管理要点: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与金融机构协商定期结算直接收费项目。

 (二十九)上级管理费

 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的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企业管理服务费用。

 1 1 、 进项税额抵扣率 :

 6% 。

 2 2 、管理要点: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也应签订相应管理合同或协议,按合同进行结算。

 二、不可抵扣事项

 (一)所有明确列入不可抵扣范围的支出业务应取得普通发票,

  15 不能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相关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三)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相关进项税额和随之发生的运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各单位应加强相关资产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避免非正常损失的发生。

 (四)取得合法凭证,但业务内容不属于可抵扣范围,主要有以下项目:

 1、 固定资产仅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 2、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个人学历教育培训、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3、 会议费中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取得的发票为餐饮或娱乐业发票不得抵扣; 4、 差旅费中的机票、车船费、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及误餐补助等; 5、 通讯费中的以职工个人名义开具的通讯费发票,为职工发放的通讯费补贴; 6、 车辆使用费中的司机安全行车费以及用于集体福利的修理费、油料费等不得抵扣;

  16 7、 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酒、招待用茶和礼品等; 8、 食堂采购费用,包括厨具、餐具、水电暖气煤气、用具、菜品、厨房用设备、及相关运输费等; 9、 为常驻员工租赁宿舍及宿舍配套用品、花草、绿化费用、监控摄像头、 消防器材等安保费用、水电暖煤气、物业费等; 10、 公司为接送职工上下班而租用的大巴车等的租赁费、修理费。

 11、 公司发放福利时,发生的装卸、搬运、仓储保管等费用; 12、 为活跃职工文化娱乐而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购买的条幅、宣传牌等物品,组织的活动发生的租赁场地、车辆等费用; 13、 折旧、摊销、排污费、诉讼费、公证费; 14、 保险费中为员工购买的人身保险; 15、 税金: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金等; 16、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 五 )

 其他不可抵扣事项:

 1、不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项目。

 2、取得合法凭证,未在规定 180 日内进行认证。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可抵扣情形。

 三、需做进项税转出事项

 1、上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事后改变用途(发生上述第二条不可抵扣情形)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17 2、因进货退回或者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3、 管理要点:在发生进项税转出事项时应按照《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进项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逐级审批,做好台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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