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信息反馈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7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机关 信息反馈制度

 一、宣传工作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成为宣传员、战斗员,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信息宣教科为宣传工作的牵头科室,各科室 45 周岁以下机关青年干部是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的责任主体,围绕本职工作,深入挖掘资源,做好信息收集、总结、提炼和反馈。

 三、信息反馈主要包括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创新工作举措、先进经验等。

 四、凡是具有新闻性的重点工作动态和重大活动等信息,都要注重实效,在第一时间收集上报。

 五、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环保工作实际,但不得涉及单位机密。涉及重大事件和主要数据时,必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

 六、上报信息体裁不限,文字表达要准确、严谨、恰当,思想健康向上,内容详实。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信息要做到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

 七、上报信息和对外宣传等必须署名“环保局”,突出当前环保工作特色。不对过去的历史作评价,不使用否定性语言。

 八、信息反馈工作完成情况由信息宣教科负责汇总、通报和考核,上报信息人员和信息宣教科要共同收集保留刊登

 信息原始凭据。

 九、加大对信息反馈工作的奖励,被各级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 5 元,被县级媒体(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 5 元,被省、市媒体(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 50 元,被国家媒体(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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