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安全生产法体会

发布时间:2020-10-22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体会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由第 13 号国家主席令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增 17 条,修改 59 条,新增和修改的条数占了一大半。我经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其有了更深的认识,思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有下面几点体会:

 一、解决好生产进度与安全的矛盾

 经济效益对一个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但同时还要看到,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是必须保证安全,没有安全保障的企业,效益无从谈起。如果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安全事故不断,或总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自身的利益,这是很难长久的,最终会被市场所淘汰。对施工企业来讲,为了效益,实现早完工,赶工期、降低成本,往往忽视了安全而不顾。因此必须要很好解决施工进度和与安全的矛盾,一是在任何一项生产工作开展之前首先要讲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就必须进行整顿,措施不到位就要人盯,隐患不排除或没有可行的控制措施和手段,就不能进行施工。二是每项工作开始之前,要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都落实到,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执行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不允许生产或施工的原则。

 二 、 加强职责 传达 履行 责任 考核

 新安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及时避免、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而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如工程项目其他安全管理制度一样,制订后必须要传达给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都知晓责任内容,这样才能真正去落实自己应当承担的安全职责。虽然现在许多企业开始和管理人员、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但实际上,员工对签订的责任状内容都不明确,而企业相关部门也未对员工进行培训讲解,往往导致责任状完全成为一种形式,所以,要使责任制或责任状起到应有的作用,就必须让每一位员工知晓、领会其中的内容。

 三 、 坚持 “ 以人为本 ” 要激发职工安全意识 要在企业内部营造全员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激发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要激励职工形成高尚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良好的安全生产素质和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并在工作中承担起自己应负的安全责任。要充分调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热情,用安全文化引导职工的思想行为,使“我要安全”成为广大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行动,有效地减少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四 、 综合治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要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方针目标中,确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如无事故工地,无事故百万工时等,作为全体员工行动的纲领,指导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机制,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定和实施安全措施计划,做好每月安全目标的检查和考核工作,以月度或季度、项目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并进行嘉奖。

 (三)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将安全管理融入到体系建设、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培训中。

 五 、 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履职的理解执行

 新安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针对“全安责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投入、事故隐患、应急预案、教育培训”等 7 项工作,认真履行其“组织、制定、建立、督促、检查、保证、消除”等 7 条职责的理解执行。并且应当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履行 7 条职责情况,并接受监督。

 六 、 加强了安全事故的 行政 惩戒力度

 《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对从业人员可能施以的行政处罚仅限于事后,新《安全生产法》已经针对特别的从业人员提升到了事前,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有益,只要证据链确实,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前提是在第一次检查的时候不能仅仅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亦需要对从业人员个人责令限期改正,此后的行政处罚才具有实施的合法性。法律是刚性的,但其实施则不能以为的意志为转移,

 必须依照法理,类似文中所设计的极特殊情况,实际工作中极有可能发生,若出现,必须施以行政处罚。

 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的罚款数额大幅提升

 这一点贯穿于整个“法律责任”一章,其中尤其是事故罚款的数额变化更大也更直观,对比国务院第 493 号条例和新安法很容易得出结论,新安法正式施行这后,举凡发生事故,罚款的“起步价”将从原来的十万元直接跃升至二十万元,“封顶价”更是从原来的五百万元翻番至二千万元。变化了的数字赋予了新安法更加坚韧的铁的制度性,也极大增加了新安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八 、结束语

  安全防范要做的地方似乎很多,归根结底就是人、物、环境、管理,重点的核心在人,安全的关键在人,人的关键是在习惯,只有用法律法规去规范人的行为,不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改变落后的不安全习惯,校正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才能真正实现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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