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例文)

发布时间:2020-11-14 来源: 思想汇报 点击: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一、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室长负责本寝室的财产安全,凡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向各公司提出申请,并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集团行管中心统一审核,由宿舍管理员办理入住手续。

 (二)每天早晨 6:00 时开门,员工宿舍的熄灯时间为 23:30 分,熄灯之后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超过上述时间,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宿舍(公司安排有加班任务,开关门时间根据加班进行调整)。强行进入宿舍者由宿舍管理员通报至该员工所在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门并处以 50—100 元的罚款。

 (三)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做到人离门锁,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

 (四)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严禁改变公用物品的用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烧开水、做饭菜。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睡在床上吸烟或将未熄灭的烟头乱丢,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私藏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拉帮结派,故意挑衅事端、打架斗殴和高声喧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六)严禁男女员工无重要事情相互窜门,如的确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的必须在晚上 10:00 以前完成。超过该时间将处以 50——100 元的罚款。

 (七)各寝室必须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在走廊或公共场所乱丢果皮、纸屑以及随地吐痰,严禁向楼下乱丢东西,严禁长明灯、长流水,做到随手关灯、关水以及宿舍所配置的电器设备。

 (八)严禁擅自留人住宿,如亲友确需留宿者,必须经劲隆科技集团行管

 中心批准,宿舍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住宿。

 (九)集团保卫处宿舍管理员将定期对各寝室进行安全检查,各公司领导应对员工进行教育和监督检查。

 (十)以上管理规定由宿舍管理部门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员工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住宿资格,并通报至各公司。

 二、 室内卫生管理规定 (一)各寝室室长负责本寝室的清洁卫生安排及成员的规范管理,建立卫生值日表,协助宿舍管理员搞好寝室卫生工作,各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室长的管理。各寝室室长并要积极做好本宿舍人员的登记、监督、反馈,若出现不符合入住手续的人员,除对其本人进行处罚外,还将视其情节对室长处以 50—100元罚款,若宿舍管理员检查时发现未做清洁者,将通知该员工所属公司人事行政部门罚款 20 元/次。

 (二)各寝室配有扫帚拖把等清洁卫生工具和垃圾纸篓,所有的废旧杂物放于纸篓内,并于每日早上 8:30 分前将室内所有垃圾清扫于各寝室门前过道上,以便清洁工清运,严禁向窗外抛弃杂物,一经发现罚款 20.00 元,并通报该公司有关部门。

 (三)各寝室应做到床上用品叠放一致、棱角分明、床单平整,被子放置于靠阳台边,枕头放置于进门一边,洗漱用具以及其他衣物要摆放整齐,鞋子放置于鞋柜内,不得随意乱摆乱挂,晾晒衣物要按规定挂放。住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

 (四)宿舍内配备的床、衣杆、钗衣杆、盆架、桌子、柜子、凳子等生活设施应爱护使用,若有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蓄意破坏者,则按原价的双倍罚

 款,并通报至该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门。

 (五)集体宿舍属公共场所,请自觉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树新风。

 三、 收费标准(含水电气)

 (一)对入住员工,公司将按如下标准进行收费(含水电气):

 双人间:每人每月 80 元 四人间:每人每月 60 元 六人间:每人每月 50 元 (二)入住时间在 9 天以内(含 9 天)不扣住宿费,在 9 天以上 19 天以下(含19 天)按半月计算,19 天以上按一月计算; (三)每月 20 日,重庆劲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行管中心将按各公司入住的人数及相应的标准收费。

 四、 宿舍洗澡时间安排 夏天

  每天晚上 18:00~ 21:00 冬天

  每周一、三、五晚上 18:00~20:00;休息日,暂停热水供应,如遇加班开放时间将按加班部门通知执行,员工食堂设有接开水处,专为员工提供开水。

 五、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重庆劲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行管中心 二 00 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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