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机构改革基本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07-27 来源: 心得体会 点击:

 县医保局机构改革基本情况汇报

 县医保局机构改革基本情况汇报随着我县机构改革工作的全面推动,县医疗保障局机构改革任务基本落实到位,通过精心组织,同步落实,确保了机构改革期间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安稳有序进行。

 1 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党员学习日、支委会、职工大会和专题党课等情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贯彻我县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等,努力做机构改革的拥戴者、支持者、践行者。

 2 是健全完善党组织。在机构改革工作中,同步夯实机关党建责任,同步跟进党的建设工作。原中共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党支部予以撤消,成立中共泸县医疗保障局党支部,直接隶属于中共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4 月 15 日,召开了第 1 届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支部委员会,优化了党务工作队伍结构,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气力。

 3 是充实壮大新气力。在全局号令思想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材入党,目前已收到多份入党申请书,审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展开。支部将严格遵照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和原则,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将入党积极份子和豫备党员的培养工作落到实处。

 4 是高质量展开活动。支部以多种情势积极展开组织生活,通过入户访问、院坝会、社区卫生整治等实践活动,大力宣扬国家党政方针、医保政策和我县创文、创卫行动。目前,支部全部党员均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完成了实名注册,并加入了泸县党员志愿服务队,正在积极有序展开党员志愿文明实践活动。

 县医保局机构改革基本情况汇报 1、按要求精心展开机构组建工作

 坡头区医疗保障局于 2019 年 3 月 6 日揭牌成立,办公地址在坡头区合作路 36 号卫生健康局 2 楼。依照《坡头区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坡头区医疗保障局是将区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拟订药品(含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采购相干规范并指点实行的有关职责,区发改局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成。主要职责:

 (1)贯彻履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履行本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行和监督检查。

 (2)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行。

 (3)履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剂机制和区域调解平衡机制,兼顾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剂机制。组织拟订并实行长时间护理保险制度方案。

 (4)履行国家、省、市的实行城乡统 1 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履行国家、省、市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政策,并监督实行。

 (6)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行,推动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表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动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背法背规行动。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履行异地就诊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

 度。展开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换。

 (8)贯彻落实党的人材发展政策,实行人材工作相干职责。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推动医疗、医保、医药“3 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兼顾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公道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兼顾层次,增能人民大众医疗保障取得感。

 (10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迫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动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2、扎实推动“3 定”工作 ?

 我局积极配合区委编办做好机构改革的调研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本局“3 定”方案的制定,经过认真研究市级的方案,参照其他县(市)区的做法,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与区委编办协商,公道制定了坡头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本局主要职责和各股室岗位设置,构成了《湛江市坡头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代拟稿)》及时上报给区委编办。

 3、认真落实定岗定员工作 ?

 依照“3 定”方案规定,我局设 2 个股室,核定 6 名行政编制。领导职数 1 正两副,现已到位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主任科员 1 名,副主任科员 1 名。我局克服种种困难,坚持 1 手抓组建、1 手推动业务,加强与各部门工作联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组织人员集中办公,第 1 时间为新组建的单位开立账户、刻制印章、组建党支部、做好资

 产、资金、经费预算的调剂,积极与市局对接,加强与各兄弟单位联系,争取各方的支持,确保各方面工作有序推动。

 4、下 1 步工作计划 ?

 进 1 步统 1 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聚焦医疗救助民生工程;优化内设机构的配置,加强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认真实行职责,为坡头的医疗保障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医保局机构改革基本情况汇报**县医疗保障局于 2019 年 3 月21 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我局只有 5 间办公室,局长 1 间,副局长 1 间,其他工作人员 3 间。在职在岗人员总计 27 名,其中在编 17人,人材储备转正 3 人,政府购岗 5 人,“3 支 1 扶”1 人,“社区民生”1 人。我局还没有组成领导班子,只有局长 1 人主持工作。

 2、机构职能职责和人员划转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深改办〔2019〕1 号)文件要求,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坚持编制随职能调剂 1 并划转。发改委、民政局和社保局应将相干职能职责和人员 1并划转我局。现发改委、民政局和社保局只将相干职能职责划转我局,0 人转隶。只划转职能职责而不转隶人员,我局将没法正常展开相干工作。建议由政府统 1 调和,请发改委、民政局和社保局各转隶 3—4名工作人员到我局工作,再划转最少 5 间办公室和 1 间党员活动室,保证职能职责和人员转隶工作顺利推动。

 3、主要职责 (1)贯彻履行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地方性法规、政策等。

 (2)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并实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动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履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兼顾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剂机制,组织拟订并实行长时间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行城乡统 1 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履行国家、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本县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公道肯定和动态调剂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构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全县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行,推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行,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誉评价体系和信息表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动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背法背规行动。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诊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展开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换。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 1 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兼顾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公道使用、安全可控,推动医疗、医保、医药“3 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大众就诊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1)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迫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动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4、法律根据 医疗保障局主要根据《社会保险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实行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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