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之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 心得体会 点击:

 1 XX 省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之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建设方案

 为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和《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17-2019 年,通过支持 69 所县(市、区)综合医院加强消毒供应室、心电诊断室、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建设,逐步建设成县域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超声诊断),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县级综合医院通过该平台与县域其他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更好的发挥县域医疗服务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

 二、建设单位 69 所县(市、区)综合医院,分别是福州市 9 所,漳州市10 所,泉州市 9 所,三明市 10 所,莆田市 4 所,南平市 10 所,龙岩市 7 所,宁德市 9 所,平潭综合实验区 1 所。具体名单见附件 1。

 2 三、建设标准 省卫生健康委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县域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病理检查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超声诊断)等 5 个中心的基本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2~6)。

  四、建设内容 各建设单位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 5 个中心的基本配置要求,在医院现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分年度组织建设,自行采购设备、改造设施。

 2017 年至少实施 2 个中心建设。2019 年上半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五、建设经费 每个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世界银行贷款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资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医院投入等多渠道筹集。其中世界银行贷款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由我委和省财政厅另行下文安排。

 根据《XX 省财政厅、XX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 2017 年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17〕39号),2017 年省级财政安排 1.81 亿元已预拨至各县(市、区)财政金融局,另有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补助资金 154.7 万元由省

 3 级财政另行拨付。

 六、项目实施及进度安排 (一)至 项目计划阶段(文件下发日至 2017 年 年 8 月底)

 省卫生健康委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各建设单位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建设方案,明确医院总体建设目标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预算安排。其中,2017 年的建设计划,包括拟采购的设备、拟改造的场所设施、拟完成时间以及责任人等,请各单位填报《2017 年度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备案表》,并于 2017年 9 月 30 日前逐级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备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7 年 年 8 月至 2019 年 年 6 月)

 各建设单位按照建设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开展设施改造和设备采购。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精神组织实施。项目内容涉及基本建设的,应履行基建项目审批程序。

 (三)项目验收阶段(2019 年 年 6 月至 10 月)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各建设单位将医院设备采购和设施改造的合同、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报送到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

 2019 年 8 月 30 日前,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对照《2017 年度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备案表》,验收医院是否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将辖区内建设单位的验收情况

 4 以及本辖区项目建设单位设备采购和设施改造的合同、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汇总后,上报至生卫生健康委。

 2019 年 10 月 30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对各设区市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实施效果,并撰写项目执行总报告,对未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视情作出相应处理。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作为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项目,加以推进。要结合县域医疗服务人口和“十三五”卫生发展规划,以及县域医联体建设等工作,指导各建设单位科学编制建设方案,以确保 5 个中心建成后,能向县域内其他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共享,承担发挥好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的功能任务。各建设单位要谋划好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人,确保完成序时任务。

 2.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建设单位利用项目资金采购设备,应优先采购 5 个中心配置要求中的必要设备,在必要设备采购完备的情况下,可再选择采购其他设备,但不得超出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各中心配置要求范围。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有关资金管理应按照按财政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3. 加强项目评估考核管理。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建设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使用

 5 情况等进行指导和评估,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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