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消毒隔离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 心得体会 点击:

 血液透析室消毒隔离制度

  第一条 血液透析室应严格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透析治疗间、治疗室和水处理室等,应符合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第二条 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消毒方法参见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和物体表面应当每日下班后湿式打扫一遍;每月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培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污染区也需要每日湿式打扫。

 第三条 为防止血液透析患者的血源性交叉感染,特别是防止血液透析患者肝炎病毒感染,确保透析安全,医务人员进入清洁区应当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换工作鞋,医生和护士对患者进行有创性诊断和治疗操作时,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对不同患者进行操作,必须更换手套。对明确有传染性的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应当隔离透析或转专科医院透析治疗,艾滋病患者必须转专科医院透析。

 第四条 对血透患者常规透析前应检测肝炎病毒,透析期间应定期(每 6 个月)对透析患者复查肝炎病毒、检测肝功能(ALT/AST),加强对肝炎病毒阳性透析患者的管理。对 HBV、HCV 阳性者的血透应与一般血液透析室分开或有严格的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对 HBV 阴性的血透患者和工作人员应接种 HBV 疫苗。加强透析患者肝炎病毒感染的预防,做好院内感染登记工作,确保登记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 透析设备应按设备要求定期对水处理机和供水管路进行消毒和冲洗,消毒冲洗方法参考设备使用说明书;透析机每次使用后应根据说明书进行消毒。上述设备消毒后水路中消毒液的残留量应在安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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