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井研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大机关购买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3941

发布时间:2020-10-17 来源: 心得体会 点击:

 井研县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采购编号:

 JCC 〔 2018 8 〕5 5 号

 项目 名称 :

 井研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大机关购买安保服务

 采购人 :

 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签章):

 采购 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中国·四川·井研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印制

 2018 8 年 年 5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2

 第四章

 磋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2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45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6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受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拟对井研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大机关购买安保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

 JCC 〔 2018 〕5 5 号

 二、 项目名称:井研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大机关购买安保服务

 三、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四 、 招标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 六章)

 :

 五、供应商本次 磋商采购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能承担保安服务业务;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参加资格审查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时间:2018 年 5 月 日至 2018 年 5 月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转保证金就视为报名。

 七、 磋商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日 14: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8 年 5 月 日 14:30(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相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拒收。

 八、响应文件 递交 地点: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井研县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九、本次竞争性 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1)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90668528 采购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30 号 邮

 编:

 613100

  联 系 人:

  曾老师、廖老师

 联系电话:

 0833-3723896

  电子邮件:

  375864353@QQ、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名称: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30号 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50万元。

 3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5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见第一章第五条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评审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总得分,分项汇总得分,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30000 元(叁万元整)。

 交款形式:磋商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 银行账号:44970120000004466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日 18:00 前。

 交款注意事项:交款时须注明交款单位、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采购活动咨询 文件领取咨询:0833-3723896(评审股)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文件内容咨询:0833-3723896(交易股)

 磋商程序咨询:0833-3723896(交易股)

 评审咨询:0833-3723896(评审股)

 询问、质疑咨询:0833-3713022(监督股)

 投诉咨询:0833-3712561(井研县财政局采管办)

 保证金缴退咨询:0833-3714987(财务室)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成交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到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交易股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曾老师、廖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23896 地址: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30 号 12 供应商询问、质疑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磋商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回复;供应商询问、质疑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答复人提交书面材料。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井研县财政局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12561。

 邮编:613100。

 14 磋商文件包括的内容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磋商文件格式; 4.供应商和磋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7.评审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15 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 1.响应文件-资格部分 2.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3.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16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1.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正本二份 17 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日历天 18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交井研县财政局备案; 三、备案合同 5 日内交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19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0 退磋商保证金 1.出具收款收据 付款单位: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摘要:退我单位参与井研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 金额:小写:——大写:——(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3.成交供应商还需提供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4.以上三样可快递 地址: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613100 收件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833-3714987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 2 、有关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

 (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货物”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设施设备等; (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

 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6)“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3 、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了缴纳了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4 4 、费用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 (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6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

 8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货币类型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供应商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采购,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供应商 自拟格式 。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13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 15 5 、响应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当执行询价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磋商前时,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2)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人进行合同编号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还是那个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磋商有效期

 (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文件副本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并编码。

 (5)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响应文件应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9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内;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内。每一个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等字样。

 (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0 .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但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磋商前 准备 和磋商 程序

 22 .磋商前 准备

 (1)磋商前准备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磋商前准备工作。

 (2)磋商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

 (3)磋商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并在密封性检查表中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磋商前准备工作的正常进行。

 (4)磋商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采购人共同按照“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的顺序送至评审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建磋商小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磋商小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3 、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的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

 合性审查包括“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的数量,签字、盖章、装订等内容,但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的响应程度。

 (3)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和通过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次采购报价为现场报价或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24.磋商前准备工作、磋商过程存档 对磋商前准备工作、磋商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 、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应商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时间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 、重新开展采购 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1、因情况变化,不在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为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 28 8 、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磋商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 29 9 、合同分包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2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 、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 32 2 、履约保证金

 (1)成家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 33 3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 34 4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用副本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3 35 5 、履行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36 6 、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 37 7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磋商纪律要求

 3 38 8 、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 39 9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

 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九、其他

 40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审方法、3、评审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

 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供应商不予填写的地方,应当用“/”表示。

 正本/副本

 井研县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 磋商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请供应商 自行编写

 一、磋商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井研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大机关购买安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CC〔2018〕 号)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正本二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磋商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 八、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能承担保安服务业务; 二、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三 、 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工

 账号

 其他人员

 经营范围

 备

 注

 附 :

 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新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井研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大机关购买安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CC〔2018〕 号)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供 六、提供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财务报表、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七 、 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八、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一览表和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一览表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九、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能承担保安服务业务 十、磋商保证金缴纳 凭证复印件 十一、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正本/副本

 井研县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 磋商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请供应商 自行编写

 一、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第 XX 包 序号 磋商要求 供应商应答

  注: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证明技术、信誉、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响应文件规范性等的有关资料

  五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井研县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 磋商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一、 报价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井研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大机关购买安保服务(JCC〔2018〕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1、我方愿以大写(报价总价)元(小写¥

  元)的总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件要求完成 井研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大机关购买安保服务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3、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保安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险、失业险、意外险、培训费、先进个人奖、服装和装备费用等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4、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低于成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 5、磋商小组认为我方报价低于成本,我方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磋商小组的评审认定。

 6、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承诺函》,我方承诺《中小企业承诺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井研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大机关购买安保服务

 采购编号:

 JCC〔2018〕 号

 包号:第 1 包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

 单项价格(单位:元)

 小计

 1

  2

  3

 合计( ( 元) )

  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2、“分项报价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2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

 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

  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

  __(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的___

  _(填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

 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如不是中、小、微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声明函。

  企业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第四章

 磋商和投 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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