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13 来源: 演讲稿 点击:

  一、学习交流制度

 1.每周六上午若无重大会议活动,镇机关按各条线或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学习谈心活动,分别汇报交流工作和执行纪律情况,主分管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点评,布置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2.学习的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种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各项规章纪律制度,上级重要文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内容。

 3.全体机关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自觉遵守学习纪律。

 4.学习交流工作是强化队伍规范管理,提升队伍整体形象,有效推进工作的平台,各部门负责人是组织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严格履职,确保学习效果。

 二、考 勤 制 度 1.签到 (1)每周一至周六上午 8:30、下午 2:00(夏季时间按县通知调整),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早上 8:30 到一楼党政办公室集中签到。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主动签到,因公出差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到办公室备案。

 (3)不准有迟到、早退、旷工、代签等行为。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每周定期、不定期抽查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两次以上,专项记载,并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2.请销假 (1)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交由办公室留存备查。一般工作人员请假 1 天以内由分管负责人批准,2 天至 5 天由主管负责人批准,5 天及以上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期间务必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假满后请向办公室销假。

 (2)凡无故不请假和请假逾期不归或未销假者按旷工处理。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5 天者,取消机关年终评优评先资格,超过 10天者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一年内旷工连续超过 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应予辞退。

 (3)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由办公室报告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后通知与会对象,与会对象并填写《外出备案单》。上级会议直接通知分管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的,参会人员应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参会,并到办公室填写《外出参会备案单》。

 (4)党政负责人以及村主要负责人外出要向党委主要负责人说明去向,并到办公室备案,以便及时联系安排工作;工作人员离镇须向分管负责人报告。

 (5)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报批的,事后必须补报。病假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均须及时销假。

 (6)婚、丧、产假和公休假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提出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值 班 制 度 1.值班班次:按排定公布的值班表有序轮值,负责人带班,正班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提前通知值班人员并交付值班室钥匙。

 2.值班时间:每天上午八点半至第二天上午八点半。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在一楼值班室,夜间必须住宿值班室。

 4.值班职责:保卫机关安全,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接听电话,收发传真,保持当班时间联系畅通,接待和处置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包括越级上访),做好值班记录,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晚休每天要全面检查机关安全情况。

 5.值班纪律: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按时交接班,增强责任心,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值班确需调班的,要向带班负责人汇报调班情况并告知办公室。

 6.带班负责人必须到信访办,接待当天来访人员。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双人在岗。

 7.值班人员因擅离岗位或责任心不强,贻误或影响工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值班期内发生盗窃或其它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扣减年度考核分,并追究纪律责任外,同时追究经济责任:损失总额在10000元以内的部分按50%计算赔偿金,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 25%计算赔偿金,由带班负责人、值班人员按 4:6的比例分摊赔偿金。

 8.节假日和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值班,由办公室根据需要

  另行编排临时值班表。

 9.当天白班与晚班值班人员之间必须做好值班室钥匙交接;晚班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二天上班时将值班室钥匙交至办公室(周六及节假日除外)。

 四、公文处理制度 机关公文处理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1.收文处理 (1)内网运行文件 办公室收文登记→报书记批示→返回办公室→报镇长批示→返回办公室→报相关主管负责人批示→返回办公室 →报相关分管负责人批示→返回办公室→报相关部门签阅反馈→返回办公室→报相关分管负责人→报相关主管负责人→返回办公室→报镇长→返回办公室→报书记→返回办公室归档 (2)上级纸质来文 办公室收文登记→粘贴办文单→报书记批示→报镇长批示→报相关主管负责人批示→报相关分管负责人批示→ 办公室做好批办意见记录,将文件复印后原件存档,复印件交各分管负责人承办→办公室追踪办理 (3)本镇同志外出开会带回的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以及指明由领导同志亲启的函件,直送各部门收办的文件和材料等,凡应由办公室受理,均应及时转交办公室登记、归档。

 (4)急件。上级传真急件,办公室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按

  批示意见直送分管负责人办理,并进行事后存档。

 2.发文处理 (1)拟稿:根据职能,结合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统一行文格式拟稿,经部门负责人阅改后,送办公室核稿。

 (2)核稿:办公室对拟以本镇名义制发的文稿,就其是否需要行文,以及文稿的文字、公文体式、发送范围等方面负责审核把关。

 (3)签发:核稿后的文稿,应根据领导分工和权限分别呈送分、主管领导审核后,呈主要负责人签发。

 (4)编号:领导签发后的文稿,凡需编文号的,统一到办公室登记编号。

 (5)校对:打印好的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校对,校对者应在文稿上签署姓名,以示负责。

 (6)用印:凡以本镇名义对外发出的文件,凭主要负责人的签发件用印,同时将正文、底稿、附件等一并交办公室留存归档;对不符合行文规则、原稿未经签发的,不予用印。

 (7)凡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文稿,应责成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重新办理。各部门不得擅自行文,否则后果自负。

 4.请示、报告、批办 机关内各部门凡需请示.报告的事项,一律由部门拟稿,到办公室填写《文件批办单》,经主分管负责人填写意见,交由办公室分类汇总统一交给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办后,再行处理,办公室留存一份。涉及资金动用的,注明资金来源及支出预算方案。

  5.办公室须对本年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书资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上所发的文件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归档。按办文单序号,发现遗漏当向相关负责人索回。上年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于次年第一季度末前整理、移交、结束。

 五、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印章使用管理,确保用印无误,维护印章的法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保密规定和印章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印章实行分类管理。党委、政府、产业园、六大中心、各部门的章由办公室集中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政所保管;上级有专门要求的按上级要求办理。

 2.印章实行专人保管。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坚守岗位,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加强管理,保证印章管理和使用安全,防止滥用或误用。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镇主要负责人领导指定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同志代管或兼管。

 3.印章保管要安全可靠,每次用印后应及时将印章放回指定位置,并及时上锁,不得随意放置。印章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印章是否完好无损、字迹清晰,如发现破损或字迹不清,应及时报请刻制更换。

 4.刻制印章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各类印章由办公室统一刻制。启用新印章须发文周知。新印章正式启用后,旧印章即予作废,由办公室封存或统一销毁。

 5.印章使用范围:本镇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

  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党委及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有关报表,以及按规定需加盖印章的其他材料。

 6.镇党委、政府的各种发文,必须经党委书记或镇长的签发后,方可用印。正式文件以外的用印:镇党委的印章须经镇党委书记同意方可用印。镇政府的印章须经镇长同意方可用印。其余各部门、单位的印章,须经本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印;用印时必须准确、清晰、端正。

 7.除公文盖章按规定存档外,印章管理人员对各类材料盖章必须登记,批准人、经办人手续齐全。重要文件、公函等必须将底稿复印收存。

 8.盖章必须端正、清晰、庄重、美观,一般在骑年盖月的部位,符合规范要求。

 六、会议管理制度 所有会议实行申报制度。

 1.会议通知:会议主办部门,到办公室填写《会议申报单》,得到审批之后,凭单拟写通知内容,交办公室再行短信通知,如需电话通知,部门自行安排。大型会议可由办公室安排,分口进行通知。

 2.批准:

 (1)机关全体人员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2)全镇干部大会,由党政联席会议或主要负责人批准。

 (3)全体(部分)支部书记会议,由党委书记批准;全体(部

  分)行政负责人会议,由镇长批准。

 (4)机关部门人员会议,由主管或分管负责人批准。

 (5)农村部门干部会议,由主管或分管负责人批准。

 (6)涉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批准。

 3.会场:办公室凭《会议申报单》安排会议室。会议结束后,主办部门及时报至办公室,办公室通知物业公司安排人员进行打扫清洁并锁门,若主办部门会议结束后没有及时报至办公室,导致资产遗失或影响下次使用由主办部门自行负责,照价赔偿。

 4.经费:会议确需支出相关费用的,报镇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按规定渠道支出和管理。数额较大的,需经负责人商定或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5.用餐:会议确需安排工作餐的,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安排。

 6.补会:对缺会的,原则上由召集开会的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缺会者补会。

 7.签到:由会议主办部门负责制定签到表并安排签到。

 8.①尽可能压缩会议规模、数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组织者会前要认真策划好会议主题和议程,确保质量;②遵守会议纪律,与会对象一般提前 5 至 10 分钟到达会场;③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会场,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调至振动状态,大型会议不得在会场内接听电话。④与会对象因事不得与会的,必须报请会议召集人批准,重大会议报请书记、镇长批准。⑤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七、公务接待制度 接待原则:对口接待、归口管理,必须节俭、热情、文明。

 (一)接待范围和分工 1.上级领导及兄弟乡镇(单位)领导,由镇领导按工作分工,对口接待。

 2.上级部门工作人员由对应部门负责接待。

 3.本镇的村及单位一般不安排招待,确有必要的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

 (二)接待有关规定 就餐管理,由办公室归口负责。

 1.除主要负责人批准外,来客接待原则上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

 2.凡对外接待确需在外安排就餐的,事前必须到办公室填写《机关接待用餐联系单》,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确需酒水的必须到办公室填写《接待用酒领用单》,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到办公室领取)。凡事先未经批准或超标的,一律不予追认报结经费。镇财政所凭单按月与接待饭店结帐,各部门及个人一律不得直接与饭店结算。(因公在县城及本镇以外的招待除外)

 (三)接待标准 1.严格执行县级党政机关“八条禁令”规定,工作日中午需公务接待时,一律安排工作餐,不得饮酒。机关干部、大学生村官食堂就餐一律凭就餐卡刷卡就餐,工作餐为 5 元/人次,政府

  每人每月补贴 100 元,其余由个人负担;村干部到镇开会、办事一般不安排就餐,确需在食堂就餐由相关部门至财政所领取就餐劵至食堂就餐;上级来客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需就餐时由办公室开具就餐单,由分管机关管理的副书记签字后凭就餐单就餐,就餐标准为 200-300 元/桌。确需到饭店就餐的一律向镇主要负责人请示,同意后到办公室开具就餐单,并由分管机关管理的副书记签字后凭就餐单就餐。

 2.从严控制用酒支出,同时从严控制陪客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的三分之一。对无故提高标准的,谁经办谁负责。确有需要提高标准的接待须报请区主要负责人在申报单上签字批准后方可安排。

 八、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用车办法 1.用车范围:①县内用车:县内正常公务活动一律不再安排用车;特殊情况下,如 15 人及以上集中组织参加的县级以上大型重要会议或活动,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可申请派车。②县外用车:镇领导二人以上或其他人员三人以上的,因公出差到县外的,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申请派车,费用按规定结算。

 2.用车手续:用车单位填写申报单→送分管负责人审核.镇长审批→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申报单给驾驶员.财政所→驾驶员凭单按次到财政所及时结报。未经办公室安排的用车均属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和用车人承担责任。

 3.为节约经费,请公务用车人员按《申请单》规定的时间.

  地点上车,抓紧时间办理公务,努力减少在途等待时间,及时返回,原则上外出车辆不得在外过夜。

 (二)用车费用结算办法 1.县内用车费用结算:县内正常公务活动如乘座公交车.出租车.使用自备车等费用一律自理;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组织重大活动等安排车辆的,由申报部门按要求填写申报单,费用由李堡镇统一结算。

 2.县外用车费用结算: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申请派车的,费用由镇统一结算;使用自备车的,按海安县至目的地往返里程每公里 1.5 元包干补助,途中的各类费用不再报支,出差人员返回海安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报手续,填写结算单,并附往返行程有效票据,经批准后由镇予以结算;工作人员因公赴县外从事公务活动的,可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往返公交.火车车票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出租车费用票据不得报销。(自备车费用结算标准详见附表。)

 (三)因公使用自备车要求 1.两人以上或紧急任务因公到县外执行公务,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可使用自备车。

 2.使用自备车辆户主应为本人或直系亲属,须按规定参加年审年检,确保车况良好,车辆的四项保险(车辆损失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必须保全保足。

 3.因公使用自备车前,须提供车辆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办公室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方可批准出行,办公室登记出发里程,用车结果由办公室确认结束里程。

  4.因公赴县外使用自备车,费用按海安县城区至目的地往返里程 1.5 元/公里包干结算,途中的油费、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等费用不可报销。往返里程具体按照《海安县至临近主要城市里程参照表》执行,超过不补。

 5.因公使用自备车辆的出差人员返回海安后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报,结报时填写《县外使用自备车费用结算单》并附证明往返行程有效票据,经批准后由财务报销。

 6.因公使用自备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因交通违章而受处罚的费用及其它安全责任等相应后果的均由个人承担。

 7.涉及相关纪律规定的,按海纪发[2010]27 号关于《印发海安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规定》及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海安至临近主要城市里程和使用自备车补贴表

 目的地 里程数 (公里)

 往返里程 数补贴 (元)

 目的地 里程数 (公里)

 往返里程 数补贴 (元)

 南京 212 636 常熟 170 510 镇江 160 480 张家港 140 420 常州 155 465 靖江 98 294 无锡 145 435 上海 221 663 苏州 210 630 杭州 342 1026 扬州 130 390 宁波 415 1245 南通 87 261 绍兴 470 1410 徐州 450 1350 嘉兴 268 804 淮安 245 735 湖州 247 741

  连云港 306 918 合肥 367 1101 盐城 116 348 芜湖 340 1020 泰州 61 183 马鞍山 298 894 宿迁 350 1050 浦东机场 291 873 宜兴 208 624 禄口机场 276 828 昆山 205 720

 备注:1.其他城市的里程包干费用由单位按标准或抄表里程数计算。

  2.里程包干费用按往返里程数 1.5 元/公里计算,四舍五入。

  九、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1.人民来信来访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文明接待,耐心宣传、解释,钝化矛盾,避免矛盾激化。

 2.一般人员来信来访由信访办负责接待登记,开出问题处理报告,由主要负责人批示后,交分管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办理。

 3.对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反馈结果,重要问题处理结束后,处理结果连同处理报告单一并交办公室归档,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4.带班负责人当天必须到信访办,接待来访人员。

 十、资产管理制度 1.机关大楼的资产归口办公室管理,财政所配合。所有资产

  实行三重登记制度,办公室、财政所、各部门分别建立统一台帐,每年末各部门将当年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报办公室调整,并报财政所备案。

 2.公共场所使用物品由物业人员保管,不得随意外借,特殊情况外借必须到办公室填写《资产外界登记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还,缺损按价赔偿。

 3. 严格执行资产购买登记申报制度。小额办公用品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季度首月 20 日前到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购买申请审批表》→办公室收齐核实汇总→交机关管理主分管负责人、协管财政负责人和镇长审批→交财政所按规定采购。对专业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所需部门协助财政所共同进行采购。凡单件超 1000 元的物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纪委牵头,财政所、办公室共同采购。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遵循竞质竞价的采购原则,组织公开、公平的采购活动。未按规定自行采购添置的,不予报销。

 4.采购用品验收入库。采购用品入库前须由办公室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办公室登记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财政所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办公用品采购发票应由办公室人员签字确认入库后,方可报销。

 5.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采购的物品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发放,领取用品时需填写《机关用品领用单》,经办人签字后方可领用。水笔芯、一次性纸杯、垃圾袋等日常消耗品原则上每季度限领一次。3 人及以下办公室每次水笔芯限领 1 盒、一次性纸杯限领 3 袋、垃圾袋限领 2 卷。3 人以上办公室每次水

  笔芯限领 2 盒、一次性纸杯限领 4 袋、垃圾袋限领 3 卷。

 6.办公用品使用。严禁将办公用品带出机关挪作私用。机关人员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办公用品报废。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并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到办公室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8.因工作调动,或个人退休等原因导致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在第一时间将公用资产、部门办公室以及宿舍钥匙交办公室且纪委确认后,方可办理调动或退休手续。属于个人原因,造成实物资产盘亏、毁损、丢失的,应按照评估价予以赔偿。

 9.凡属于对本镇进行捐赠、奖励、调入的实物资产,相关经办部门或个人应及时、如实向办公室登记验收以便财务入帐,不得隐匿瞒报、漏报和少报。

 10.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内资产保管第一负责人,确保资产不流失。

 11.对实物资产实行清查盘点制度。清查盘点分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由办公室会同财政所组织实施,以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年终应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于实物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根据帐面数和实存数,编制“实物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情况表”,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做出调整记录,并报办公室备案。

 十一、机关人员工作纪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和个人主观能动作用,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爱岗敬业、勤政为民,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工作积极主动,相互协调配合。遇事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4.按照职责权限开展工作,对于重大事项和问题,须经集体讨论研究,拿出方案,并向主分管和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不得“先斩后奏”。切实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5.加强督查督办,营造紧张快干的气氛,对因工作拖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6.加强工作考核,层层了解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工资奖金及干部任用挂钩。

 7.各部门要安排一名信息人员,向办公室报送本部门相关信息,每周不少于 2 篇,用于对我镇门户网站的宣传推广和维护。

 8.各部门电话号码、个人手机号码,若有变更需及时到办公室登记。

 (二)纪律制度 1.机关干部应时刻以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约束自己,树立“公仆”形象。

 2.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讲究职业道德,做到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言行一致。

  3.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努力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工作中不得以权谋私。上班期间严禁打扑克、搓麻将、玩电脑游戏。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决策,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

 5.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作风,坚持党性原则,搞好同志间的相互团结,严禁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或传播小道消息等不良行为,如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十二、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 1.为确保本镇计算机稳定运行和安全保密,发挥计算机系 统和网络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为各部门、中心配备的计算机,只能用于本镇机关部门 办公,不得挪作它用,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非本镇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3.对分配到相关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各部门负责人为该设备使用与管理的责任人。各部门要加强办公 自动化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爱护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5.要严格按照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操作程序使用,不

  得违章操作。

 6.每天下班后要及时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防止火灾发生。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7.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制作、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和其它有害数据。纪委、办公室将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和其他有害数据等,除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机关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8.各部门必须加强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县公安局、县电信局《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责任书》的要求,真正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9.各部门要按照各级保密部门的要求,自觉强化保密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上互联网计算机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的电子邮件及其它网络信息传输工具传送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图象、语音等信息。如发生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向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报告。

 10.本镇计算机必须设置用户密码,密码管理由使用人负责;密码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密码长度不能少于 8 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多于 3 个月。

  11.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 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本镇计算机在国际互联网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 秘密信息或含有反动政治内容、淫秽内容及对个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

 13.各部门计算机及配件,由办公室、财政所和各部门建立三方台帐。每年由办公室会同财政所、各部门进行互查核对登 记一次。发现配件短少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赔偿。

 14.对因串机使用或违章操作所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的, 除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使用人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5.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6.为不影响机关网络运行,各办公室不得私自安装网络路由器,凡不私自安装,被网络监控设备监控到的,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切断该办公室网络,并不再供网。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1.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各部门平时应注意收集,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齐送交办公室统一归档。

  2.办公室应在第二年的三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应归档的材料收集齐全,立卷归档。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按文件形成的规律,保持它们之间联系,按照类目表规定,分类整理立卷,填好“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编写全宗介绍,建立全宗卷编号序号,填写案卷目录。

 4.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安全.保密的规定,自觉维护档案的安全。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携带有关介绍信,并经本镇分管书记批准后方可借阅。在查阅过程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摘抄及复印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库房,非专职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5.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尘、防有害气体等档案安全保护工作。档案库房内严禁烟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食品。

 6.对档案保管情况坚持每季一小检,每年一大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十四、保密制度 1.各部门收到的以及负责人外出开会带回的各种密级材料(或文件),统一交由办公室登记保管,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按照传阅范围阅处,履行签字手续,不得私自扩大传阅范围。无关人员不得在负责人办公室.镇办公室和其它部门乱翻乱看。

 2.秘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内阅办,阅后及时清退。如确因工作需要随时使用的文件或需带出本镇的文件,应先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严加保管,及时归还。

  3.各种秘密资料不得擅自翻印、复印。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翻印、复印的资料,应同原件一样登记、保管。

 4.涉密人员不得泄露内容,不得在规定范围以外讨论。

 十五、 节能管理制度 为节约成本,合理使用办公设备及现场能源设施,确保各项能源设施高效安全地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1.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长时间不用电器设备应拔掉插头,以节省待机时的耗电;并主动关闭其余不使用的灯,减少能源消耗。

 2.办公室使用饮水机应于每日下班后关闭电源,节省非上班时间的保温电源消耗。

 3.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室内温度高于 30℃、低于 10℃时可开启空调。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温度设置要适中,空调开启后,请随手关门不开窗户,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 26℃,冬季室内温度设置不得高于 20℃。在规定的空调开启温度以外及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使用空调。

 4.会议室由物业统一管理,负责使用完毕后关闭空调和照 5.拖地、打扫卫生要尽量节约用水,禁止用桶装纯净水洗茶具、洗手、浇灌花木、泼洒地板等。

 6.强化文印耗材的管理工作。必须使用打印件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①打印前仔细校核,尽量避免错误打印浪费纸张;②凡超过 3 页的文件必须实行双面打印;

  ③如不慎出现错误打印,则将可利用的纸张用作试用纸或草稿纸。

 7.降低办公电话费开支。自觉利用内部集群网通话,严禁使用办公电话闲聊、娱乐、信息咨询、网上注册、充值活动,严禁私人电话与办公电话捆绑,节约通讯费用,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根据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相应考核扣分。

 8.减少办公经费开支。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

 9.每天下班以后,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检查办公室内的各项电气设备是否关闭。

 十六、食堂管理制度 1.周一至周六每天必须按时开饭(法定长假开饭时间由办公室安排)。午餐 12:00-12:30。

 2.个人就餐:实行单人分餐制。

 3.来客招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办理。

 4.食堂必须在次月 5 号前与办公室核对好上月的招待费用,并按规定办好相关报批手续,逾期不结的,由食堂经办人自行负责。

 5.炊事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定期体检,勤擦洗桌凳、餐具,保证食品洁净、生熟分开。

 6.对食堂的环境卫生、服务态度、 饭菜价格等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测评考核,一般每半年一次,若满意率低于 80%,则限期

  整改。

 十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拨弄和拆除楼内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若有机关人员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通知物业公司,派专人及时修理。

 2.禁止将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带入楼内,不准在楼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以保证楼内供电线路安全。

 3.正确使用各种办公电器设备,下班或人离开时应及时关闭电源。

 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将门窗关好,将文件柜、办公桌、办公室锁好,防止被盗和破坏。

 5.办公电脑要设置开机密码,重要文件要做好加密和备份。

 6.办公室内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路。不得擅自添加大功率电器。办公室做到人走电关,确保节约与安全。

 7.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年内如部门出现安全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均取消评先资格,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清洁卫生制度 1、办公室内应做到:物品放置有序,门窗亮净,无积尘、蛛网、痰迹和烟头、纸屑等垃圾,烟缸、痰盂应保持清洁。

 2、单位内公共场所应做到:没有随意抛洒的杂物,车辆按行政大楼停车规定停放,自觉维护复印室、资料室内的卫生,做

  到物品按序摆放,作业后随手关门。

 7.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处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

 8.每天上午上班,自觉清扫所在办公室卫生;每天下班后,要再次进行清扫,做到窗明地净,室内外无痰迹、纸屑、杂物、烟头、灰尘,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美观。

 9.办公室应及时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对其负责的公共区域和指定区域进行打扫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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