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警务室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0-07-20 来源: 演讲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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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XX/ XXXXX—XXXX

  掌上警务室服务规范

 (送审讨论稿)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发 布

 DBXX/ XXXXX—XXXX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服务要求 .......................................................................... 1 5 服务内容 .......................................................................... 2 6 服务方式 .......................................................................... 3 7 服务评价 .......................................................................... 3

 DBXX/ XXXXX—XXXX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公安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公安厅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山西大集方圆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蓉、李卫、李响、梁琳、原庆、崔志敏、李宇慧、高丽杰

 DBXX/ XXXXX—XXXX 1 掌上警务室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掌上警务室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掌上警务室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公安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公发[2006] 5 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安厅贯彻〈公安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公发[2006]9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的通知(晋公通字[2007]66号); 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公通字 [2020]1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警务室 警务室是依托派出所所设置的直接面向社区、以社区为基本单位,为群众提供信息交流、办证咨询、人口管理等服务项目的场所。

 3.2

 掌上警务室 掌上警务室是基于手机应用程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等内容的警民互动系统。

 4 服务要求 4.1 掌上警务室服务应遵循依法、公正、文明、高效的原则。

 4.2 掌上警务室服务应发布真实、及时、准确、客观以及正能量的内容信息。

 4.3 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关系,确保掌上警务室服务网络和数据的信息安全。

 DBXX/ XXXXX—XXXX 2 4.4 掌上警务室服务内容要明确各相关栏目的主题和标准要求,严格信息采编、审核把关、信息回复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高起点、高层次、高标准地做好信息发布、警民互动等工作,确保“掌上警务室”的高效运转。

 5 服务内容 5.1 掌上警务室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信息发布; b) 便民服务; c) 互动交流。

 5.2 信息发布 5.2.1 掌上警务室民警发布的党建动态、党员风采、基层警讯、警情通报、安全防范、便民公告、办事指南等信息应分类合理、便于查询。

 5.2.2 掌上警务室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可发布社区活动和重要通知。

 5.2.3掌上警务室发布的信息应明确并及时更新。

 5.3 便民服务 5.3.1 社区警务信息可通过掌上警务室向群众公开,内容应至少包括警务室简介、社区民警简介、辖区范围示意图、联系方式。

 5.3.2 公安业务办理信息可通过掌上警务室向群众公开,内容应至少包括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承办单位、收费标准。

 5.3.3 掌上警务室向群众提供公安业务线下办理站点的地理位置信息及导航服务。

 5.3.4 掌上警务室向群众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内容应至少包括矛盾调解流程、矛盾申请材料、矛盾办理程序、进度查询以及相关案例参考。

 5.3.5 掌上警务室向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在线咨询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服务人员认证信息、工作时间、咨询记录。

 5.3.6 掌上警务室可以在线受理实名制图文、视频报警。

 5.3.7 掌上警务室向群众提供防骗查询服务,内容应至少包括手机号、短信、网址鉴定及经典诈骗案例查询。

 5.4 互动交流 5.4.1 掌上警务室可受理群众匿名或实名举报的安全隐患、违法犯罪线索。

 5.4.2 掌上警务室应收集群众提出的关于社区警务工作和社区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批评、建议、意见。

 5.4.3 掌上警务室应收集驻地单位和经营场所反馈的安全宣传、安全演练、安全检查、安全整改成果等内容。

 5.4.4 掌上警务室向群众公开各种社区公益活动,在线受理志愿者认证、活动申请、活动发布。

 DBXX/ XXXXX—XXXX 3 5.4.5 群众通过掌上警务室可发布房屋出租、寻物启事、失物招领、寻人启事等交流互助信息。

 5.4.6 掌上警务室群众与民警、驻地单位与民警、群众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信息应及时提醒、查看、反馈。

 6 服务方式 6.1 移动互联网 掌上警务室通过移动互联网可提供地理位置信息服务、导航服务、消息提醒服务、微信服务。

 6.2 微信小程序 群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掌上警务室获得与之相关的社区警务动态、便民信息并实现与民警互动交流。

 6.3App 应用程序 民警通过 APP 应用程序实现发布、收集、受理相关信息,针对群众提出的咨询进行线上反馈回复。

 7 服务评价 7.1 定期通过问卷方式或第三方测评形式收集群众对社区警务室信息化使用的评价。

 7.2 定期收集群众对公安执法、服务、警容风纪的监督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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