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政治知识点汇总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 演讲稿 点击:

 - - 01- - 国 策 、 战 略 、 理 念 ( 3 3 个 考 点 )

 1.基 本 国 策 :

 对 外 开 放 、 计 划 生 育 、 保 护 环 境 、 节 约 资 源 。

 2.治 国 战 略 :依 法 治 国 、以 德 治 国 、科 教 兴 国 、人 才 强 国 、可 持续 发 展 、 西 部 大 开 发 。

 3.发 展 理 念 :

 科 学 发 展 观 、 和 谐 社 会 、 以 人 为 本 、 低 碳 生 活 。

 - - 02- - 发 展 道 路 、 理 论 体 系 、 伟 大 旗 帜 ( 3 3 个 考 点 )

 1.发 展 道 路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道 路 、可 持 续 发 展 道 路 生 态 友 好型 社 会 、资 源 节 约 型 社 会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

 2.理 论 体 系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含 邓 论 、三 代 、科 发 )。

 3.伟 大 旗 帜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它 包 含 中 国 特 色 社 会主 义 道 路 、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两 个 方 面 内 容 )

 。

 - - 03- - 标 志 、 标 准 ( 7 7 个 考 点 )

 1.改 革 开 放 战 略 方 针 确 立 的 标 志 是 :

 1978 年 党 的 十 一 届 三 中 全会 的 召 开 。

 2.我 国 对 外 开 放 迈 上 新 阶 段 的 标 志 是 :

 2001 年 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织 (即 WTO)。

 3.人 类 社 会 进 入 文 明 时 代 的 标 志 是 :

 文 字 的 出 现 。

 4.中 国 进 入 近 代 史 的 标 志 是 :

 1840 年 鸦 片 战 争 的 爆 发 。

 5.中 国 革 命 进 入 崭 新 的 历 史 阶 段 的 标 志 :

 1921 年 中 国 共 产 党 的诞 生 。

 6.标 志 着 中 国 人 民 翻 身 做 了 主 人 的 历 史 事 件 是 :

 1949 年 10 月 1日 新 中 国 的 诞 生 。

 7.世 界 经 济 全 球 化 趋 势 继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标 志 是 :中 国 加 入 世 界 贸易 组 织 ( 即 WTO)

 。

 - - 04- - 之 路 、 之 本 、 根 本 、 基 础 等 ( 5 35 个 考 点 )

 1.改 革 开 放 是 :

 强 国 之 路 , 是 富 民 之 路 。

 2.我 国 的 立 国 之 本 是 :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它 也 是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事 业 的 政 治 保 证 )。

 3.我 国 的 兴 国 之 要 是 :

 以 经 济 建 设 为 中 心 。

 4.民 族 之 根 是 :

 民 族 文 化 (民 族 之 魂 是 :

 民 族 精 神 )。

 5.实 行 改 革 开 放 、发 展 经 济 的 根 本 目 的 就 是 :不 断 提 高 人 民 的 生活 水 平 和 生 活 质 量 。

 6.党 和 政 府 一 切 工 作 的 根 本 出 发 点 是 :维 护 人 民 群 众 的 根 本 利 益 。

 7.社 会 主 义 的 根 本 任 务 是 :

 解 放 和 发 展 生 产 力 。

 8.实 行 依 法 治 国 和 以 德 治 国( 即 法 治 和 德 治 )的 根 本 目 的 是 :保证 人 民 群 众 真 正 成 为 国 家 的 主 人 。

  9.国 家 的 根 本 大 法 是 :

 宪 法 。

 10.我 国 的 根 本 制 度 是 :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

 11.我 国 的 根 本 政 治 制 度 是 :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

 12.一 切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的 根 本 活 动 准 则 是 :

 宪 法 。

 13.依 法 治 国 的 根 本 目 的 :

 保 证 人 民 行 使 当 家 作 主 的 权 利 , 维 护人 民 当 家 作 主 的 地 位 。

 14.科 学 发 展 观 的 根 本 方 法 是 :

 统 筹 兼 顾 。

  15.社 会 主 义 的 根 本 任 务 是 :

 解 放 和 发 展 生 产 力 。

  16.要 解 决 我 国 诸 如 存 在 的 就 业 难 、 医 疗 难 、 教 育 难 、 收 入 不 均等 难 题 的 根 本 途 径 是 :

 以 经 济 建 设 为 中 心 。

 大 力 解 放 和 发 展 生 产 力 。

  17.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 最 根 本 的 就 是 :

 坚 持 中 国特 色 社 会 主 义 道 路 和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

 18.发 展 社 会 主 义 民 主 政 治 , 最 根 本 的 途 径 是 :

 必 须 坚 持 中 国 特色 社 会 主 义 政 治 发 展 道 路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人 民 当 家 作 主 、依 法治 国 三 者 有 机 统 一 。

 19.实 现 人 民 当 家 作 主 和 实 行 依 法 治 国 的 根 本 保 证 是 :

 坚 持 党 的领 导 。

 20.社 会 主 义 的 一 个 根 本 原 则 ,也 是 最 终 目 标 ,指 的 是 :实 现 共 同富 裕 。

 21.计 划 生 育 政 策 的 基 本 内 容 是 :

 晚 婚 晚 育 , 少 生 优 生 , 控 制 人口 数 量 , 提 高 人 口 素 质 , 优 化 人 口 分 布 。

  22.依 法 治 国 的 基 本 要 求 :坚 持 有 法 可 依 、有 法 必 依 、执 法 必 严 、违 法 必 究 。

  23.科 学 发 展 观 的 基 本 要 求 是 :

 坚 持 全 面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

  24.我 国 的 基 本 国 情 是 :

 我 国 正 处 于 并 将 长 期 处 于 社 会 主 义 初 级阶 段 ( 就 是 不 发 达 阶 段 )

 。

  25.我 国 的 基 本 民 族 政 策 ( 或 叫 民 族 制 度 )

 是 :

 民 族 区 域 自 治 制度 。

  26.我 国 的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是 :

 公 有 制 为 主 体 , 多 种 所 有 制 经 济 共同 发 展 。

 27.普 通 法 律 制 定 的 依 据 和 基 础 是 :

 宪 法 。

 宪 法 赋 予 公 民 的 基 本政 治 权 利 是 :

 选 举 权 和 被 选 举 权 。

  28.发 展 科 技 和 培 养 人 才 的 基 础 是 :

 教 育 。

  29.人 类 赖 以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基 础 是 :

 自 然 资 源 。

  30.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的 基 础 是 :

 公 有 制 经 济 。

  31.发 展( 海 峡 )两 岸 关 系 的 基 础( 或 说 前 提 )是 :坚 持 一 个 中 国的 原 则 。

 32.实 现 祖 国 和 平 统 一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是 :

 坚 持 一 个 中 国 的 原 则 。

 33.我 国 处 理 民 族 关 系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

 民 族 平 等 、 民 族 团 结 和 各民 族 共 同 繁 荣 。

  34.人 们 参 加 社 会 生 活 、遵 守 公 共 秩 序 的 基 本 规 则 是 :《 刑 法 》和《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法 》 。

  35.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的 基 本 要 求 :

 就 是 要 促 进 人 与 自 然 的 和 谐 ,实 现 经 济 发 展 和 人 口 、资 源 、环 境 相 协 调 ,坚 持 走 生 产 发 展 、生活 富 裕 、 生 态 良 好 的 文 明 发 展 道 路 。

 - - 05- - 目 的 、 目 标 ( 7 7 个 考 点 )

 1.实 行 改 革 开 放 、发 展 经 济 的 根 本 目 的 就 是 :不 断 提 高 人 民 的 生活 水 平 和 生 活 质 量 。

 2.社 会 主 义 的 最 终 目 标 是 :

 实 现 人 民 群 众 共 同 富 裕 。

  3.党 的 十 六 大 确 立 21 世 纪 头 20 年 ,我 国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奋 斗 目 标是 :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

 4.实 行 依 法 治 国 和 以 德 治 国( 即 法 治 和 德 治 )的 根 本 目 的 是 :保证 人 民 群 众 真 正 成 为 国 家 的 主 人 。

 5.依 法 治 国 的 根 本 目 的 :保 证 人 民 行 使 当 家 作 主 的 权 利 ,维 护 人民 当 家 作 主 的 地 位 。

 6.社 会 主 义 的 最 终 目 标 是 :

 实 现 全 体 人 民 共 同 富 裕 。

 7.我 国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的 目 标 是 :建 立 和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制 。

 - - 06- - 任 务 、 职 责 、 作 用 ( 4 4 个 考 点 )

 1.社 会 主 义 的 根 本 任 务 是 :

 解 放 和 发 展 生 产 力 。

 2.公 安 机 关 的 职 责 和 人 民 警 察 的 任 务 是 :见 初 二 教 材 P51 最 后 一段 。

 3.社 会 主 义 的 根 本 任 务 是 :

 解 放 和 发 展 生 产 力 。

 4.在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中 发 挥 着 主 导 作 用 ,起 着 关 键 性 作 用 的 是 :国有 经 济 。

 - - 07- - 之 最 、 最 终 、 第 一 、 主 体 等 ( 0 20 个 考 点 )

 1.社 会 主 义 的 最 终 目 标 是 :

 实 现 人 民 群 众 共 同 富 裕 。

  2.法 律 最 主 要 的 特 征 是 :

 由 国 家 强 制 力 保 证 实 施 。

  3.宪 法 具 有 最 高 的 法 律 效 力 。

  4.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最 根 本 的 就 是 :坚 持 中 国 特色 社 会 主 义 道 路 和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

 5.制 定 和 修 改 的 程 序 最 为 严 格 的 法 律 是 :

 宪 法 (具 体 是 :

 见 初 二教 材 P56 大 号 字 )。

  6.社 会 主 义 的 最 终 目 标 是 :

 实 现 全 体 人 民 共 同 富 裕 。

 7.公 民 最 基 本 的 权 利 ( 也 是 公 民 享 有 其 他 一 切 权 利 的 先 决 条 件 )是 指 :

 人 身 自 由 权 。

  8.公 民 行 使 监 督 权 最 直 接 、有 效 的 手 段 和 方 式 是 :新 闻 监 督 。

 9.我 国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关 是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

  10.我 国 的 最 高 立 法 机 关 是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

  11.发 展 社 会 主 义 民 主 政 治 ,最 根 本 的 途 径 是 :必 须 坚 持 中 国 特 色社 会 主 义 政 治 发 展 道 路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人 民 当 家 作 主 、依 法 治国 三 者 有 机 统 一 。

  12.科 学 技 术 ( 简 称 科 技 )

 是 第 一 生 产 力 。

  13.科 学 发 展 观 的 第 一 要 义 是 :

 发 展 。

  14.国 家 的 一 切 权 力 属 于 :

 人 民 (而 不 是 公 民 )。

  15.影 响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首 要 问 题 是 :

 人 口 问 题 。

  16.在 国 家 法 律 体 系 中 居 于 首 要 地 位 的 是 :

 宪 法 。

  17.中 华 文 化 的 主 要 载 体 是 :

 汉 字 。

  18.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的 主 要 职 权 有 :

 最 高 立 法 权 、 任 免 权 、 决定 权 、 监 督 权 。

  19.公 有 制 经 济 在 我 国 经 济 领 域 中 占 主 体 地 位 , 主 要 体 现 在 :

 就全 国 而 言 ,公 有 资 产 在 社 会 总 资 产 中 占 优 势 ;国 有 经 济 控 制 国 民经 济 命 脉 , 对 经 济 发 展 起 主 导 作 用 。

 20.依 法 治 国 的 主 体 是 :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

 - - 08- - 特 点 、 特 征 ( 6 6 个 考 点 )

 1.目 前 ,我 国 现 在 达 到 的 小 康 生 活 水 平 具 备 如 下 特 点 :属 于 低 水平 的 、 不 全 面 的 、 发 展 很 不 平 衡 的 小 康 。

 2.法 律 最 主 要 的 特 征 是 :

 由 国 家 强 制 力 保 证 实 施 。

 3.中 华 文 化 的 两 大 特 点 ( 或 说 特 征 )

 是 :

 源 远 流 长 ,博 大 精 深 。

 4.在 我 国 ,人 民 享 有 的 民 主 政 治 权 利 具 有 两 大 特 点 :广 泛 性 和 真实 性 。

 5.民 族 的 基 本 特 征 有 哪 些 :

 见 《 能 训 》 P84 第 1 题 。

 6.我 国 各 民 族 在 区 域 分 布 上 有 何 特 点 :

 大 杂 居 , 小 聚 居 。

 - - 09- - 内 涵 、 含 义 、 定 义 ( 3 13 个 考 点 )

 1.建 设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其 内 涵 是 :建 设 一 个 民 主 法 治 、公 平正 义 、诚 信 友 爱 、充 满 活 力 、安 定 有 序 、人 与 自 然 和 谐 相 处 的 社会 。

 2.违 法 行 为 的 含 义 :是 指 不 履 行 法 律 规 定 的 义 务 或 做 出 法 律 所 禁止 的 行 为 。

 3.犯 罪 的 定 义 :是 指 具 有 社 会 危 害 性 、触 犯 刑 法 并 依 法 应 受 刑 罚处 罚 的 行 为 。

 4.公 民 的 基 本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含 义 :指 由 宪 法 规 定 的 公 民 享 有 和 履行 的 最 主 要 的 、 具 有 决 定 意 义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5.公 民 的 经 济 权 利 的 含 义 :指 公 民 享 有 经 济 物 质 利 益 方 面 的 权 利 ,它 主 要 包 括 劳 动 权 、 休 息 权 、 生 活 保 障 权 等 。

 6.中 华 民 族 精 神 的 内 涵 :是 指 以 爱 国 主 义 为 核 心 的 团 结 统 一 、爱好 和 平 、 勤 劳 勇 敢 、 自 强 不 息 。

  7.环 境 问 题 的 定 义 :是 指 人 类 不 合 理 地 开 发 利 用 资 源 所 造 成 的 环境 污 染 与 破 坏 。

 8.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含 义 :

 既 满 足 当 代 人 的 需 要 ,又 不 对 后 代 满 足 其需 要 的 能 力 构 成 危 害 。

 9.依 法 治 国 的 含 义 :

 见 课 本 P76 最 后 一 段 大 号 字 。

 10.继 承 权 的 含 义 :

 是 指 继 承 人 依 法 享 有 的 取 得 被 继 承 人 遗 产 的权 利 。

 11.智 力 成 果 权 的 定 义 :

 也 叫 知 识 产 权 , 它 是 法 律 确 认 的 人 们 对其 创 造 性 智 力 成 果 所 享 有 的 专 有 权 利 ,这 一 权 利 同 时 具 有 人 身 权 和 财 产 权 两 方 面 的内 容 。

 12."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的 含 义 /内 涵 :代 表 中 国 先 进 生 产 力 的 发展 要 求 、代 表 中 国 先 进 文 化 的 前 进 方 向 、代 表 中 国 最 广 大 人 民 的根 本 利 益 。

  13.科 学 发 展 观 的 含 义 /内 涵 :第 一 要 义 是 发 展 ;核 心 是 以 人 为 本 ;基 本 要 求 是 坚 持 全 面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 根 本 方 法 是 统 筹 兼 顾 。

 - - 10- - 机 关 、 机 构 ( 7 7 个 考 点 )

 1.我 国 的 法 律 监 督 机 关 是 指 :

 人 民 检 察 院 。

 2.我 国 的 法 律 审 判 机 关 是 指 :

 人 民 法 院 。

  3.人 民 行 使 国 家 权 力 的 机 关 是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和 地 方 各 级 人民 代 表 大 会 ( 统 称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

 。

  4.我 国 的 国 家 机 关 有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国 家 行政 机 关( 人 民 政 府 )、国 家 审 判 机 关( 人 民 法 院 )、国 家 检 察 机关 ( 人 民 检 察 院 )

 。

 5.我 国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关 是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

  6.我 国 的 最 高 立 法 机 关 是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

  7.在 我 国 ,有 权 制 定 和 修 改 宪 法 的 国 家 机 关 是 :

 全 国 人 大 ( 即 全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

 。

 - - 11- - 制 度 、 原 则 ( 7 7 个 考 点 )

 1.我 国 的 根 本 制 度 是 :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

 2.我 国 的 根 本 政 治 制 度 是 :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

  3.我 国 的 基 本 民 族 制 度( 或 叫 政 策 )是 :民 族 区 域 自 治 制 度 。

  4.我 国 的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是 :公 有 制 为 主 体 ,多 种 所 有 制 经 济 共 同发 展 。

  5.我 国 的 分 配 制 度 是 指 :以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体 、多 种 分 配 方 式 并 存 。

 6.我 国 处 理 民 族 关 系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民 族 平 等 、民 族 团 结 和 各 民族 共 同 繁 荣 。

 7.社 会 主 义 的 一 个 根 本 原 则 ,也 是 最 终 目 标 ,指 的 是 :实 现 共 同富 裕 。

 列 举 成 就 方 面

 1. 列 举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取 得 的 巨 大 成 就 :

 ( ( 1 1 )

 表 现 :

 经 济 实 力 大 幅 提 升 ; 人 民 生 活 显 著 改 善 , 城 乡 居 民收 入 较 大 增 加 , 家 庭 财 产 普 遍 增 多 ; 民 主 法 制 建 设 取 得 新 进步 ; 文 化 建 设 开 创 新 局 面 ; 社 会 建 设 全 面 展 开 。

 ( ( 2 2 )

 具 体 事 例 :

 “ 神 舟 ” 系 列 宇 宙 飞 船 的 成 功 发 射 ; 青 蔵 铁 路的 建 成 通 车 ; 奥 运 会 与 残 奥 会 的 成 功 举 办 ; 战 胜 洪 水 、 非 典 、地 震 等 自 然 灾 害 等 。

 2. 举 例 说 明 开 放 给 人 民 生 活 带 来 的 巨 大 变 化 :

 ( ( 1 1 )

 生 活 用 品 的 变 化 :

 手 机 、 电 脑 等 已 经 成 为 群 众 的 日 常 用品 ; 轿 车 步 入 寻 常 百 姓 家 、 家 用 电 器 不 断 更 新 ; 农 村 盖 起 了 别墅 ; 饮 食 更 加 注 重 营 养 等 。

 ( ( 2 2 )

 休 闲 方 式 的 变 化 :

 人 们 的 业 余 文 化 生 活 不 断 丰 富 , 电 视 、上 网 、 旅 游 等 休 闲 娱 乐 方 式 丰 富 着 人 们 的 生 活 。

 3. 在 社 会 生 活 中 , 我 们 正 享 受 着 改 革 、 开 放 的 成 果 。

 请 例 举 出三 个 这 样 的 事 例 。

 农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和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 义 务 教 育 实 行 真 正 的 免 费教 育 ; 陈 旧 的 校 舍 得 到 翻 建 和 维 修 ; 城 镇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和 环 境得 到 有 效 改 善 等 。

 分 析 原 因 方 面

 4.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取 得 成 就 的 主 要 原 因 :

 ① 始 终 坚 持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不 动 摇 ;

 ② 始 终 坚 持 以 经 济 建 设 为 中 心 , 不 断 深 化 改 革 ,扩 大 开 放 ; ③ 坚 持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 ④ 正 确 处 理 改 革 、 发 展 、 稳 定 三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 ⑤ 实 行 了 中 国 特 色 的 经 济 制 度 ; ⑥ 坚 持 三 个 文 明 一 起 抓 ; ⑦ 积 极 实 施 科 教 兴 国 、 人 才 强 国 、 可 持 续 发 展 等 战 略 ; ⑧ 全 面 贯 彻 和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 实 施 了 一 系 列 符 合 我 国 国 情 的基 本 国 策 和 决 策 。

 原 因 归 类 :

 经 济 上 :

 坚 持 了 以 经 济 建 设 为 中 心 , 大 力 发 展 生 产 力 ; 进 一 步深 化 改 革 、 扩 大 开 放 ; 转 变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 实 现 经 济 又 好 又 快发 展 ; 坚 持 以 公 有 制 经 济 为 主 体 的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和 按 劳 分 配 为主 体 分 配 制 度 ; 实 施 了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 走 共 同 富 裕 的 发 展 道路 等 。

 政 治 上 :

 坚 持 了 党 的 正 确 领 导 ; 坚 持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 坚 持 人 民代 表 大 会 制 度 ; 坚 持 民 族 区 域 自 治 ; 全 国 各 民 族 平 等 互 助 、 团结 合 作 、 艰 苦 创 业 、 共 同 发 展 文 化 上 :

 加 快 发 展 科 学 技 术 , 坚 持 教 育 优 先 发 展 的 战 略 地 位 ,实 施 科 教 兴 国 、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 建 设 创 新 型 国 家 ; 坚 持 了 马 列主 义 、 毛 泽 东 思 想 、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导 , 深 入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 建 设 和 谐 文 化 , 培 育 文 明 风 尚 ; 弘扬 民 族 精 神 , 发 扬 艰 苦 奋 斗 的 优 良 传 统 。

 5.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们 取 得 一 切 成 绩 和 进 步 的 根 本 原 因 是 什 么 ? 开 辟 了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道 路 , 形 成 了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体 系 。

 6. 这 些 伟 大 成 就 的 取 得 说 明 了 什 么 ?

 ① 说 明 只 有 在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下 , 走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道 路才 能 发 展 中 国 。

 ② 说 明 坚 持 "一 个 中 心 ,两 个 基 本 点 "为 核 心 的 基 本 路 线 不 动 摇 的正 确 性 。

 ③ 说 明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党 中 央 实 施 的 战 略 、 国 策 及 采 取 的 各 项 重大 举 措 是 完 全 正 确 的 。

 7. 制 定 对 外 开 放 基 本 国 策 的 依 据 。

 当 今 世 界 是 开 放 的 世 界 ;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初 级 阶 段 的 基 本 国 情 。

 经 验 总 结

 8. 从 我 国 改 革 、 开 放 所 取 得 的 巨 大 成 就 中 , , 可 以 得 出 哪 些 基 本 结论 和 经 验 ? 只 有 社 会 主 义 才 能 发 展 中 国 ; 社 会 主 义 具 有 无 比 的 优 越 性 ; 坚持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不 动 摇 ; 中 国 共 产 党 是 中 国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的 领导 核 心 ; 必 须 坚 持 以 经 济 建 设 为 中 心 ; 必 须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则 ; 必 须 坚 持 改 革 创 新 ; 必 须 落 实 以 人 为 本 的 科 学 发 展 观 ; 必须 贯 彻 落 实 科 教 兴 国 、 自 主 创 新 等 国 家 重 大 发 展 战 略 等 。

 9. 改 革 开 放 的 经 验 给 我 们 什 么 启 示 ? 改 革 开 放 是 强 国 之 路 ; 我 们 要 亳 不 动 摇 地 坚 持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不动 摇 ; 以 经 济 建 设 为 中 心 , 大 力 发 展 生 产 力 ; 改 革 是 社 会 主 义发 展 的 直 接 动 力 , 我 们 要 不 断 深 化 改 革 ,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具 体 制度 ; 对 外 开 放 是 我 国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必 要 条 件 , 我 们 要 扩 大 对 外开 放 水 平 , 积 极 开 展 对 外 贸 易 , 更 好 地 利 用 国 内 外 两 个 市 场 、两 种 资 源 , 发 展 自 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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