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数据管理规范--编制说明x

发布时间:2020-10-05 来源: 演讲稿 点击:

 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数据管理规范》 任务来源 (项目计划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数据管理规范》(项目编号为2020-2-151)。

 负责起草单位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四楼西侧、三楼北侧 参与起草单位 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表1 标准起草人(全部起草人,应与标准文本前言中起草人排序一致)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电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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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情况 1、编制过程简介 1. 成立起草组,制定工作方案 2020年8月中旬,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联合成立本标准的编制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标准编制的目标要求、工作思路、人员分工以及阶段进度等工作。

 2. 收集资料,编写标准草案 2020年8月下旬,通过线下收集、网络搜索等方式,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数据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文献、报道等文字材料进行了全面搜集整理,并结合当前发展及研究现状进行了系统研究分析,形成标准编制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标准框架,进一步展开标准的编制工作,形成标准草案。

 3. 组织分析,形成标准初稿 2020 年 9 月上旬,标准编制小组针对标准草案,组织召开内部讨论会,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标准框架最终确定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机构与职责、数据分类、数据采集、数据交换与共享、数据审核、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监督与考核,并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形成标准初稿。

 4. 研讨论证,形成征求意见稿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必要性:

 (1)标准化工作部署需要:2018 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文《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 年)》(国管办发〔2018〕6 号),对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安徽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皖管〔2018〕15 号),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明确提出“要求重点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等相关工作标准”,以满足机关事务工作发展需要。

 (2)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需要:

 2014 年 7 月,中央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公车改革正式被提上议程。安徽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并居全国首先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为公车的科学化管理提供了有利技术支持。平台的数据管理工作则是平台工作的关键内容,因此亟需借助标准化手段明确平台数据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数据采集内容、数据传输和共享、数据应用、安全管理等要求,规范化数据管理工作。

 (3)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需要:

 公车改革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为进一步夯实公车管理基础,国管局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以促进党政机关公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掌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为有效引导我省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管理办法》内容做好公务用车数据管理标准化工作,为统计报告工作提供有效数据支撑显得尤为必要。

 意义:

 (1)本标准对我省公务用车数据管理工作做出了基本规范和指引,有效完善了机关事务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体系,填补了我省公务用车数据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空白。

 (2)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升级提供标准化支撑,有效提升平台管理工作效率和效益,充分展示数据的效益性、效率性、方便性、共享性优势。

 (3)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我省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高效、高质开展提供重要保证,进一步为巩固我省公务用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提供了可靠保障。

 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3.1 制定标准的原则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数据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编制遵循“规范性、一致性、先进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1)规范性 本标准的结构及编写规则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

 (2)一致性 本标准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保持一致。

 (3)先进性 制定本标准时,参考了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并对当前行业发展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标准的内容,体现了技术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4)可操作性 编制小组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实际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要求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论证,标准内容反复经过专家研讨和验证确定,确保标准的可操作性。

 3.2 制定标准的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办法》

 3.3 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相兼容。

 4、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详细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机构与职责、数据分类、数据采集、数据交换与共享、数据审核、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监督与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

 明确了数据采集的具体内容、采集方式和采集频率; (2)

 规定了数据交换与共享方式和要求; (3)

 明确了数据审核内容和要求,对数据应用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 (4)

 从数据备份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明确了数据安全的相关内容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

 本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指标、参数基本参照平台技术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政策文件,以及结合我省公务用车数据管理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经专家总结而来。基本是行业内采取的先进和成熟的管理办法,经实践被证明是有效可行,并广泛征求了各方专家、领导意见。

 5、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无 6、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无 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

 建议本标准批准发布实施后,由标准批准发布部门和主管部门牵头,在标准实施范围内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使标准使用方及时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标准技术内容,保证标准顺利实施;并定期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及时关注标准的实施效果,注重实施信息的有效收集,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将收集的反馈意见汇总、梳理、研究,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统一操作,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9、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无 10、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注 :没有的请填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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