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 演讲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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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确保 3C、节能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的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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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 2.1 质量负责人负责 3C、节能认证标志的领用批准和保管; 2.2 办公室对认证证书的保管和复制负责; 2.3 质检员负责标志的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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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程序 3.1 认证标志的控制 3.1.1 认证标志的施加方式:

 本公司产品认证标志的施加方式采用印刷标志。

 3.1.2 认证标志使用的申请: a)质量负责人负责 3C 标志使用书面申请工作,将《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标志设计图、3C证书复印件报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批准,经批准《印刷/模压标志批准书》后方可自行印刷。

 b)质量负责人负责节能标志的申请工作,报《标志备案申请表》、标志设计图和节能证书复印件向 CQC 综合部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经同意后方可印刷。节能认证标志批准书的有效期与节能证书有效期相同,不需每年年审。

 c)质量负责人每年在 CCC 印刷标志有效期一个月内,向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申请年审,经批准后继续使用印刷模压标志。

 3.1.3 认证标志的使用 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3.1.3.1 未获证的产品不施加标志; 3.1.3.2 不在证书参数范围内的产品不施加标志; 3.1.3.3 例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施加标志; 3.1.3.4 认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施加标志; 3.1.3.5 证书暂停、撤销的不施加标志; 3.1.4 认证标志的施加位置 在产品本体上加施标志,每台产品加贴一个标志。

 3.1.5 认证标志的样式 a)3C 标志:图案如下左图所示 CCC 加 S,标志应成线性比例缩放,不允许使用变形标志。

 3C 认 证 标 志

  节能认证标志 b)节能认证标志:标志应成线性比例缩放,不允 许使用变形标志。

 3.1.6 认证标签的保管 3.1.6.1 印刷后的标志由质量负责人保管, 防止被 盗、被毁等事件,不得将标志转借、转卖给他人。并进行在册登记。

 3.1.6.2 质检员凭例行检验记录申领,质量负责人核查记录无误后,按产量发放标志,并在认证标志使用记录单上作好领用记录; 3.1.6.2 质检员在标志加贴过程中做好《认证标志使用记录》,将产品型号规格、编号等信息均需记录,在加贴中如出现未加贴好,导致标志无法使用时,应凭失效的标志至质量负责人进行更换,质量负责人应将失效标志保管好,在标志使用表中做好备注。

 3.2 证书的管理 3.2.1 办公室应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损坏、丢失,不得乱涂乱改,应保持清洁干净。

 3.2.2 不得伪造、出借、出租、转让、转卖认证证书或部分出示、部分复印认证证书。

 3.2.3 产品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同意,不准使用认证证书。

 4 相关记录 4.1

 印刷/压模标志申请书 4.2

 标志备案申请表 4.3

 认证标志使用记录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A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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