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来源: 疫情防控 点击:

 XX 县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情况 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置于全新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因此,作为党内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不折不扣地有效落实好监督责任。下面,笔者就如何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县财政局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实践谈一点粗浅的看法或体会。

 一、主要做法:

 (一)站在全局高度,做到履职不越位。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党委作为地方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因此,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当好参谋和助手,

 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引导和协助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要协助党委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涉及全局性的工作,积极推动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财政工作发展全局,并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实施。

 一是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的工作才有主心骨、有航向标,才不会迷失方向,纪委要协助党委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的要求,坚持从领导班子、科室(所)负责人抓起,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在认真落实好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细化制定了《XX 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别由局党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科室(财政所)负责人签订,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严格遵守、自觉维护党的各项政治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增强党性教育,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以及正反典型案例学习等,引导广大党员

 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督促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党委集体决策等制度,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实效。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拓宽学习领域,丰富教育形式,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在开展“两学一做”、“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活动中,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八个严禁”;并结合部门实际组织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增强法纪观念;坚持以中层干部为重点,积极开展正面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了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全局形成了从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氛围,增强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使财政干部更加自觉地执行廉洁

 自律的各项规定,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找准职能定位,做到尽责不缺位。

 认真把握好局纪委的职责定位,狠抓执纪问责,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创新制度善于监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整合财政内部业务科室的力量,将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监督上、放在“问题”上,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为抓手,在局机关推行局领导带班值周制度,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日常工作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抓作风建设开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巡查机制,时时刻刻拧紧落实“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螺丝,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对违犯纪律

 的人和事,该通报的通报,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并把违规违纪行为与年终目标考核责任书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认真履行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主责,切实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思路,优化流程,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从实际工作的运作来看,每个单位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总的情况是好的,但要真正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仍然存在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清晰。各级纪检部门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没有深刻领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的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对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缺乏足够认识,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潜意识中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思想偏差,没有认识到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现实要求和历史担当,缺乏政治敏感性。同时,存在一些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成员的

 责任追究不过硬,导致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制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了执纪监督的效果。

 (二)责任分工不明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但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着“两个责任”关系不明确,分工不具体,相互推诿的现象,有的以强调党委主体责任为借口推卸、弱化监督责任,使纪委监督责任错位、缺位、不到位,监督措施软弱乏力;有的则以监督责任替代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不重视、不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缺乏履行监督责任的组织保障,两者不能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有的对“三转”要求未完全落实,少数纪委书记依然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没有真正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职 能。

 (三)体制机制不健全。在目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编制、经费等没有独立,人、财、物在一定程度上都受制于监督对象。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还未完全到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况且多数单位纪委没有独立的纪检机构设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同级党委(党组)的班子成员,对同级党委(党

 组)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薄弱,纪委委员也多由其他科室(部门)负责人兼任,难以全面有效履职。

 (四)监督执纪不到位。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单位和部门的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多、监督检查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在抓早抓小方面功夫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8 小时外”的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紧时松,未形成常态,致使一些单位的作风纪律问题纠而复生,难以完全治愈。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全面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是党中央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也是各级纪委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应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明确纪委监督职能职责,找准工作定位。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

 (三)认真落实“ 三转” ,聚焦主业。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要切实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高度,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解决好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集中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奠定坚实基础。

 (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执纪监督保障。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既是影响反腐败成效的关键问题,也是决定纪委监督职能发挥的重要问题。一是深化纪检体制改

 革,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积极落实“两为主”、“两报告”要求,加快推进派出、派驻机构改革,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的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规定,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力行使制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制度和权力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制度,健全执行保障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创新纪检干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纪检干部上下流动和横向交流的常态化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不敢、不能、不便执纪监督的问题。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执纪监督基础。履行好监督职责,必须有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应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现象的发生,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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