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格力巴蜀文井小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27 来源: 疫情防控 点击:

 崇州市格力巴蜀文井小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运作协调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教研组、中心幼儿园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

 学校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和安全主任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保安人员及各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统筹、指导、协调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小学及幼儿园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安全主任负责抓好全面安全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分管工作负分管责任。

 (一)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 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小学、幼儿园的考核,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检查、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

 3.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4.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并责成相关领导和有关学校做好善后工作。

  5.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学校教育综合督导评估。

 (二)副校长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具体分管小学、与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可代校长组织召开所分管的小学与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办法与整改意见,不断完善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安全。

 2.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学校安全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3.指导保安和教师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4.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救能力。

 5.定期组织检查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7.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和副校长的领导下,协调、指导,并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体系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强化工作措施,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阶段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依法治教、校园治安保卫、校园消防、平安校园创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安全工作,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良好工作关系。

  3.负责教育局、学校有关安全文件阅办、安全工作宣传报道、档案资料等的安全工作。

  4.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并按要

  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信息等材料。

  5.负责督促、检查和考核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坚持每天对中学、每月对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和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规定时限立即整改,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字。

 6.指导学校安全工作,部署按期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

 7.负责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管理安保人员,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正常使用,妥善使用和保管监控设施和视频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8.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值宿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9.协调处理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要协助校长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抢救、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10.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四)教务主任工作职责

  1.做好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安全,落实安全教育课程。

  2.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工作,做好班主任培训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3.做好小学生和幼儿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体育运动、体育课、运动会等的安全工作。

  4.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开展各项体育、文艺活动的安全工作,履行体卫艺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5、负责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教育课程教学与科研,不断提高安全教育课程质量。负责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负责学校实验室、实验器材、图书室及各类专用教室的安全工作。

 7.负责抓好学科结业、基础年级考试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的安全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处理考试的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8.履行教务处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成教专干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的机构编制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学校岗位设置等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把住有精神病史和有严重心理疾病的人员禁入教职工队伍关。

 2.负责教师资格考试、培训、学习、测评等工作的安全,负责校领导、教职员工及新入编教师的政策法规培训工作。

 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培训、教师职称评审等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全乡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安全工作,组织民办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演练,配合有关单位检查、监督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民办学校制定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5.做好成人教育培训的安全工作,协助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安全事故处理。

 6.履行成教专干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六)总务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财务的安全工作和后勤保障。

 2.负责校舍规划、建设、维护、危房改造的安全工作。

 3.负责学校校舍、建筑物、建筑附属物安全隐患的排查,并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4.负责营养餐改善计划、住校生早、晚、间餐学的安全;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工作。

 5.负责学校防汛、防雷、防地质灾害等安全管理工作。

  6.履行总务处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七)德育办主任工作职责

 1.结合学习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政教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做好受理、处理来信来访安全工作。

 3.负责师德建设工作,防范因教师违规违纪造成纠纷和引发学生伤害事件。

  4.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指导、抓好校园网络等的安全工作。

 5.负责抓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6.利用升旗、间操等时间,通过板报、广播、网络等对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7.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8.负责开展校园卫生大扫除,及日常维护室内外卫生时的师生安全工作。

  9.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0.履行德育办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八)幼儿园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对学前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演练,配合有关单位检查、监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完善幼儿园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3.负责抓好幼儿园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以及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幼儿园每日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幼儿送正规医院诊治。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建立食品采购、进货验收、卫生消毒、食品留样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合食品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5.制定幼儿园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7.做好园舍、儿童玩具、监控、消防、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并设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8.定期召开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九)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2.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5.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学校保安工作职责

 1.熟悉执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执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执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4.及时发现执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5.果断处理执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派出所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安全主任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执勤问题记录的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安全主任,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它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12.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四)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1.教研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教研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2.定期召开教研组安全工作会议,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安全。

  3.制定实验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实验员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4.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监督指导各学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十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负担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七)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体育老师工作职责

  1.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十)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防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十三)门卫工作职责

 1.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 110 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警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险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目标考核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目标责任。

  2.制定完善职责范围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安全演练活动及安全检查活动。

  4.创新性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5.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较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尽量避免或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考核表彰

 每年年底,学校将对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确保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安全稳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因管理责任造成师生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取消单位或个人当年评优、晋级、晋职资格,直至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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