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某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发布时间:2020-11-19 来源: 疫情防控 点击:

 2020 年某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字〔2019〕38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六次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严格遵循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把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有利于

 推进扶贫攻坚、有利于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干部选出来,配强村和社区“两委”班子;理清发展思路,增强整体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深化实施市委 “433”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县委“1355”总体思路,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幸福美好新×,按期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把 牢换届工作正确方向,掌握换届工作主动权;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严把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关和选举程序关,确保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

 2、坚持依法依规。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操作,做到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降低,推动工作环节不减少,执行操作程序不走样。

 3、坚持民主公开。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尊重和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确保选出党员群众满意的“两委”班子。

 4、坚持分类指导。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探索不同类型村(社区)“两委”选举办法,不搞一刀切;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开展换届工作,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村(社区)先整顿后换届。

 二、换届时限、方法和步骤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本次村(社区)“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 2019 年 11 月开始,2020 年 3 月全面结束,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分批推进的原则进行。整个换届选举过程分启动准备、选举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9 年 11 月 20 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

 1、成立选举机构。县上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组织、民政、纪检、宣传、政法、财政、审计、农牧、妇联、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村和社区“两委”换届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和村、社区都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配备专门人员,推动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

 2、开展摸底调查。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村(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现任村(社区)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的公信度和选举思想动态等情况,摸清本乡镇各村(社区)的人口、户数、村(居)民小组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信息,以及家族、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等可能影响和干扰村和社区“两委”及村监委会换届情况。对选情复杂、干群矛盾突出以及以往选举中问题较多的难点村(社区)、重点村(社区)、后进村(社区),要逐个分析村情,找出问题根源,先整顿、再换届,确保不留“后遗症”。

 3、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要围绕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和组织领导等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制定村(社区)“两委”及村监委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方案,乡镇的方案要做到时间到

 天、任务到人,做到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尤其要关注重点村(社区)、后进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同时,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按照每 5 户至 15 户 1 人的额度推选或直接选举产生村(居)民代表。

 4、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息、显示屏、宣传栏、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社区)“两委”及村监委会换届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村(社区)干部的标准条件和纪律要求等,营造良好的换届舆论氛围。要重视对党员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真正把那些符合自己意愿,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社区)班子。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宗派势力和家族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要注重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定期分析热点舆情,在敏感和热点问题上及早制定应对方案,严格把关,妥善处置,及时发布正面声音,特别对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采取对策防止恶意炒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换届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5、培训业务骨干。要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县上重点对乡镇负责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进行培训。乡镇党委、政府要重点做好对包村(社区)干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切实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6、审计村(居)财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组织财政、审计、农经管理等部门对村(社区)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村(社区)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村(社区)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审计结束后,要对村(社区)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选举实施阶段(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 年 2 月 20 日)

 在严格依法依章组织好村(社区)“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l、严格班子成员人选条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把党性原则强、奉献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双带能力强、发展有思路、维稳有办法、清正廉洁好、群众威望高的优秀党员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把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组织协调能力强、致富带富力度大、群众评价好、身体健康的人员选任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注重把责任心强、有担当、办事公道的人员选任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新任村(社区)干部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 28-50 岁左右。留任村(社区)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 57 岁,受过县以上表彰或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年龄可根据实际放宽。做到重资历不唯资历,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真正把业绩突出、一心为民的人员推选出来。要加强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

 (社区)干部队伍。下列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 3 年的;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 3 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处理的,或受理未满 5 年的;担任村(社区)、组干部期间,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的;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经教育不改正的;连续 3 个月外出或一年内累积 6 个月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政治素质不高、道德品行差,群众意见大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拓宽班子成员的选任渠道。要立足本村“内选”,注重从在本村从事特色产业开发的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私营企业管理者,以及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乡村医生、代课教师等人员中推选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村委会及村(居)监委会成员提名人选。提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社区)干部。要结合实际“回请”,充分利用外出务工及创业人员头脑灵活、信息灵通、见多识广的优势,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能人回乡创业,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较高、热心家乡建设的能人进入村班子。积极探索从农村居住的退休干部职工以及乡镇退出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中选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办法措施,选拔一批身体素质较好、热心群众事务、善做群众工作、综合协调能力强的退休干部及乡镇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要因村制宜“下派”,加大从县乡机关单位选派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对于确实选不出合适人选的,可从县直单位和乡镇

 机关选派优秀党员干部通过选举的方式担任党组织书记。注重从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后备干部、社区大学生、社区民警、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爱心公益社团人士以及取得社会工作资格的人员中推选社区“两委”候选人。

 3、优化村(社区)“两委”及村监委会班子组成。村(社区)干部配置原则上不能突破上届村(社区)组织换届的职数规定(人口2000 人以下的村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 3 名村干部,2000 人以上的村可根据实际增设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 1名,配 4 名村干部。党员人数不足 7 名的村,可不设村党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 1 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名;党员人数超过 7 名,不足 50 名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 3-5 名,最多不超过7 名;党员人数超过 50 名、不足 100 名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 5-7 名,最多不超过 9 名。各村村民委员会职数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3 至 7 人组成,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民政局备案。每村配监督委员会主任 1 名,委员 2 名)。提倡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兼任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干部兼任村(居)民小组长;也可以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文书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其下属机构的成员;村(社区)“两委”委员中,至少有 1 名女性委员,并逐步提高女性正职和

 委员的比例,少数民族聚居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2014 年、2015 年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要在所任职村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参加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可不占村干部职数。这次换届,原则上要求全县要有 3 名左右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或具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乡镇干部担任村“两委”正职。

 4、规范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在换届选举的程序上,一般按照先党组织、后村(居)委会的顺序进行换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两推一选”的程序进行。要严把民主推荐关,采取党员群众代表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期间,要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分别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公布,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依据。不经过“两推”的,一律不得进入选举环节。在确定候选人时,既要看人选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还要看人选是否具有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意愿。要严把候选人考察提名关,根据推荐、平时表现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向村(社区)党员大会推荐,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乡镇党委确定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要按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由县委组织部征求县纪检、公安、扶贫、信访等部门意见,确保人选质量。要严把党内选举关,召开全村(社区)党员大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举。在选举中,可以先差额选举

 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再选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5、把握好村(居)委会及村监委会换届关键环节。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全部实行直接选举,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比例达到 85%以上。要严把选举委员会推选关。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完成后,必须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会议,依法推选产生第九届村(第六届居)民选举委员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提倡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严把选民登记关,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确保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保证村(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认真研究因人口流动、城镇化和劳务输出等原因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村(居)民参选率。选民名单于选举日 20 日前公布。要严把候选人提名关,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村监委会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本村(社区)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选民直接提名。要积极推荐妇女特别是村(社区)妇代会主任作为村(居)民委员会及村监委会成员候选人,实行村(居)民委员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居)民委员会中至少有 1 名女性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及村监委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村(居)监委会主任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 1 人,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 1-3 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并进行资格审查后,

 由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审核并将村(居)委会主任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民政局审核备案,由民政局征求县纪检、检察、公安、信访、扶贫等部门意见后反馈给各乡镇,最后由村选举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 5 日前以职位得票多少为序公布。要严把选举大会组织关,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应在选举日 5 日前予以公告。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也可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居)民委员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配备足够工作力量,并张榜公布。

 6、严肃村(社区)组织换届纪律。换届中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九严禁”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严肃纪律要求和加强纪律监督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开通监督电话,同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加强对换届选举的监督。健全完善防范监督措施,建立候选人选前谈话制度,对候选人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换届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乡镇党委要对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要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特别对竞争激烈、选情复杂的重点村(社区)、难点村(社

 区)进行重点监控,对选举工作全程记实录像。督促村和社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节俭办会、规范办会、干净办会,严禁乱开乱支、铺张浪费。教育捉醒党员群众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讲政治、讲纪律,不请吃、不吃请,不搞谢选、庆贺等活动,坚绝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做到“五个严防”,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打着各种旗号干扰破坏选举,严防黑恶势力干扰选举,严防家族和宗族势力干预选举,严防拉票贿选,严防弄虚作假。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查处程序,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零容忍”。要严格投票的组织管理,严格控制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完善秘密写票制度,防止出现舞弊现象。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要推行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要规范竞争行为,上级党组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村(居)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候选人同党员、群众见面,介绍治村和社区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党员和村(居)民提出的问题,禁止候选人或者候选人指使他人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公正,其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其他村(居)民的权利,不得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在 2020 年 1 月 15 日前完成,村(居)委会及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原则上在 2020 年 2 月 20 日前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 年 2 月 20 日 2020 年 3 月 10 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1、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后,要在乡镇党委、政府主持下,召开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村(社区)“两委”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保证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配合协调。原村(居)委会要及时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做好新老村(社区)干部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2、健全村(社区)干部档案。各乡镇党委对换届后的村(社区)干部要逐一登记造册,及时更新和完善村(社区)干部信息采集表,健全村(社区)干部档案资料,并将村(社区)干部信息采集表及时报送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要建立村(社区)档案管理专柜,将村(社区)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任职文件、历年实绩考核登记表、培训情况、受表彰或处分的相关文件以及村(社区)干部每年的实绩考核结果、奖惩情况等资料全部装入村(社区)干部档案。同时,要扎实做好新当选村(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3、扎实做好总结验收。各乡镇要组织人员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在逐村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后,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将情况汇总后上报县委、县政府。换届结束后,县上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

 三、加强组织领导 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党员群众多、地域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任务。

 (一)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村和社区换届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县委组织部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具体负责村(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县民政局要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的实施,具体负责村(居)委会、村(居)监会的换届选举;县纪委监察局要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县委宣传部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搞好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县委政法委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协调公检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等违法行为;县财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障;农牧、信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换届工作的整体合

 力。各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力抓好换届工作。双联单位和驻村帮扶工作队把村“两委”换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配强村级班子。选派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要主动作为,配合乡镇党委做好人选的推荐、选举的组织实施及其它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指导督查。县上将成立由县级联乡领导牵头负责、双联单位参与的指导组帮助指导村“两委”换届。乡镇要整合县派指导组和驻村干部力量,向所辖的每个村(社区)派驻换届工作组,加强全程指导,帮助选好配强“两委”班子。要抓住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监督。对未经县委政府批准,故意拖延不按期进行换届的,以及在村(社区)“两委”推荐提名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换届走了过场的,要对乡镇党委书记严格问责,本年度党建考核直接按“不合格”对待。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全县村和社区换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重视思想教育。认真做好离任村(社区)干部和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顾全大局,继续发挥作用,积极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认真对待党员群众来访,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化解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妥善解决处理。要注意换届选举工作动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反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做好后续工作。换届工作结束后,乡镇党委政府要统一组织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要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明确发展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

 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扎实做好新当选村(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履职尽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探索加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村和社区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村(社区)妇代会(妇联)、团支部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安排部署。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审核。乡镇要对村和社区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要加强上下左右的信息互通和沟通衔接,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换届工作结束后,于 2020 年 3 月5 日前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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